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消费节“体商”合作项目
体育消费节“体商”合作项目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标 的 信 息 概 况 | 评估机构 | - | 估值依据类别 |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 | 单价评估值(万元) |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资产原值(万元) | - |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背景简介: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计划于2024年4月22日至11月30日举办,消费节以体育运动为纽带,有机配置文旅 (略) 场资源,搭建“1+2+3+4+X”活动框架,即办好2024上海国际赛事文化及体育用品博览会,打造体旅、体商2个类目的核心体育消费产品,举办启动仪式、挂牌招募、闭幕仪式等3个重要仪式,组织开展4个系列主题月活动,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X场各具特色的体育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聚人气、助发展作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打造与文旅商展融合的体育消费新场景、新产品。( (略) (略) 《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工作方案》,http://**)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已于2024年4月22日正式启动仪式,目前拟确定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携程、得物、美团、百联股份等6家企业作为独家战略合作伙伴。二、项目合作模式:由消费节及消费节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等提供资源,以免费自愿合作为前提,通过优质IP赋能、支付优惠、内容扶持等优势资源为线下引流导流:1、围绕重大赛事活动,共同开展事件性、节点性营销活动;2、围绕体育主题内容,同期举办文娱餐饮促销等商业性活动;3、推动优质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4、围绕优质体育相关赛事活动、热门项目、优质运动品牌等 (略) 内容产 (略) 营销活动。三、意向合作方:1、赛事活动主办方,有意愿与周边商业主体开展联合营销活动, (略) 合作开展内容产生及激励活动。2、重大赛事举办地周边商场、商圈、品牌等商业主体,有意愿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开展主题营销;3、有意愿与重大赛事合作,开展文娱餐饮促销等商 (略) 场主体及品牌方,有意愿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开展主题营销, (略) 合作开展内容产生及线上商品促销活动;4、有意愿承接赛事活动的景区管理方、特色街区、商场商圈等,有意愿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开展主题营销。四、合作方获得权益:1、在活动期间,享有“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点击查看>>(活动名称)”称号,可在宣传中根据约定范围使用该称号;2、在活动期间,享有“尚嗨运动·上海体育消费节”标识与企业标识按规定组合使用的权利;3、经协商,享有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部分合作资源;4、合作项目可纳入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典型案例评选范围;5、经协商,在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闭幕仪式上享有宣传机会;6、经协商,在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宣传中予以体现;7、经协商,对优质重点项目和活动通过官方媒体、上海体育领域宣传矩阵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五、合作方应履行职责及需投入资源:1、负责 (略) 体育局正面、积极形象, (略) 体育局做好促消费相关工作;2、须在现场的相关物料露出“尚嗨运动”logo;活动结束后,完成好合作项目的相关消费数据统计,包括但不限于客流数及消费数据;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办好合作项目相关的赛事等活动,承诺累计投入不少于*元等价资源;4、确保参与活动的内容及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5、合作项目的主办方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需切实履行相关安全责任义务,确保合作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 ||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 | (略) 体育局 | |
所在地区 | 上海 黄浦区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1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合作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项目方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合作起止时间以项目方和合作方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闭幕之日止。2、意向合作方须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至上海联 (略) 。3、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不限。信息发布期满,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4、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约定。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4、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本项目方现提出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联交所”) (略) 站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项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项目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项目涉及共有或转让项目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 我方所提交的《项目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并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
4. 我方已知悉、理解和认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同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同意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5. 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项目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 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联交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7. 我方承诺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 如涉及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审计、评估、权证变更等相关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标 的 信 息 概 况 | 评估机构 | - | 估值依据类别 | -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 | 单价评估值(万元) |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资产原值(万元) | - | |||
项目简介 | 一、项目背景简介: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计划于2024年4月22日至11月30日举办,消费节以体育运动为纽带,有机配置文旅 (略) 场资源,搭建“1+2+3+4+X”活动框架,即办好2024上海国际赛事文化及体育用品博览会,打造体旅、体商2个类目的核心体育消费产品,举办启动仪式、挂牌招募、闭幕仪式等3个重要仪式,组织开展4个系列主题月活动,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X场各具特色的体育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聚人气、助发展作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打造与文旅商展融合的体育消费新场景、新产品。( (略) (略) 《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工作方案》,http://**)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已于2024年4月22日正式启动仪式,目前拟确定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携程、得物、美团、百联股份等6家企业作为独家战略合作伙伴。二、项目合作模式:由消费节及消费节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等提供资源,以免费自愿合作为前提,通过优质IP赋能、支付优惠、内容扶持等优势资源为线下引流导流:1、围绕重大赛事活动,共同开展事件性、节点性营销活动;2、围绕体育主题内容,同期举办文娱餐饮促销等商业性活动;3、推动优质赛事活动“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4、围绕优质体育相关赛事活动、热门项目、优质运动品牌等 (略) 内容产 (略) 营销活动。三、意向合作方:1、赛事活动主办方,有意愿与周边商业主体开展联合营销活动, (略) 合作开展内容产生及激励活动。2、重大赛事举办地周边商场、商圈、品牌等商业主体,有意愿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开展主题营销;3、有意愿与重大赛事合作,开展文娱餐饮促销等商 (略) 场主体及品牌方,有意愿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开展主题营销, (略) 合作开展内容产生及线上商品促销活动;4、有意愿承接赛事活动的景区管理方、特色街区、商场商圈等,有意愿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略) 开展主题营销。四、合作方获得权益:1、在活动期间,享有“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点击查看>>(活动名称)”称号,可在宣传中根据约定范围使用该称号;2、在活动期间,享有“尚嗨运动·上海体育消费节”标识与企业标识按规定组合使用的权利;3、经协商,享有独家战略合作伙伴、战略合作伙伴部分合作资源;4、合作项目可纳入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典型案例评选范围;5、经协商,在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闭幕仪式上享有宣传机会;6、经协商,在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宣传中予以体现;7、经协商,对优质重点项目和活动通过官方媒体、上海体育领域宣传矩阵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五、合作方应履行职责及需投入资源:1、负责 (略) 体育局正面、积极形象, (略) 体育局做好促消费相关工作;2、须在现场的相关物料露出“尚嗨运动”logo;活动结束后,完成好合作项目的相关消费数据统计,包括但不限于客流数及消费数据;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办好合作项目相关的赛事等活动,承诺累计投入不少于*元等价资源;4、确保参与活动的内容及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5、合作项目的主办方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需切实履行相关安全责任义务,确保合作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
项目方合作方 基本情况 | ||
项目方/合作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
项目方/合作方名称 | (略) 体育局 | |
所在地区 | 上海 黄浦区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15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本项目价款按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合作方在签署协议后,按协议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支付至项目方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合作起止时间以项目方和合作方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上海体育消费节闭幕之日止。2、意向合作方须自行下载《意向合作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合作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意向合作申请书》至上海联 (略) 。3、本项目合作方数量不限。信息发布期满,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4、如本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分配按照双方约定。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合作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合作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合作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合作方为境内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2、意向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合作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无社会不良影响记录;4、意向合作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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