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宝汉直街2号原登峰宾馆2-6号楼
(22个外围档除外)
项目编号:YXZL1DB*
公开招租公告
编号:*第1号
出租方: (略) 越 (略)
组织招租单位: (略) 越秀公有 (略)
报名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止
广州市越秀区宝汉直街2号原登峰宾馆2-6号楼(22个外围档除外)原合同已终止,现空置中。 (略) 及越秀区“三资”交易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集体研究决定将租赁物业整 (略) 越秀公有 (略) 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组织公开招租。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宝汉直街2号原登峰宾馆2-6号楼(外围22个外围档除外)。
(二)权属人: (略) (略) 。
(三)招租单位(出租方): (略) 越 (略)
(四)产权面积及测量面积:
(1)宝汉直街2号用地面积为:3450.53平方米,建基面积为:2333.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证载用途:商服用地(详见房产证);
(2)房屋现状及测绘情况(详见测量报告):
2号楼分为B、C座,B座六层,C座七层,建基面积1221.24平方米,建筑面积:9366.28平方米;
3号楼共五层,建基面积853.9平方米,建筑面积:4259.15平方米;
4号楼共三层,建基面积153.61平方米,建筑面积:484.85平方米;
5号楼共四层,建基面积90.16平方米,建筑面积:375.62平方米;
6号楼共四层,建基面积73.56平方米,建筑面积:294.24平方米;
过道:建基面积677.09平方米,建筑面积:1163.95平方米;
(五)租赁面积及范围:约4094.11平方米。备注:其中2、3号楼、4号楼2-3楼、5、6号楼(22个外围商铺除外)的部分建筑面积及门前广场、过道及南约直街4、6、8号地下停车场作为配套一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装修免租期结束后,再移交南约直街4、6、8号地下停车场给承租人使用。
(六)如意向承租方成交后向政府部门申请除产权面积以外的其他面积可合法使用的证明文件的,须一并将22个外围铺的面积纳入申请合法使用范围,并在取得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后将相关文件交予出租方备存。
二、租赁基本要件
(一)租赁期限:20年,具体起租时间以本租赁物业的实际交吉日期为准;
(二)交易底价:*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元;
(四)租金递增率:每三年递增6%;
(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3倍;
(六)中标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足额缴纳两个月的租赁费用。
(七)免租期:*个月(装修免租期结束后,再移交南约直街4、6、8号地下停车场给承租人使用。);
(八)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每次出价为万元的整倍数,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租方;如未能成功交易,则按上一次交易底价基础上降价5%,重新组织招租工作(当两次降低交易底价仍未成交时,须另行制定招租方案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九)经营范围:承租方只可经营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并批准经营的项目,禁止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项目;承租方须谨慎评估租赁用途,出租方不作保证;
(十)本租赁物业使用要求:承租方如需分租物业,分租期限不能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不能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分租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仍由承租方(成交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必须办理好所有经营使用本租赁物业的手续,相关手续不得影响物业外围铺的正常使用,相关部门批文须给出租方备存。另本租赁物业修建于城乡结合部,建造年代久远,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须自行出资对建筑物进行以下相关改造:
投入不少于*元用于本项目的翻新维修、外立面改造、水电增容、消防设施改进、安全投入等。必须对物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负责对相应的物业问题进行整体维修,对物业的外立面进行翻新、改造和装饰,以提升物业的外观和功能,确保物业安全和整体提升。装修、改造完毕后,承租方必须依法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合格,才可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另外承租方还须将装修设计、机电、消防、给排水设施设计蓝图、竣工图纸等提交出租方备存。
装修、改造时,必须保障22个外围铺正常用电。
三、风险提示与说明
3.1 [交接]:以现状交吉(以交接现场实物为准),交接后出租方不负责出资修缮。
3.2 [计租依据]:整体计租,不以租赁面积计收租金。
3.3 [租赁费用]:租赁费用包括租金、设备使用费和管理费,租赁费用每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交租后使用。成交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足额缴纳两个月的租赁费用。除租赁费用外,承租方还须缴纳本租赁物业时所须的其他相关费用,如管理费、卫生费、税费、水电费等。详见《租赁合同书(样本)》“第四条”。
3.4 [维护与装修]:详见《租赁合同书(样本)》“第六条”。未经出租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建本租赁物业。
3.5 [证照办理]:承租方需办理相关经营使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消防、安检、安全验收等)及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负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依承租方申请配合提供现有资料协助办理。
3.6 [租赁期满/解除/终止的处理]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解除时,本租赁物业内所有的入墙入地的设备设施(含承租方自行出资增加的),包括水电、装修、消防、电梯等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私自拆除及故意损坏。
3.7 [对承租方的建议与要求]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出租方已披露的信息,对本次交易主动开展尽职调查。出租方提醒并建议所有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务必对本租赁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预判风险,了解本租赁物业经营可行性及收益、风险,了解经营所须证照、手续及办理可能性,审慎参与交易。凡报名参与交易的竞租方,均视为已尽合理调查、审慎义务,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均已了解清楚且无异议,自愿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关风险与后果。
3.8 [供电负荷]租赁物现仅可提供500千伏安用电量,承租方如需增容,须自行出资。
四、意向承租方准入条件
4.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现场核对原件):
①意向承租方须为全资国有企业(意向承租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
②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公民,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③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在本次招租前与出租方不存在因租赁关系产生的诉讼/仲裁(含已审结、在审理中、执行中),在本次招租前无拖欠出租方租金等费用;
