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
2024-08-30 13:25
项目编号:WL2024CQ144
标的名称 | Twangiza (Barbados) Limited 100%股权 | |||||||||||||||||||
标的编号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27日17时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Twangiza (Barbados) Limited | |||||||||||||||||
注册地(住所) | Parker House, Wildey Business Park, Wildey Road, St. Michael, Barbados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公司 | 董事 | Stephen Greaves | |||||||||||||||||
成立时间 | 2010-12-22 | 注册资本 | 0美元 | |||||||||||||||||
公司编号 | * | 所属行业 | (略) | |||||||||||||||||
投资范围 | 采矿 | |||||||||||||||||||
职工人数 | 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 | 100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千美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2.31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专项审计报告 | * | *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审计数据(单位:千美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6.30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专项审计报告 | * | *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评估值(千美元) | -*(收益法)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白银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 | ||||||||||||||||||
编号 | * | |||||||||||||||||||
注册地(住所) | Luna Tower, Waterfront Drive,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白银 (略)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地区、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美元) | 1.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 (略) ;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 3.符合中国及标的所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已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权属变更。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权属变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企业及相关资产,并对可能存在的及潜在的瑕疵、风险等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等内容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本次产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的相关地区、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签署《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甘交所集团会同转让方对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进行转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及相关材料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及口头介绍等)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未披露事项、尽职调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签《股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4.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股权的时须清偿Baiyin Precious Metals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BPM”)对Twangiza Mining S.A.的3,*美元债权,并分三期向BPM支付3,*美元现金,支付时点分别为: (1)交易双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BPM支付*美元; (2)《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满1年又3个月时,受让方向BPM支付*美元; (3)《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满2年又3个月时,受让方向BPM支付*美元。 5.受让方及下属的Twangiza Mining S.A.须承接标的企业和Twangiza Mining S.A.对BPM的所有债务,具体包括: (1)承接欠BPM及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的剩余1.37亿美元借款本息; (2)承接Twangiza Mining S.A.履行与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的《黄金购销协议》交付义务; (3)承接Twangiza Mining S.A.在刚果(金)本地不超过1,*美元的所有债务(当地供应商及银行债务等)。 交易双方须签署《贷款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自《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2年内,受让方控股的Twangiza Mining S.A.向BPM的还款额等于其营业收入的5%(季度应还款额),从第3年起向BPM支付的还款额提升至9%。每年还款金额设置最低金额,其中第1年为*美元,第2年为*美元,第3年为*美元,第4年及以后为每年*美元。(前述还款安排有对应的“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如果Twangiza项目因政治、战争等不利事件停产,则Twangiza Mining S.A.暂停还款,相关保底金额根据可查证的停产时间等比例扣减。 6.偿债方案中的偿债额与履行黄金购销协议交付黄金或支付等额现金时须满足如下条款: (1)在任一季度,如“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高于“黄金购销协议季度支付金额”,则Twangiza Mining S.A.应在该季度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偿还差额部分;Twangiza Mining S.A.偿还的该等差额将用于抵扣《贷款还款协议》中的应还余额。 (2)在任一季度,如“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与“黄金购销协议季度支付金额”相等,则当季度内Twangiza Mining S.A.无需再向BPM支付还款。 (3)如在任一合同年,Twangiza Mining S.A.向转让方支付的“黄金购销协议季度支付金额”总额,高于Twangiza Mining S.A.根据“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在该合同年应向转让方偿还的总金额,则该等差额将用于抵扣Twangiza Mining S.A.在下一合同年根据《黄金购销协议》应向BPM支付的金额,直至抵扣完成。 7.受让方须通过抵押Twangiza股权、矿权、收款账户和Twangiza (Barbados) Limited的股权的方式为《贷款还款协议》增信。如果受让方未能按协议履约,则BPM有权执行抵押物。BPM有对Twangiza项目生产情况的充分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获得生产及财务信息,自主安排审计、调查,自担费用聘请专人在现场驻守,监督了解生产情况等。 8.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结算币种、承债期限及金额等,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10.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所属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1.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不改变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 12.《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责任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综合实力、尽调深度、对标的所在地的安全形势认识程度、运营经验、交易确定性等因素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双方按照交易条件进行谈判,并以不低于挂牌价签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资质文件;境外公司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美元,公告期内按要求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综合评议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股权交易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成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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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13:25
