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腾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江西赣腾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 JX2024CQ* | ||
项目名称: | 江西赣 (略) 20%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江西赣 (略) 20%股权转让(转让底价:194.*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2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27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
|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人和大华资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人华评报字[2024]第015号。 3.本项目挂牌期间,凡有意向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南昌 (略) 接洽,或对标的企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其中:周旻认缴额*元,实缴额*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0%; (略) 众思得包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额*元,实缴额*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0%;南昌 (略) 认缴额*元,实缴额*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5.本公告中披露的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江西中审会计 (略) 出具的《审计报告》(赣中审审字(2024)第66号)中合并报表数据。 6.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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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承担50%。 (略) 络竞价方式的,在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的基础上,转让方、受让方还需各承担50%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 |
项目编号: | JX2024CQ* | ||
项目名称: | 江西赣 (略) 20%股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江西赣 (略) 20%股权转让(转让底价:194.*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2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9-27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
|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人和大华资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人华评报字[2024]第015号。 3.本项目挂牌期间,凡有意向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南昌 (略) 接洽,或对标的企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其中:周旻认缴额*元,实缴额*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0%; (略) 众思得包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额*元,实缴额*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0%;南昌 (略) 认缴额*元,实缴额*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5.本公告中披露的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江西中审会计 (略) 出具的《审计报告》(赣中审审字(2024)第66号)中合并报表数据。 6.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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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 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 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 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后,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9.【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受让方各承担50%。 (略) 络竞价方式的,在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的基础上,转让方、受让方还需各承担50%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11.【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周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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