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邯经出告字号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邯经出告字号
宗地编号: | JKCR*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荀子大街以东、 (略) 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北大厅13号窗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北大厅1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KCR* 号地块: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30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拟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项目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指标按照《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0)规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冲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该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经济指标和技术要求;生活服务设施与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不超过净用地面积7%。 5.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建成竣工。 6.该地块单位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0.3759吨标准煤/万元,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2550吨标准煤。 7.其它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袁先生
联系电话:0310-* 0310-*
开户单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行高开区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JKCR*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荀子大街以东、 (略) 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北大厅13号窗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到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北大厅13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KCR* 号地块: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30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拟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项目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指标按照《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0)规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冲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该地块建设必须符合地块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经济指标和技术要求;生活服务设施与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不超过净用地面积7%。 5.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建成竣工。 6.该地块单位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0.3759吨标准煤/万元,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2550吨标准煤。 7.其它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96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袁先生
联系电话:0310-* 0310-*
开户单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行高开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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