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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29号)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29号 2024年08月29日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KXCDG-B2-8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黄埔区开创大道以西、 (略) 以南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94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75.*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83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备注: 1.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2.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地块须用于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须在项目土地交付后第四年开始投产,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元;投产后四年内达产,达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元; (三)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政府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四)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关 (略) 黄埔区KXCDG-B2-8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5266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本项目应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 生产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经区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回土地出让金,收回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建构筑物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 (略)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七)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到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KXCDG-B2-8 号地块: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东南角建筑红线退距范围内,存在地下给排水、电力管道;东北侧建筑红线退距范围内存在电力管道(井),须现状保留,在开发建设时注意避让。 (三)宗地现状有绿化竹、绿化草皮,受让人可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处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五)《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九)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电子保函的开立、确认等规则详见《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十)本次土 (略) 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9月23日12时前到 (略) ( (略) )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上报价权限。 (十一)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二)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四)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五)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 (略) 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 (略) 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 (略) 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 (略) 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六)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科 (略) 81号A栋5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2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 (略) ,黄埔区,广州
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29号)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4]29号 2024年08月29日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KXCDG-B2-8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黄埔区开创大道以西、 (略) 以南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1.94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75.*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B0083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备注: 1.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2.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地块须用于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载体的开发建设; (二)竞得人须在项目土地交付后第四年开始投产,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元;投产后四年内达产,达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元; (三)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政府部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四)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关 (略) 黄埔区KXCDG-B2-8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5266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五)竞得人须本项目应符合安监、环保监管规定,不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类型生产,不建设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原辅料、 生产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经区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回土地出让金,收回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建构筑物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六)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 (略)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七)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到 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KXCDG-B2-8 号地块: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9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东南角建筑红线退距范围内,存在地下给排水、电力管道;东北侧建筑红线退距范围内存在电力管道(井),须现状保留,在开发建设时注意避让。 (三)宗地现状有绿化竹、绿化草皮,受让人可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处理。 (四)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五)《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九)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电子保函的开立、确认等规则详见《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十)本次土 (略) 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9月23日12时前到 (略) ( (略) )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 (略) 上报价权限。 (十一)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二)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四)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五)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 (略) 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 (略) 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 (略) 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 (略) 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六)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 (略) 规划和自 (略) (http://**)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科 (略) 81号A栋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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