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公资土拍告号
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公资土拍告号
宗地编号: | 德阳高新区2024-14# | 宗地总面积: | *.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德阳高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3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34.*元 | ||||
备注: 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住宅建筑密度≤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10%商业建筑),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350.*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1:30时。 |
宗地编号: | 城北西区R类2024-11# | 宗地总面积: | *.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62.*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345.*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30时。 |
宗地编号: | 德阳高新区2024-8# | 宗地总面积: | *.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德阳高 (略) 和花园四街交汇处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86.*元 | ||||
备注: 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住宅建筑密度≤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10%商业建筑),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230.*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时。 |
宗地编号: | 城北西区R类2024-10# | 宗地总面积: | *.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交汇处西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35.*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345.*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略) (四川省· (略) )(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略) (四川省· (略)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南一段1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一段一号
联 系 人:莫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德阳高新区2024-14# | 宗地总面积: | *.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德阳高 (略) (略) 交汇处东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3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34.*元 | ||||
备注: 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住宅建筑密度≤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10%商业建筑),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350.*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1:30时。 |
宗地编号: | 城北西区R类2024-11# | 宗地总面积: | *.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5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62.*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345.*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5:30时。 |
宗地编号: | 德阳高新区2024-8# | 宗地总面积: | *.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德阳高 (略) 和花园四街交汇处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86.*元 | ||||
备注: 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住宅建筑密度≤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不超过10%商业建筑),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230.*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时。 |
宗地编号: | 城北西区R类2024-10# | 宗地总面积: | *.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交汇处西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9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35.*元 | ||||
备注: 容积率≤3.1,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面积的10%),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拍卖起始价345.*元/亩(总价*.*元/宗地),竞买保证金*元。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价高者得;不限定参与竞买人数。该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该宗地拍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略) (四川省· (略) )(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略) (四川省· (略)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南一段1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一段一号
联 系 人:莫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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