④签署《风险告知书》(意向承租方提供:签署本项目交易机构公示的《风险告知书》);
⑤法人分支机构竞投须提供完整的法人授权委托资料。
4.2本物业不接受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参与报名。
4.3本次招租接受联合体竞租,联合体成员限二至三家企业法人,联合体竞租的,除成员均需满足且提供4.1条款约定的意向承租方的条件及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签订的共同竞租协议,并指定牵头企业,由牵头企业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缴纳交易保证金、参与交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书共同指定一人办理交易手续。牵头企业在本次公开交易中的行为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竞租,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租。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作为承租人(*方)与出租人(*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共同享有和承担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意向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所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存有虚假、伪造、谎报等情形,出租方可取消交易,没收交易保证金,收回本租赁物业安排另行出租。
五、交易信息发布
本交易项目经出租方集体民主表决通过后,须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 (略) 越秀公有 (略) 组织宣传推广、报名和组织交易,并将相关交易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出租方 (略) 农村(社区)集体 (略) 、公司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
六、成交签约
经过公开招租产生成交方后,交易信 (略) 越秀 (略) 网站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公告。 (略) 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和成交方按照交易规则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成交方与合同签约方及实际使用方的名称应保持一致。如成交方拒绝在成交后30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约定的费用的,视成交方放弃本次交易,按成交方根本违约处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且出租方有权按相关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成交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条款
(一) 为保障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新承租方能够严格按照《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书(样本)》的有关约定履行责任,交易保证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成功交易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多除少补,如有余额,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交易保证金票据原件交回出租方并办理好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未能成功交易的:出租方将在意向承租方交回交易保证金票据原件并办理好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承租方一次性无息退回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二)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始日开始计算,超过60天以上时间,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非主观故意)致使不能移交物业,租赁双方都有权提出取消交易,出租方除无息退回成交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外,成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安置和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三) 本物业没有优先承租权。
八、成交方式及规则:
本次租赁物业招租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招租,凡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仔细阅读所有招租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接受本《招租公告》、《租赁合同书(样本)》等附件的相关规定及条款,愿意遵照上述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在招租过程中如发现意向承租方有违反招租规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其作违约处理,没收其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拒绝该意向承租方参与出租方以后组织的任何招租活动。
(一)意向承租方须先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凭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才能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缴纳交易保证金仅为报名条件之一,意向承租资格 (略) 越秀公有 (略) 出具《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确认。
(二)租赁物业仅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由该意向承租方出价成交,成交价必须高于交易底价,如意向承租方拒绝报价或签约,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该意向承租方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没收其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三)租赁物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现场竞价的方式,第一次报价需高于交易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如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按违约处理,均没收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不到场参与租赁物业交易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到场的除外),按违约处理并没收该意向承租方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九、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
(一) (略) 越秀公有 (略) (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联系电话: * 孙先生。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报名及意向承租资格审核: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11:30时止;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18:00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二)意向承租资格审核: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于2024年10月24日17:00前确认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资格,并通知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的招租会。
