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告字号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沿江产业园工业大道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5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414.88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7703.08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4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9日在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号宗地规划条件》(NO.JGTJ*)。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 (3)税收指标:税收不低于*元/亩。 (4)能耗标准、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5)*号宗地为混合用途,拟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M2)55%和物流仓储用地(W2)45%。拟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96㎡,其中:工业用地面积9414.88㎡、物流仓储用地面积7703.08㎡。工业用地容积率≥1.5;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0.5。 (6)*号地块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7)按照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县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号宗地工业项目涉及项目区域规划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和防洪影响评估等“用地清单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依据各单位函复意见,该工业用地需要的《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略) 江陵县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文物调查工作报告》、《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和煤电港化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用地清单制”要求无须用地单位承担,由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6-*
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开户账号:*001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江陵县沿江产业园工业大道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5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9414.88 |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7703.08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4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9日在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号宗地规划条件》(NO.JGTJ*)。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 (3)税收指标:税收不低于*元/亩。 (4)能耗标准、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5)*号宗地为混合用途,拟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M2)55%和物流仓储用地(W2)45%。拟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96㎡,其中:工业用地面积9414.88㎡、物流仓储用地面积7703.08㎡。工业用地容积率≥1.5;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0.5。 (6)*号地块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7)按照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陵县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就*号宗地工业项目涉及项目区域规划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和防洪影响评估等“用地清单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依据各单位函复意见,该工业用地需要的《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略) 江陵县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文物调查工作报告》、《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沿江产业园和煤电港化产业园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用地清单制”要求无须用地单位承担,由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6-*
开户单位:江陵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开户账号:*00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