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张家巷29号辅房不动产公开转让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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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中张家巷29号辅房不动产公开转让公告号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位于中张家巷29号辅房不动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历史文化 (略)
批准时间:2024年08月12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4年8月22日,苏州姑苏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将中张家巷29号辅房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9月27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姑苏 (略)
标的物概况 中张家巷29号辅房由苏州姑苏 (略)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8㎡,建设后建筑面积 36.87㎡。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不动产证号为苏(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自前已全部出租,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承租方苏州 (略)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现状转让,资产无抵押无担保,整体转让,不可分割。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4]资评字212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历史文化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7月24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14.13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规定时间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五下午(13:00-16:00),看房联系人:马先生,0512-*。 2.此次挂牌为整体转让,评估价为整体评估结果,受让方不得部分购买。 3.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租金收入、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后,六年内不得转让。 7.转让标的房产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建控地带,项目传统民居,项目后续修缮及改造,必须严格依据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详见http://**_*.htm)和苏州古城21号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http://**_*.htm)等要求进行审批和实施。 8、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314.*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备查文件 1、苏州姑苏 (略) 股东会决议
2、《关于中张家巷29号辅房资产销售的请示》(苏古保发〔2024〕40号)
3、《苏州历史文化 (略) 关于同意苏州姑苏 (略) 销售中张家巷29·号辅房资产的批复》(名城建设〔2024〕040号)
4、《苏州姑苏 (略) 拟资产转让 (略) 姑苏区中张家巷29号辅房二不动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4]资评字第 2125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9、《房屋租赁合同》
10、《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苏州古城21号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整个项目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整个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电子竞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竞得后未能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 (略) (略) 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接受分期付款。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2024年9月2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杨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位于中张家巷29号辅房不动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历史文化 (略)
批准时间:2024年08月12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4年8月22日,苏州姑苏 (略) 股东会决议同意将中张家巷29号辅房公开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9月27日
转让方名称 苏州姑苏 (略)
标的物概况 中张家巷29号辅房由苏州姑苏 (略)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8㎡,建设后建筑面积 36.87㎡。项目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不动产证号为苏(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自前已全部出租,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承租方苏州 (略)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现状转让,资产无抵押无担保,整体转让,不可分割。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地恒安[2024]资评字212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历史文化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7月24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14.13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规定时间公告期内安排每周五下午(13:00-16:00),看房联系人:马先生,0512-*。 2.此次挂牌为整体转让,评估价为整体评估结果,受让方不得部分购买。 3.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 4.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租金收入、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后,六年内不得转让。 7.转让标的房产位于平江历史文化街区建控地带,项目传统民居,项目后续修缮及改造,必须严格依据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详见http://**_*.htm)和苏州古城21号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http://**_*.htm)等要求进行审批和实施。 8、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转让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当前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314.*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4、意向受让人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
备查文件 1、苏州姑苏 (略) 股东会决议
2、《关于中张家巷29号辅房资产销售的请示》(苏古保发〔2024〕40号)
3、《苏州历史文化 (略) 关于同意苏州姑苏 (略) 销售中张家巷29·号辅房资产的批复》(名城建设〔2024〕040号)
4、《苏州姑苏 (略) 拟资产转让 (略) 姑苏区中张家巷29号辅房二不动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4]资评字第 2125号)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9、《房屋租赁合同》
10、《苏州平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苏州古城21号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整个项目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整个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鉴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电子竞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竞得后未能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 (略) (略) 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接受分期付款。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才能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2024年9月27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女士、杨先生、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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