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测试昌江县海胶红林分公司红林区20队301亩胶园林下农业土地出租
海南省测试昌江县海胶红林分公司红林区20队301亩胶园林下农业土地出租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1.竞拍申请人一旦提交竞拍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略) 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2.竞拍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买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竞买方所 (略) 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租金一次性缴清(租金不含税)。
5.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元(200元/亩)押金及租金。
6.如有新承租方,出租方负责清场工作。
7.间种操作不得破坏梯田(种植橡胶环山行)、道路、肥穴(沟)、防牛沟(栏)、截(挡)水沟(埂)、泄水(洪)沟等胶园设施。
8.胶园4米窄行不得间种作物。
9.常规模式种植橡胶的林下土地间种作物主要以短期、草本、低矮冠幅作物为主。采取宽/大行模式的胶园林下土地不得间种与橡胶争夺同一生长空间的长期作物,如芒果、龙眼、荔枝、椰子、槟榔等高杆木本作物。
10.不得间种对土地地力有掠夺性作物,如木薯等。
11.若国家、地方政府、海垦控股集团及海胶集团建设需要征用或收回土地,*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与*方签订合同终止/解除协议,在接到*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搬迁、清理地上青苗及自身添置的附着物,依法享有青苗及自身添置的附着物的合理补偿。
12.承租方应保护承包土地完整不受侵占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受破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安全使用农药,不使用无证、违禁农药。不违章搭建。
13.承租方在间种作物、抚管及收获期间,确保苗木增长率符合海胶集团要求。需无偿为橡胶林连续滴灌2年,每年无偿给橡胶苗木保质保量灌溉5次,不得损坏橡胶苗木,若损坏按琼府【2014】36号文赔偿并补种回已损坏苗木。
14.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将地面作物、相关设施及生产生活废弃物(如地膜、塑料品等)清理干净,否则不给予退还押金。
15.租赁期满后,*方如尚有未收成果实,*方可视情况适当延期至*方收获完果实,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方按照当年的租金标准支付*方土地租金。
16.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17.承包合同到期后,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地面清理工作后退场。
18.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林下土地租赁合同书》中约定。
20. (略) 出具标的竞得确认书后,承租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确认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并于 2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新承租应在合同签订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确认书、租赁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21.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 (略) 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2.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0~*元部分按0.5%缴纳,*元以上部分按0.3%缴纳。
交易保证金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 海南农垦自然 (略)
开户行: 海南银行海口滨海支行
账号: *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农垦自然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海口龙祥支行
账号:*57
出租方:海南天然橡胶 (略) 红林分公司
地理位置:该地块位于昌江县原红林农场红林区20队。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估价日期:2021年11月20日
评估价:129,430元
出租期限:6个月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苏大志 *
出租地块包含:
林段编号
2022-01,16.2亩;2022-02,36.8亩;2022-03,30.8亩;
2022-04,31.5亩;2022-05,21.1亩;2022-06,2.4亩;
2022-07,7.5亩;2022-08,24.6亩;2022-09,53.7亩;
2022-10,15.1亩;2022-11,21.6亩,2022-12,9亩;
2022-13,9.3亩;2022-14,2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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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拍申请人一旦提交竞拍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略) 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2.竞拍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买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竞买方所 (略) 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4.租金一次性缴清(租金不含税)。
5.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元(200元/亩)押金及租金。
6.如有新承租方,出租方负责清场工作。
7.间种操作不得破坏梯田(种植橡胶环山行)、道路、肥穴(沟)、防牛沟(栏)、截(挡)水沟(埂)、泄水(洪)沟等胶园设施。
8.胶园4米窄行不得间种作物。
9.常规模式种植橡胶的林下土地间种作物主要以短期、草本、低矮冠幅作物为主。采取宽/大行模式的胶园林下土地不得间种与橡胶争夺同一生长空间的长期作物,如芒果、龙眼、荔枝、椰子、槟榔等高杆木本作物。
10.不得间种对土地地力有掠夺性作物,如木薯等。
11.若国家、地方政府、海垦控股集团及海胶集团建设需要征用或收回土地,*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与*方签订合同终止/解除协议,在接到*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搬迁、清理地上青苗及自身添置的附着物,依法享有青苗及自身添置的附着物的合理补偿。
12.承租方应保护承包土地完整不受侵占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受破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安全使用农药,不使用无证、违禁农药。不违章搭建。
13.承租方在间种作物、抚管及收获期间,确保苗木增长率符合海胶集团要求。需无偿为橡胶林连续滴灌2年,每年无偿给橡胶苗木保质保量灌溉5次,不得损坏橡胶苗木,若损坏按琼府【2014】36号文赔偿并补种回已损坏苗木。
14.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将地面作物、相关设施及生产生活废弃物(如地膜、塑料品等)清理干净,否则不给予退还押金。
15.租赁期满后,*方如尚有未收成果实,*方可视情况适当延期至*方收获完果实,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方按照当年的租金标准支付*方土地租金。
16.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17.承包合同到期后,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地面清理工作后退场。
18.本土地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林下土地租赁合同书》中约定。
20. (略) 出具标的竞得确认书后,承租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确认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场地租赁合同文本并于 2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新承租应在合同签订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确认书、租赁合同与结清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
21.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 (略) 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2.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0~*元部分按0.5%缴纳,*元以上部分按0.3%缴纳。
交易保证金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 海南农垦自然 (略)
开户行: 海南银行海口滨海支行
账号: *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海南农垦自然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海口龙祥支行
账号:*57
出租方:海南天然橡胶 (略) 红林分公司
地理位置:该地块位于昌江县原红林农场红林区20队。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估价日期:2021年11月20日
评估价:129,430元
出租期限:6个月
现场勘查联系方式:苏大志 *
出租地块包含:
林段编号
2022-01,16.2亩;2022-02,36.8亩;2022-03,30.8亩;
2022-04,31.5亩;2022-05,21.1亩;2022-06,2.4亩;
2022-07,7.5亩;2022-08,24.6亩;2022-09,53.7亩;
2022-10,15.1亩;2022-11,21.6亩,2022-12,9亩;
2022-13,9.3亩;2022-14,2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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