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融水县融水镇朝阳西路1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融水县融水镇朝阳西路1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融水苗族自 (略) 关于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略) 13号不动产
第一次拍卖公告
融水苗族自 (略) 将于2024年09月26日10时至2024年0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融水苗族自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略) 址:http://**)。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略) 13号房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略) 1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融房权证融水县字第*号,建筑面积:34.08平方米,登记时间:2012年4月13日,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商业服务,1室1厅1卫。该标的物土地使用权人为融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过户需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存在需对所属土地测绘评估的情况出现,具体过户问题请自行到融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图片仅供参考,详情以现场看样为准)。
风险提示:
1、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标的物是否欠物业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了解。
2、目前该房屋尚未清空,实际清空及交付房 (略) 工作进度为准。本次拍卖价格仅限房屋自身价格,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因住户搬离后可能会对其外观、结构、装修、面积差异、材质、品质等产生变化的情况发生,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是否欠物业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了解。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2023)桂0225执1555号;(2023)桂0225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采取委托评估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为*元。本院依照拍卖相关规定酌定拍卖起拍价为*元。
四、通知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通知。
被执行人:已通知。
五、起拍价:*元,保证金:*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3000元。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772-*,由融水苗族自 (略) 执行局统一安排。标的物详情联系电话:0772-* 陈助理,竞买人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即可,提供的咨询、看样为免费服务。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不动产是否切实能办理不动产证请自行询问相关部门。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 (户名:融水苗族自 (略) 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融水营业室,账号:*13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联系电话:0772-* 陈助理
法院案件主办人:黄法官 0772-*
联系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东宁大街5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融水苗族自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融水苗族自 (略) 关于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略) 13号不动产
第一次拍卖公告
融水苗族自 (略) 将于2024年09月26日10时至2024年0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融水苗族自 (略)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略) 址:http://**)。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略) 13号房不动产。
标的物详情: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 (略) 13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融房权证融水县字第*号,建筑面积:34.08平方米,登记时间:2012年4月13日,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商业服务,1室1厅1卫。该标的物土地使用权人为融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过户需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存在需对所属土地测绘评估的情况出现,具体过户问题请自行到融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图片仅供参考,详情以现场看样为准)。
风险提示:
1、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过户具体事宜,税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标的物是否欠物业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了解。
2、目前该房屋尚未清空,实际清空及交付房 (略) 工作进度为准。本次拍卖价格仅限房屋自身价格,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因住户搬离后可能会对其外观、结构、装修、面积差异、材质、品质等产生变化的情况发生,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是否欠物业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核实了解。
二、执行案号及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2023)桂0225执1555号;(2023)桂0225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
三、财产评估报告或定价依据:本院依法采取委托评估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为*元。本院依照拍卖相关规定酌定拍卖起拍价为*元。
四、通知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通知。
被执行人:已通知。
五、起拍价:*元,保证金:*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3000元。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样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772-*,由融水苗族自 (略) 执行局统一安排。标的物详情联系电话:0772-* 陈助理,竞买人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即可,提供的咨询、看样为免费服务。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不动产是否切实能办理不动产证请自行询问相关部门。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三、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 (略) 指定账户 (户名:融水苗族自 (略) 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融水营业室,账号:*13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联系电话:0772-* 陈助理
法院案件主办人:黄法官 0772-*
联系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东宁大街5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融水苗族自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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