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利自然资规告字号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利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LXGT[2024]37号 | 宗地总面积: | 203.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阚疃镇民主居委会、 (略) 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203.6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GA002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9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竞得人在竞买LXGT[2024]37号地块时,须同时竞买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其评估价格为5.*元。土地成交后7日内竞得人须将认定价款5.*元直接缴至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其中地块成交总价款的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土地交付后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863号
联 系 人:张坤
联系电话:0558-*
开户单位: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LXGT[2024]37号 | 宗地总面积: | 203.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阚疃镇民主居委会、 (略) 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203.6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GA002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19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竞得人在竞买LXGT[2024]37号地块时,须同时竞买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其评估价格为5.*元。土地成交后7日内竞得人须将认定价款5.*元直接缴至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其中地块成交总价款的20%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土地交付后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8—*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 开户行:农业银行利辛县支行 户名:利辛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4393 开户行:工商银行利辛支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863号
联 系 人:张坤
联系电话:0558-*
开户单位: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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