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富资源资交号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富资源资交号
宗地编号: | 富宁县FN-2024-30号 | 宗地总面积: | *.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富宁县县城高铁新城片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12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0日在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思
联系电话:0876-*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富宁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富宁县FN-2024-30号 | 宗地总面积: | *.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富宁县县城高铁新城片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12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到 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0日在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富宁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思
联系电话:0876-*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富宁支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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