项目编号:WL2024CQ144
标的名称 | Twangiza (Barbados) Limited 100%股权 | |||||||||||||||||||
标的编号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27日17时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Twangiza (Barbados) Limited | |||||||||||||||||
注册地(住所) | Parker House, Wildey Business Park, Wildey Road, St. Michael, Barbados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公司 | 董事 | Stephen Greaves | |||||||||||||||||
成立时间 | 2010-12-22 | 注册资本 | 0美元 | |||||||||||||||||
公司编号 | * | 所属行业 | (略) | |||||||||||||||||
投资范围 | 采矿 | |||||||||||||||||||
职工人数 | 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 | 100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千美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2.31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专项审计报告 | * | *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审计数据(单位:千美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6.30 | - | -*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专项审计报告 | * | * |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评估值(千美元) | -*(收益法)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白银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 | ||||||||||||||||||
编号 | * | |||||||||||||||||||
注册地(住所) | Luna Tower, Waterfront Drive,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白银 (略)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地区、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美元) | 1.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 (略) ;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资金支付能力; 3.符合中国及标的所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已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权属变更。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权属变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企业及相关资产,并对可能存在的及潜在的瑕疵、风险等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等内容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本次产权转让涉及标的企业的相关地区、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签署《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甘交所集团会同转让方对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进行转让,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及相关材料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及口头介绍等)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未披露事项、尽职调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签《股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4.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股权的时须清偿Baiyin Precious Metals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BPM”)对Twangiza Mining S.A.的3,*美元债权,并分三期向BPM支付3,*美元现金,支付时点分别为: (1)交易双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BPM支付*美元; (2)《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满1年又3个月时,受让方向BPM支付*美元; (3)《股权交易合同》签署满2年又3个月时,受让方向BPM支付*美元。 5.受让方及下属的Twangiza Mining S.A.须承接标的企业和Twangiza Mining S.A.对BPM的所有债务,具体包括: (1)承接欠BPM及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的剩余1.37亿美元借款本息; (2)承接Twangiza Mining S.A.履行与RFW Banro Investments Ltd的《黄金购销协议》交付义务; (3)承接Twangiza Mining S.A.在刚果(金)本地不超过1,*美元的所有债务(当地供应商及银行债务等)。 交易双方须签署《贷款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自《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2年内,受让方控股的Twangiza Mining S.A.向BPM的还款额等于其营业收入的5%(季度应还款额),从第3年起向BPM支付的还款额提升至9%。每年还款金额设置最低金额,其中第1年为*美元,第2年为*美元,第3年为*美元,第4年及以后为每年*美元。(前述还款安排有对应的“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如果Twangiza项目因政治、战争等不利事件停产,则Twangiza Mining S.A.暂停还款,相关保底金额根据可查证的停产时间等比例扣减。 6.偿债方案中的偿债额与履行黄金购销协议交付黄金或支付等额现金时须满足如下条款: (1)在任一季度,如“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高于“黄金购销协议季度支付金额”,则Twangiza Mining S.A.应在该季度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偿还差额部分;Twangiza Mining S.A.偿还的该等差额将用于抵扣《贷款还款协议》中的应还余额。 (2)在任一季度,如“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与“黄金购销协议季度支付金额”相等,则当季度内Twangiza Mining S.A.无需再向BPM支付还款。 (3)如在任一合同年,Twangiza Mining S.A.向转让方支付的“黄金购销协议季度支付金额”总额,高于Twangiza Mining S.A.根据“还款安排季度应还金额”在该合同年应向转让方偿还的总金额,则该等差额将用于抵扣Twangiza Mining S.A.在下一合同年根据《黄金购销协议》应向BPM支付的金额,直至抵扣完成。 7.受让方须通过抵押Twangiza股权、矿权、收款账户和Twangiza (Barbados) Limited的股权的方式为《贷款还款协议》增信。如果受让方未能按协议履约,则BPM有权执行抵押物。BPM有对Twangiza项目生产情况的充分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定期获得生产及财务信息,自主安排审计、调查,自担费用聘请专人在现场驻守,监督了解生产情况等。 8.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约定结算方式、结算币种、承债期限及金额等,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10.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所属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1.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不改变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 12.《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责任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1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 | |||||||||||||||||||
交易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根据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综合实力、尽调深度、对标的所在地的安全形势认识程度、运营经验、交易确定性等因素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双方按照交易条件进行谈判,并以不低于挂牌价签约。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资质文件;境外公司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美元,公告期内按要求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综合评议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股权交易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经理 * 成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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