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同乐城市广场1#楼124、125室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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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同乐城市广场1#楼124、125室商业房地产第一次拍卖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商业房地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商业房地产。

评估价:11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起拍价:80.*元,保证金:16.*元,增价幅度:0.*元。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一)拍卖对象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等其他财产。

(二)拍卖对象概况

1、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是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的商业房地产, (略) 广场位于沈巷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2011年8月,沈巷镇整建 (略) 鸠江区。 (略) 广场占地面积较大,为大型综合商业广场,用地形状较规则,建有地下和地面停车位,停车较方便, (略) 进行管理。

1.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的商业共用土地;

(2)四至: (略) 、南 (略) 、西至伟星天樾小区、北至水岸阳光花园小区;

(3)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4)面积:共有宗地面积*㎡;

(5)形状:近似长方形;

(6)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已建有多栋商业楼。

1.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

(2)规模:124室建筑面积为61.46㎡、125室建筑面积为61.46㎡,合计建筑面积为122.92㎡;

(3)房屋用途:商业;

(4)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7层;

(5)楼宇位置:拍卖对象位于1#楼1层内铺;

(6)建成时间:2017年;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拍卖对象外墙粉刷涂料和装饰玻璃幕墙;

(8)内部装修情况:公共区域为石膏板吊顶和铺设地砖;拍卖对象天花为石膏板吊顶,地面铺设木地板,玻璃橱窗与玻璃门;

(9)空间布局:大商场独立内铺,均为长方形,两铺相连,隔墙被打通;

(10)层高:约5.4米;

(11)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12)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 (略) 管理,停车位、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等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13)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被商场临时使用,与相邻商铺打通隔墙,维护状况一般,现状良好,无明显的损毁状况,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约九成新;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 (略)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结果》和《不动产权证》等资料记载显示:

(1)权利人状况:1#楼124室和1#楼125室均为于**所有,均为单独所有产权;

(2)不动产权证号:1#楼124室:皖(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1#楼125室:皖(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

(5)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2013年11月5日起2053年11月4日止;

(6)出租或占有情况:被商场临时使用,无出租情况;

(7)他项权利状况:已抵押;

(8)其他特殊情况:已查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自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三十 (略) 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的,本院将不予保留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1.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 (略) (略) 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一楼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商业房地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 (略) (略) 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商业房地产。

评估价:115.*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起拍价:80.*元,保证金:16.*元,增价幅度:0.*元。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一)拍卖对象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等其他财产。

(二)拍卖对象概况

1、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拍卖对象是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的商业房地产, (略) 广场位于沈巷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2011年8月,沈巷镇整建 (略) 鸠江区。 (略) 广场占地面积较大,为大型综合商业广场,用地形状较规则,建有地下和地面停车位,停车较方便, (略) 进行管理。

1.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的商业共用土地;

(2)四至: (略) 、南 (略) 、西至伟星天樾小区、北至水岸阳光花园小区;

(3)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4)面积:共有宗地面积*㎡;

(5)形状:近似长方形;

(6)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已建有多栋商业楼。

1.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 (略) 鸠 (略) 广场1#楼124、125室;

(2)规模:124室建筑面积为61.46㎡、125室建筑面积为61.46㎡,合计建筑面积为122.92㎡;

(3)房屋用途:商业;

(4)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7层;

(5)楼宇位置:拍卖对象位于1#楼1层内铺;

(6)建成时间:2017年;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拍卖对象外墙粉刷涂料和装饰玻璃幕墙;

(8)内部装修情况:公共区域为石膏板吊顶和铺设地砖;拍卖对象天花为石膏板吊顶,地面铺设木地板,玻璃橱窗与玻璃门;

(9)空间布局:大商场独立内铺,均为长方形,两铺相连,隔墙被打通;

(10)层高:约5.4米;

(11)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12)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 (略) 管理,停车位、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等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13)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被商场临时使用,与相邻商铺打通隔墙,维护状况一般,现状良好,无明显的损毁状况,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约九成新;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 (略)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结果》和《不动产权证》等资料记载显示:

(1)权利人状况:1#楼124室和1#楼125室均为于**所有,均为单独所有产权;

(2)不动产权证号:1#楼124室:皖(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1#楼125室:皖(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

(5)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2013年11月5日起2053年11月4日止;

(6)出租或占有情况:被商场临时使用,无出租情况;

(7)他项权利状况:已抵押;

(8)其他特殊情况:已查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自具备过户条件之日起三十 (略) 提交书面退费申请的,本院将不予保留买受人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1.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 (略) (略) 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一楼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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