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木材实业总公司三洪林场439亩杉木商品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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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木材实业总公司三洪林场439亩杉木商品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历口镇 村(社区):西塘村村委会 组别:
登记日期: 2024-08-28
所有权人:安徽省 (略) 权证编号:祁林政字(2008)第*号 权证年限:2009年07月27日 至2054年12月31日
项目描述:项目山场坐落于西塘村三洪组塘下坑坞、荒滩山场小班杉木成熟林,2、8个小班为林场营造的杉木人工成熟林,山场交通一般,林木状况较好。经评估,山场总面积为29.3公顷、总蓄积4146立方米(杉木3576立方米、松树190立方米、栎类380立方米),林种为用材林,流转年限为4个月。采伐四至为林场祁门县采字[2024]64号至 [2024]72号共9张采伐证批准范围和实地指定界线为准。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交易面积: 439.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439.00亩
项目位置:共7个小班。2号小班四至为东至湾、当小包嘴上降;南至降;西至湾;北至山脚;3号小班四至为东至毛竹林;南至湾;西至大降;北至小降;4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山脚;南至湾;西至大降;北至湾、当小中包嘴上降;5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小包嘴上降;南至降顶; (略) ;北至坑沟;6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小降;南至降顶;西至小降、湾沟;北至坑沟;7号小班四至为东至湾沟;南至湾;西至小降;北至小包嘴上降;
项目四至: 8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小降;南至大降;西至小降;北至湾。
坐标拐点:
树种组成:
主要树种:杉木 平均树龄:28年 株数:4.*株
平均树高:11.00米 平均胸径:14.20厘米 蓄积(材积)量:4146.0立方米
附属设施:
项目用途:
补充说明: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通 (略) 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 3、买受人若需在采伐区开设林道或架设索道运材,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林地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投资修建的集、运材道, (略) 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所修作业道,在本次采伐运输结束后,其使用权无偿归林场所有。 4、买受人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林场所提供的林地和林木资源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受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5、买受人获得采伐销售权,林场交货地点即为山场。林木采伐生产、运输、经营销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利用中标指标收购非中标山场生产的木材。 7、林场及时将招标山场现场指界拨交给买受方;买受人不得盗伐或损坏中标山场以外的周边林木。 8、买受人配合林场对生产作业人员做好森林防火教育,不得在林内用火,若引发火灾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9、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卖方予以协助解决买受人在采伐售销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损坏公私财物赔偿款),由买受人承担。 11、标的物成交价为立木净价。如中标后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 12、买受人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13、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不承担除权属外的瑕疵责任;涉及的林地面积、林木数量以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为准,实际面积、数量如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使用权人:安徽省 (略) 权证名称:林权证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是 他项权利人:王建圣
他项权利内容:三洪林场60%、王建圣40%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审批表: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安徽省 (略)
联系人(法人):吴前进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祁门县林业调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7-30
评估值:97.*元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4-08-29 09:03 至 2024-09-09 17:00 报名地点:历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4-09-10 09:00
联系人:历口 交易地点:历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项目山场坐落于西塘村三洪组塘下坑坞、荒滩山场小班杉木成熟林,2、8个小班为林场营造的杉木人工成熟林,山场交通一般,林木状况较好。经评估,山场总面积为29.3公顷、总蓄积4146立方米(杉木3576立方米、松树190立方米、栎类380立方米),林种为用材林,流转年限为4个月。采伐四至为林场祁门县采字[2024]64号至 [2024]72号共9张采伐证批准范围和实地指定界线为准。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交易面积: 439.00亩 其中: 商品林 亩
数量: 株数4.*株、蓄积(材积)量 4146立方米
报名费:¥ 0
保证金:¥ *
交易底价:小写 * 元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自由竞价期: 2024-09-10 09:00&nbsp~&*-10 11:00 出价延时: 300秒/次
底价: *.00元 加价幅度: 2000元
最高限价: 无最高限价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补充说明: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通 (略) 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 3、买受人若需在采伐区开设林道或架设索道运材,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林地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投资修建的集、运材道, (略) 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所修作业道,在本次采伐运输结束后,其使用权无偿归林场所有。 4、买受人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林场所提供的林地和林木资源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受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5、买受人获得采伐销售权,林场交货地点即为山场。林木采伐生产、运输、经营销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利用中标指标收购非中标山场生产的木材。 7、林场及时将招标山场现场指界拨交给买受方;买受人不得盗伐或损坏中标山场以外的周边林木。 8、买受人配合林场对生产作业人员做好森林防火教育,不得在林内用火,若引发火灾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9、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卖方予以协助解决买受人在采伐售销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损坏公私财物赔偿款),由买受人承担。 11、标的物成交价为立木净价。如中标后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 12、买受人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13、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不承担除权属外的瑕疵责任;涉及的林地面积、林木数量以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为准,实际面积、数量如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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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历口镇 村(社区):西塘村村委会 组别:
登记日期: 2024-08-28
所有权人:安徽省 (略) 权证编号:祁林政字(2008)第*号 权证年限:2009年07月27日 至2054年12月31日
项目描述:项目山场坐落于西塘村三洪组塘下坑坞、荒滩山场小班杉木成熟林,2、8个小班为林场营造的杉木人工成熟林,山场交通一般,林木状况较好。经评估,山场总面积为29.3公顷、总蓄积4146立方米(杉木3576立方米、松树190立方米、栎类380立方米),林种为用材林,流转年限为4个月。采伐四至为林场祁门县采字[2024]64号至 [2024]72号共9张采伐证批准范围和实地指定界线为准。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交易面积: 439.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439.00亩
项目位置:共7个小班。2号小班四至为东至湾、当小包嘴上降;南至降;西至湾;北至山脚;3号小班四至为东至毛竹林;南至湾;西至大降;北至小降;4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山脚;南至湾;西至大降;北至湾、当小中包嘴上降;5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小包嘴上降;南至降顶; (略) ;北至坑沟;6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小降;南至降顶;西至小降、湾沟;北至坑沟;7号小班四至为东至湾沟;南至湾;西至小降;北至小包嘴上降;
项目四至: 8号小班四至为东至小降;南至大降;西至小降;北至湾。
坐标拐点:
树种组成:
主要树种:杉木 平均树龄:28年 株数:4.*株
平均树高:11.00米 平均胸径:14.20厘米 蓄积(材积)量:4146.0立方米
附属设施:
项目用途:
补充说明: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通 (略) 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 3、买受人若需在采伐区开设林道或架设索道运材,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林地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投资修建的集、运材道, (略) 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所修作业道,在本次采伐运输结束后,其使用权无偿归林场所有。 4、买受人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林场所提供的林地和林木资源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受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5、买受人获得采伐销售权,林场交货地点即为山场。林木采伐生产、运输、经营销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利用中标指标收购非中标山场生产的木材。 7、林场及时将招标山场现场指界拨交给买受方;买受人不得盗伐或损坏中标山场以外的周边林木。 8、买受人配合林场对生产作业人员做好森林防火教育,不得在林内用火,若引发火灾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9、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卖方予以协助解决买受人在采伐售销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损坏公私财物赔偿款),由买受人承担。 11、标的物成交价为立木净价。如中标后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 12、买受人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13、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不承担除权属外的瑕疵责任;涉及的林地面积、林木数量以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为准,实际面积、数量如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使用权人:安徽省 (略) 权证名称:林权证 权属类型: 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是 他项权利人:王建圣
他项权利内容:三洪林场60%、王建圣40%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审批表:
转让人 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安徽省 (略)
联系人(法人):吴前进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祁门县林业调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7-30
评估值:97.*元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4-08-29 09:03 至 2024-09-09 17:00 报名地点:历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 (略) 上报名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4-09-10 09:00
联系人:历口 交易地点:历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项目山场坐落于西塘村三洪组塘下坑坞、荒滩山场小班杉木成熟林,2、8个小班为林场营造的杉木人工成熟林,山场交通一般,林木状况较好。经评估,山场总面积为29.3公顷、总蓄积4146立方米(杉木3576立方米、松树190立方米、栎类380立方米),林种为用材林,流转年限为4个月。采伐四至为林场祁门县采字[2024]64号至 [2024]72号共9张采伐证批准范围和实地指定界线为准。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即可拨交林木采伐证。
交易面积: 439.00亩 其中: 商品林 亩
数量: 株数4.*株、蓄积(材积)量 4146立方米
报名费:¥ 0
保证金:¥ *
交易底价:小写 * 元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自由竞价期: 2024-09-10 09:00&nbsp~&*-10 11:00 出价延时: 300秒/次
底价: *.00元 加价幅度: 2000元
最高限价: 无最高限价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补充说明: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通 (略) 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 3、买受人若需在采伐区开设林道或架设索道运材,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林地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木材途径第三方投资修建的集、运材道, (略) 投资方协商解决。买受人所修作业道,在本次采伐运输结束后,其使用权无偿归林场所有。 4、买受人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杉木采伐证和木材外运指标,林场所提供的林地和林木资源数据仅供在竞买标的物现状时作为参考,受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5、买受人获得采伐销售权,林场交货地点即为山场。林木采伐生产、运输、经营销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利用中标指标收购非中标山场生产的木材。 7、林场及时将招标山场现场指界拨交给买受方;买受人不得盗伐或损坏中标山场以外的周边林木。 8、买受人配合林场对生产作业人员做好森林防火教育,不得在林内用火,若引发火灾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9、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卖方予以协助解决买受人在采伐售销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纠纷,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损坏公私财物赔偿款),由买受人承担。 11、标的物成交价为立木净价。如中标后遇政策性林业税、费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调整,所增加(减少)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林场不承担任何费用。买受人不得擅自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 12、买受人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13、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不承担除权属外的瑕疵责任;涉及的林地面积、林木数量以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为准,实际面积、数量如有差异,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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