(三)缴纳交易保证金:(请按指定账户转入交易保证金,否则转入保证金为无效,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全 称: (略) 越 (略)
(2)开户行:广州农村 (略) 天河支行
(3)账 号:3194 2900 1000 0021 85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在以上指定时间内以实名(即意向承租方)缴纳到以上指定账户方为有效。一份交易保证金只允许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一宗意向交易。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合同签约人及实际使用人的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十一、现场公开交易
经确认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请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前(以上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到达招租会场签到,进场参与招租会,逾期者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签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意向承租方及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每个意向承租方限携带1人进场参加本次招租会;
(二)《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
十二、关于瑕疵的说明
(一)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对进场交易的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自行向出租方了解、核实。
(五)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招租公告》及相关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他规定详见越秀区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实施管理办法。
十四、特别提示
(一)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
(二)交易会场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三)交易保证金达账咨询电话:* 叶小姐
(四)领取资料及实地查看
意向承租方可向出租方咨询并实地租赁物业的情况,但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出租方所披露的信息,应对租赁物业各方面主动开展尽职调查。
咨询地址: (略) 越秀区小北下塘南约直街23号首层(原物业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 * 刘先生 刘小姐
十五、交易机构
机构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 址:http://**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联系电话: * 孙先生
十六、登峰街纪工委电话:*
附件:
附件1《风险告知书》
附件2《租赁合同书(样本)》
附件3《房产证》复印件
(略) 越 (略)
二0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宝汉直街2号原登峰宾馆2-6号楼
(22个外围档除外)
项目编号:YXZL1DB*
公开招租公告
编号:*第1号
出租方: (略) 越 (略)
组织招租单位: (略) 越秀公有 (略)
报名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止
广州市越秀区宝汉直街2号原登峰宾馆2-6号楼(22个外围档除外)原合同已终止,现空置中。 (略) 及越秀区“三资”交易有关管理规定,出租方集体研究决定将租赁物业整 (略) 越秀公有 (略) 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组织公开招租。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宝汉直街2号原登峰宾馆2-6号楼(外围22个外围档除外)。
(二)权属人: (略) (略) 。
(三)招租单位(出租方): (略) 越 (略)
(四)产权面积及测量面积:
(1)宝汉直街2号用地面积为:3450.53平方米,建基面积为:2333.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平方米,证载用途:商服用地(详见房产证);
(2)房屋现状及测绘情况(详见测量报告):
2号楼分为B、C座,B座六层,C座七层,建基面积1221.24平方米,建筑面积:9366.28平方米;
3号楼共五层,建基面积853.9平方米,建筑面积:4259.15平方米;
4号楼共三层,建基面积153.61平方米,建筑面积:484.85平方米;
5号楼共四层,建基面积90.16平方米,建筑面积:375.62平方米;
6号楼共四层,建基面积73.56平方米,建筑面积:294.24平方米;
过道:建基面积677.09平方米,建筑面积:1163.95平方米;
(五)租赁面积及范围:约4094.11平方米。备注:其中2、3号楼、4号楼2-3楼、5、6号楼(22个外围商铺除外)的部分建筑面积及门前广场、过道及南约直街4、6、8号地下停车场作为配套一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装修免租期结束后,再移交南约直街4、6、8号地下停车场给承租人使用。
(六)如意向承租方成交后向政府部门申请除产权面积以外的其他面积可合法使用的证明文件的,须一并将22个外围铺的面积纳入申请合法使用范围,并在取得政府部门批复文件后将相关文件交予出租方备存。
二、租赁基本要件
(一)租赁期限:20年,具体起租时间以本租赁物业的实际交吉日期为准;
(二)交易底价:*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元;
(四)租金递增率:每三年递增6%;
(五)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3倍;
(六)中标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足额缴纳两个月的租赁费用。
(七)免租期:*个月(装修免租期结束后,再移交南约直街4、6、8号地下停车场给承租人使用。);
(八)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每次出价为万元的整倍数,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承租方;如未能成功交易,则按上一次交易底价基础上降价5%,重新组织招租工作(当两次降低交易底价仍未成交时,须另行制定招租方案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九)经营范围:承租方只可经营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并批准经营的项目,禁止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项目;承租方须谨慎评估租赁用途,出租方不作保证;
(十)本租赁物业使用要求:承租方如需分租物业,分租期限不能超过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不能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分租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仍由承租方(成交方)全部承担。承租方必须办理好所有经营使用本租赁物业的手续,相关手续不得影响物业外围铺的正常使用,相关部门批文须给出租方备存。另本租赁物业修建于城乡结合部,建造年代久远,承租方承租物业后,须自行出资对建筑物进行以下相关改造:
