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园路42号802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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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园路42号802号房产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路42号802号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略)
评估机构 北京中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评估值(万元) 38.92 账面价值(万元) 0.5709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增值税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准金额为准,并由受让方承担。 2、依据标的房地产的不动产证,标的房地产的权利人为中国石化集团 (略) 北 (略) ,截至目前,标的房地产已划转至转让方,但尚未完成标的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42号802号房全套
楼盘名称 类型 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 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m2) 86.48 设计用途 住宅
土地面积(m2) 9.23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 8 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周边配套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石化(北京)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朝阳区 (略) (略) 内(科研楼)1-5层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吴长江 成立日期 2021-07-29
注册资本 1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MA04DD6F86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2023年8月14日中石化(北京) (略)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6X1
批准单位 中石化(北京) (略) 批准日期 2023-08-1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2023年8月14日中石化(北京) (略)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9-1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此次转让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项目按标的房地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房地产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燃气、供暖等情况),自愿接受标的房地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8、本项目房地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其余各项税费,按照国家和标的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本项目房地产交割之日(转、受让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过户之日)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地产交割之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成交金额2%的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我方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指定账户。(3)我方知悉并同意按照标的房产现状交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我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房产全部调查,对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房产等需要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11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相关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平台注册指引文件
(略) 使用手册v1.3.pdf
承诺函
承诺函.pdf
,广东, (略) ,汕头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广东省汕头市金园路42号802号房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略)
评估机构 北京中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评估值(万元) 38.92 账面价值(万元) 0.5709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增值税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核准金额为准,并由受让方承担。 2、依据标的房地产的不动产证,标的房地产的权利人为中国石化集团 (略) 北 (略) ,截至目前,标的房地产已划转至转让方,但尚未完成标的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42号802号房全套
楼盘名称 类型 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 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m2) 86.48 设计用途 住宅
土地面积(m2) 9.23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 8 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周边配套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石化(北京)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朝阳区 (略) (略) 内(科研楼)1-5层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吴长江 成立日期 2021-07-29
注册资本 1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MA04DD6F86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 (略)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2023年8月14日中石化(北京) (略)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6X1
批准单位 中石化(北京) (略) 批准日期 2023-08-1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2023年8月14日中石化(北京) (略)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3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9-1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并于挂牌截止日前向天津产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此次转让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项目按标的房地产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对转让方挂牌转让的标的房地产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燃气、供暖等情况),自愿接受标的房地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8、本项目房地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其余各项税费,按照国家和标的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本项目房地产交割之日(转、受让双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过户之日)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地产交割之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成交金额2%的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我方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指定账户。(3)我方知悉并同意按照标的房产现状交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我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房产全部调查,对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房产等需要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我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 11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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