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报废资产转让锡林浩特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报废资产转让锡林浩特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 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报废资产转让(锡林浩特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28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存放地 | 分别存放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2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鸿延利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 (元/吨) | 16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朋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 (略) 暖气管、阀门、旗杆、室内立管暖气管,其 (略) 特殊学校报废资产约11.65吨, (略) 油田学校报废资产约2.78吨,共计约14.43吨,最终实际重量以称重为准。标的分别存放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标的图片及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资产交接以实际勘验为准。 2、受让方在搬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3、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标的请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沟通开票事宜。 5、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心在收到受让方递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交易双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交接,交接过程中双方做好记录和确认工作。 3、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按“实际交接数量*成交价格”结算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受让方应在收到中心短信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转让方出具交易价款转付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4、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现场全部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资产交接前,由标的存放单位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李朋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28 09:00:00 至 2024-09-0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28 09:00:00-2024-09-0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最终成交单价*实际交接吨数”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丽、张旭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29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 (略) (http://**) |
项目名称 | 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报废资产转让(锡林浩特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28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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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分别存放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2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鸿延利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 (元/吨) | 16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朋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 (略) 暖气管、阀门、旗杆、室内立管暖气管,其 (略) 特殊学校报废资产约11.65吨, (略) 油田学校报废资产约2.78吨,共计约14.43吨,最终实际重量以称重为准。标的分别存放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标的图片及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资产交接以实际勘验为准。 2、受让方在搬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3、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次标的请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沟通开票事宜。 5、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心在收到受让方递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交易双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交接,交接过程中双方做好记录和确认工作。 3、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按“实际交接数量*成交价格”结算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受让方应在收到中心短信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转让方出具交易价款转付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4、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现场全部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资产交接前,由标的存放单位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 (略) 特殊教育学校和油田学校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李朋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28 09:00:00 至 2024-09-0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剩余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28 09:00:00-2024-09-0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最终成交单价*实际交接吨数”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丽、张旭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29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内蒙古产权交 (略)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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