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无为经济开发区通江大 (略) 交叉口东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开福
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无为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长三角制造中心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无为经济开发区通江大 (略) 交叉口东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开福
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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