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原安联停车场
广州市越秀区原安联停车场
内容: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越秀区原安联停车场
招租公告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08-09上午10: (略) 越 (略) 128号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广州市越秀区原安联停车场项目(交易编号:YXZL1DB*)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集体用地),面积约1333.33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 (略) 越秀区王圣堂大街包括大街横一巷30、32号大楼地下停车室内摩托车以及按*方以黄线准则规划好的露天停车位;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不得经营废品收购行业及电动车经营和维修);
4、租赁/承包期限:9年,自2024-08-16至2033-08-15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37个月起, 每36个月递增 10.0%;
8、交易保证金为¥1,*,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07-15至2024-8-5缴纳至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广园西支行;账户名: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账号:3259 0500 1000 0004 14。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成交的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 15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意向方(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对意向方的其他要求条件: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存续15年或以上的且有停车场经营经验(提交经营停车场的租赁合同或相关资料)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资产交付为准;
3、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因“城中村”改造需要收回物业,出租方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搬迁并交回物业给出租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意向方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不能更名;
5、该集体用地需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各种相关部门要求的证件、手续,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或任何房屋鉴定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价,每次举牌递增为*仟元的整倍数。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竞价会现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原租户优先原则: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允许不参与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出租物业,同意则原租户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成交。
四、报名及咨询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出租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8月5日上午11时止(具体与出租方上午办公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8月5日下午18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五、报名资料
意向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方请于2024-08-09上午10:00前(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以本交易机构出具为准)。
八、关于交易“出租物业”的说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对进场交易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越 (略) 12号新大*鞋业广场8楼
联系人:何裕庆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报名和交易现场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越秀公有 (略)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07-15
内容: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越秀区原安联停车场
招租公告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4-08-09上午10: (略) 越 (略) 128号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广州市越秀区原安联停车场项目(交易编号:YXZL1DB*)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集体用地),面积约1333.33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 (略) 越秀区王圣堂大街包括大街横一巷30、32号大楼地下停车室内摩托车以及按*方以黄线准则规划好的露天停车位;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不得经营废品收购行业及电动车经营和维修);
4、租赁/承包期限:9年,自2024-08-16至2033-08-15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从第37个月起, 每36个月递增 10.0%;
8、交易保证金为¥1,*,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4-07-15至2024-8-5缴纳至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广园西支行;账户名: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账号:3259 0500 1000 0004 14。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成交的意向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5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 15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意向方(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对意向方的其他要求条件: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存续15年或以上的且有停车场经营经验(提交经营停车场的租赁合同或相关资料)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资产交付为准;
3、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因“城中村”改造需要收回物业,出租方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搬迁并交回物业给出租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意向方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不能更名;
5、该集体用地需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各种相关部门要求的证件、手续,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或任何房屋鉴定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价,每次举牌递增为*仟元的整倍数。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竞价会现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原租户优先原则: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允许不参与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出租物业,同意则原租户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成交。
四、报名及咨询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出租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8月5日上午11时止(具体与出租方上午办公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8月5日下午18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五、报名资料
意向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方请于2024-08-09上午10:00前(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以本交易机构出具为准)。
八、关于交易“出租物业”的说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对进场交易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5、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越 (略) 12号新大*鞋业广场8楼
联系人:何裕庆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报名和交易现场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越秀公有 (略)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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