投入不少于*元用于本项目的翻新维修、外立面改造、水电增容、消防设施改进、安全投入等。必须对物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负责对相应的物业问题进行整体维修,对物业的外立面进行翻新、改造和装饰,以提升物业的外观和功能,确保物业安全和整体提升。装修、改造完毕后,承租方必须依法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合格,才可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另外承租方还须将装修设计、机电、消防、给排水设施设计蓝图、竣工图纸等提交出租方备存。
装修、改造时,必须保障22个外围铺正常用电。
三、风险提示与说明
3.1 [交接]:以现状交吉(以交接现场实物为准),交接后出租方不负责出资修缮。
3.2 [计租依据]:整体计租,不以租赁面积计收租金。
3.3 [租赁费用]:租赁费用包括租金、设备使用费和管理费,租赁费用每月为一期支付一次,先交租后使用。成交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足额缴纳两个月的租赁费用。除租赁费用外,承租方还须缴纳本租赁物业时所须的其他相关费用,如管理费、卫生费、税费、水电费等。详见《租赁合同书(样本)》“第四条”。
3.4 [维护与装修]:详见《租赁合同书(样本)》“第六条”。未经出租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建本租赁物业。
3.5 [证照办理]:承租方需办理相关经营使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消防、安检、安全验收等)及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负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依承租方申请配合提供现有资料协助办理。
3.6 [租赁期满/解除/终止的处理]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终止、解除时,本租赁物业内所有的入墙入地的设备设施(含承租方自行出资增加的),包括水电、装修、消防、电梯等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私自拆除及故意损坏。
3.7 [对承租方的建议与要求]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出租方已披露的信息,对本次交易主动开展尽职调查。出租方提醒并建议所有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务必对本租赁物业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预判风险,了解本租赁物业经营可行性及收益、风险,了解经营所须证照、手续及办理可能性,审慎参与交易。凡报名参与交易的竞租方,均视为已尽合理调查、审慎义务,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均已了解清楚且无异议,自愿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关风险与后果。
3.8 [供电负荷]租赁物现仅可提供500千伏安用电量,承租方如需增容,须自行出资。
四、意向承租方准入条件
4.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现场核对原件):
①意向承租方须为全资国有企业(意向承租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
②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公民,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③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在本次招租前与出租方不存在因租赁关系产生的诉讼/仲裁(含已审结、在审理中、执行中),在本次招租前无拖欠出租方租金等费用;
④签署《风险告知书》(意向承租方提供:签署本项目交易机构公示的《风险告知书》);
⑤法人分支机构竞投须提供完整的法人授权委托资料。
4.2本物业不接受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参与报名。
4.3本次招租接受联合体竞租,联合体成员限二至三家企业法人,联合体竞租的,除成员均需满足且提供4.1条款约定的意向承租方的条件及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签订的共同竞租协议,并指定牵头企业,由牵头企业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缴纳交易保证金、参与交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书共同指定一人办理交易手续。牵头企业在本次公开交易中的行为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竞租,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租。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作为承租人(*方)与出租人(*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共同享有和承担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
意向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所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存有虚假、伪造、谎报等情形,出租方可取消交易,没收交易保证金,收回本租赁物业安排另行出租。
五、交易信息发布
本交易项目经出租方集体民主表决通过后,须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 (略) 越秀公有 (略) 组织宣传推广、报名和组织交易,并将相关交易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出租方 (略) 农村(社区)集体 (略) 、公司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发布交易信息公告,广泛征集意向承租方。
六、成交签约
经过公开招租产生成交方后,交易信 (略) 越秀 (略) 网站同步发布交易信息公告。 (略) 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和成交方按照交易规则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成交方与合同签约方及实际使用方的名称应保持一致。如成交方拒绝在成交后30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约定的费用的,视成交方放弃本次交易,按成交方根本违约处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且出租方有权按相关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成交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约定条款
(一) 为保障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新承租方能够严格按照《招租公告》和《租赁合同书(样本)》的有关约定履行责任,交易保证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成功交易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多除少补,如有余额,在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交易保证金票据原件交回出租方并办理好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未能成功交易的:出租方将在意向承租方交回交易保证金票据原件并办理好退款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承租方一次性无息退回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二)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始日开始计算,超过60天以上时间,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非主观故意)致使不能移交物业,租赁双方都有权提出取消交易,出租方除无息退回成交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外,成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安置和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三) 本物业没有优先承租权。
