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6210万元100%股权项目信息披露第3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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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6210万元100%股权项目信息披露第3次公告

【转让公告】长春经开 (略) 转让吉林省六 (略) (96 *元)100%股权项目信息披露(第3次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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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4]090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 (略) 转让吉林省六 (略) (96 *元)100%股权

项目编号

长公-GY-CQ[2023]034号

披露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7日15时

标的展示联系人

吕先生

电话

*

(略) (略) (略) 址

http://**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31-*

网络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0431-*

长春经开 (略) 转让吉林省六 (略) (96 *元)100%股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 (略)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 (略) (略) 《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 (略) (略) 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 (略)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8.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长春经开 (略)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名称

吉林省六 (略)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注册地
(住所)

经开 (略) 7691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强

成立日期

2009-08-13

注册资本

(万元)

*.00

实缴资本

(万元)

*.00

经济类型

【转让公告】长春经开 (略) 转让吉林省六 (略) (96 *元)100%股权项目信息披露(第3次公告)

【信息时间:2024-08-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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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GY-GG[2024]090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 (略) 转让吉林省六 (略) (96 *元)100%股权

项目编号

长公-GY-CQ[2023]034号

披露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7日15时

标的展示联系人

吕先生

电话

*

(略) (略) (略) 址

http://**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31-*

网络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0431-*

长春经开 (略) 转让吉林省六 (略) (96 *元)100%股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 (略)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 (略) (略) 《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 (略) (略) 对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 (略)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履行了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其他股东。

8.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长春经开 (略)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名称

吉林省六 (略)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注册地
(住所)

经开 (略) 7691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强

成立日期

2009-08-13

注册资本

(万元)

*.00

实缴资本

(万元)

*.00

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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