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
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
转让底价: 2.*元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0.*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9至2024-09-0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GR2024SD* | ||||||||||||||||||||||||||||||
标的名称 | 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 | 转让底价 | 2.*元 | ||||||||||||||||||||||||||||||
挂牌日期 | 2024-08-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2.5586 | 备案单位 | (略)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临朐、青州、昌邑、诸城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 2、本次转让标的为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分别储存 (略) 的各个收费站、养护中心,涉及临朐、青州、昌邑、诸城五个县(市)存储分散,空间跨度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3、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承担标的在数量、品质上存在差异的风险。 4、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4)第 093 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经济开 (略) (略) 内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进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王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暂无图片 |
转让底价: 2.*元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0.*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29至2024-09-0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GR2024SD* | ||||||||||||||||||||||||||||||
标的名称 | 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 | 转让底价 | 2.*元 | ||||||||||||||||||||||||||||||
挂牌日期 | 2024-08-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2.5586 | 备案单位 | (略)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临朐、青州、昌邑、诸城 | ||||||||||||||||||||||||||||||||
详细信息 |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9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 2、本次转让标的为山东高速潍坊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资产,分别储存 (略) 的各个收费站、养护中心,涉及临朐、青州、昌邑、诸城五个县(市)存储分散,空间跨度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3、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承担标的在数量、品质上存在差异的风险。 4、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4)第 093 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经济开 (略) (略) 内办公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进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王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暂无图片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