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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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2024]7号 2024年08月29日
(略) 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高新)-13号 宗地总面积: *.5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略) 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500≤ 并且 ≤1.6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3648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63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团体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地块闲置一年以上的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高新)-13号 号地块: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1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 (略) 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通知书、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报送出让人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出让文件要求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没收全额竞买保证金,同时可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竞得人资格、参与竞买人资格、竞得人资金来源有异议且提供可靠证据实名举报的,经审查确认后,取消竞得人、竞买人资格,半年内禁 (略) 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等。 (三)本公告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2024(高新)-13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合同前,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五)2024(高新)-13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1.地块装配化、绿色建筑等按规划要求执行;2.养老、社区配套用房应严格按规划指标配建;3.须根据规划代建 (略) ,道路宽度18米,并预 (略) 敷设空间,道路断面需根据详细规划进行设计,道路建设 (略) 主管部门的要求,代建项目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4.须根据规划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完成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5.住宅用地配建商业建筑不得超过计容面积的5%。 (六)竞买人不在本区的,2024(高新)-13号宗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15日内必须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七)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文件(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2024]7号挂牌公告、挂牌交易须知、规划技术条件等)。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铜山 (略) (略) 高新区管委会 (略) 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13室
联 系 人:时先生 梁女士
联系电话:0516-*
开户单位: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开户账号: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铜山区,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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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2024]7号 2024年08月29日
(略) 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高新)-13号 宗地总面积: *.5平方米 宗地坐落: (略) (略) 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500≤ 并且 ≤1.6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3648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63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和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团体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欠本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投资人、入股人也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地块闲置一年以上的也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高新)-13号 号地块: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1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 (略) 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通知书、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报送出让人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出让文件要求的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没收全额竞买保证金,同时可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竞得人资格、参与竞买人资格、竞得人资金来源有异议且提供可靠证据实名举报的,经审查确认后,取消竞得人、竞买人资格,半年内禁 (略) 铜山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等。 (三)本公告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2024(高新)-13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土地合同前,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五)2024(高新)-13号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条件1.地块装配化、绿色建筑等按规划要求执行;2.养老、社区配套用房应严格按规划指标配建;3.须根据规划代建 (略) ,道路宽度18米,并预 (略) 敷设空间,道路断面需根据详细规划进行设计,道路建设 (略) 主管部门的要求,代建项目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4.须根据规划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完成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无偿移交给主管部门;5.住宅用地配建商业建筑不得超过计容面积的5%。 (六)竞买人不在本区的,2024(高新)-13号宗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15日内必须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 (七)其他要求详见挂牌交易文件(铜自然资规(高新)挂告字[2024]7号挂牌公告、挂牌交易须知、规划技术条件等)。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铜山 (略) (略) 高新区管委会 (略) 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13室
联 系 人:时先生 梁女士
联系电话:0516-*
开户单位: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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