八、成交方式及规则:
本次租赁物业招租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招租,凡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仔细阅读所有招租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接受本《招租公告》、《租赁合同书(样本)》等附件的相关规定及条款,愿意遵照上述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在招租过程中如发现意向承租方有违反招租规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对其作违约处理,没收其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拒绝该意向承租方参与出租方以后组织的任何招租活动。
(一)意向承租方须先缴纳交易保证金且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凭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据才能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缴纳交易保证金仅为报名条件之一,意向承租资格 (略) 越秀公有 (略) 出具《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确认。
(二)租赁物业仅有一个意向承租方的,由该意向承租方出价成交,成交价必须高于交易底价,如意向承租方拒绝报价或签约,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该意向承租方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没收其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三)租赁物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现场竞价的方式,第一次报价需高于交易底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如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造成本次招租失败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按违约处理,均没收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承租方不到场参与租赁物业交易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到场的除外),按违约处理并没收该意向承租方全部的交易保证金。
九、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
(一) (略) 越秀公有 (略) (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联系电话: * 孙先生。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财务凭据);
(3) (略) 越秀公有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含准入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报名及意向承租资格审核:
(一)交易保证金缴费(开具收据)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11:30时止;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18:00时止。(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现场设有监控录像,逾期恕不接待。)
(二)意向承租资格审核: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于2024年10月24日17:00前确认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资格,并通知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的招租会。
(三)缴纳交易保证金:(请按指定账户转入交易保证金,否则转入保证金为无效,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全 称: (略) 越 (略)
(2)开户行:广州农村 (略) 天河支行
(3)账 号:3194 2900 1000 0021 85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在以上指定时间内以实名(即意向承租方)缴纳到以上指定账户方为有效。一份交易保证金只允许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一宗意向交易。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合同签约人及实际使用人的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十一、现场公开交易
经确认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请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前(以上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到达招租会场签到,进场参与招租会,逾期者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签到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意向承租方及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每个意向承租方限携带1人进场参加本次招租会;
(二)《承租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
十二、关于瑕疵的说明
(一)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 (略) 越秀公有 (略)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越秀公有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 (略) 越秀公有 (略) 不对进场交易的物业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自行向出租方了解、核实。
(五)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意向承租方须严 (略) 越秀公有 (略) 相关的交易管理制度参与交易活动,如有违反的, (略) 越秀公有 (略)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国有集体资产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在该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招租公告》及相关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他规定详见越秀区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交易实施管理办法。
十四、特别提示
(一)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
(二)交易会场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三)交易保证金达账咨询电话:* 叶小姐
(四)领取资料及实地查看
意向承租方可向出租方咨询并实地租赁物业的情况,但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出租方所披露的信息,应对租赁物业各方面主动开展尽职调查。
咨询地址: (略) 越秀区小北下塘南约直街23号首层(原物业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 * 刘先生 刘小姐
十五、交易机构
机构名称: (略) 越秀公有 (略)
网 址:http://**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128号首层
联系电话: * 孙先生
十六、登峰街纪工委电话:*
附件:
附件1《风险告知书》
附件2《租赁合同书(样本)》
附件3《房产证》复印件
(略) 越 (略)
二0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