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第一批次商业配套房产招租租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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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第一批次商业配套房产招租租期5年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第一批次商业配套房产招租(租期5年)
项目编号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租金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9月2日
挂牌期满日期2024年9月13日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长沙县 (略)
住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 (略) 198号(原长沙县计生局)办公楼第四层
企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MA4QLPRW4F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资本投资服务预算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邓彬彬主要负责人/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单位内部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长县医健投纪〔2024〕10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长沙医疗 (略)
批准文号2024年第12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医技楼二楼每间房屋用电荷载最大功率均为1.5kw;医技楼一楼配套用房1用电荷载最大功率为1.5kw,配套用房2和配套用房3合计用电荷载最大功率1.5kw,配套用房4和配套用房5合计用电荷载最大功率1.5kw;住 (略) 房屋用电荷载最大功率1.5kw,房屋内无给排水设计; (略) 房屋用电荷载最大功率20kw,房屋内无给排水设计。本次招租房屋均未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出租方不保证房屋 (略) 能进行改造。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建筑物名称权证号地理位置装修等级评估情况租期(年)挂牌面积(平方米)挂牌金额(万元/第一年)保证金
面积
(平方米)
评估月租金(元/㎡/月)
G2024ZCZL0127医技楼二楼
(配套用房1)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二楼
精装32.1998532.193.7864
医技楼二楼
(配套用房2)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二楼
精装50.319350.315.6148
医技楼二楼
(配套用房3)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二楼
精装31.249831.243.6744
合计113.74289/113.7413.07524
G2024ZCZL0128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1)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42.3150542.37.61410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2)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38.315038.36.894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3)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38.3115038.316.8964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4)
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24.4415024.444.3992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5)
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26.7515026.754.8156
合计170.1750/170.130.619210
G2024ZCZL0129超市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住院楼一楼
精装75.53143575.5312.96124
G2024ZCZL0130超市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负一楼
精装123.19545123.197.98243
总计482.561236/482.5664.63821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9月1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详见挂牌清单,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多出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5.该标的租期5年,按半年度缴纳租金。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首笔租金,后续租金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10日支付下一期租金。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6.该标的免租期为1个月(合同期的第一个月),免租期间所有水、电、供冷供暖等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商业业态定位:
(1)医技楼二楼:母婴用品、医疗器械、便携医疗设备、医疗用品等;
(2)医技楼一楼:水果店、烘焙店、咖啡饮品、鲜花 (略) 强配套业态;
(3)住院楼 (略) : (略)
(略) (略) 必 (略) 外,其余几处业态规划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最终承租方可以根据场 (略) 运营情况规划相应业态,但最终业态方案、装修方案及效 (略) 及出租方审批后方可实施,且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经营医疗用品、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业态的商户,需用醒目标识注明“本店经营系自身商业行为,产品及 (略) 无关”。
8.水、电、供冷供暖费用:本次交易标的房屋内均未单独安装水表、电表。
(1)对于有用水需求的商铺,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 (略) 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安装符合要求的单独水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费按计量表注明的实际消耗量, (略) (略) 缴纳费用。如未安装单独的计量表,则 (略) 用水总费用,按照表三所列示商业建 (略) 总建筑面积(*㎡)比例予以分摊。
(2)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 (略) 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安装符合要求的电费计量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电费按计量表注明的实际消耗量, (略) (略) 缴纳费用。如未安装单独的计量表,则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按照电器总功率、经营时间、电价,并考虑电损等因素计算)。
(3)供冷供暖 (略) 供冷供暖费用总额,按照上表三所列示商业建 (略) 总建筑面积(*㎡)比例予以分摊。
9.承租方经营活动应合理定价、明码标价, (略) 及出租方物价监管及上级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10.最终承租方为商业经营安全的责任主体。最终承租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职业病防治制度并落实到位,并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火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11.最终承租方开展经营活 (略)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 (略) 公共空间超店外经营;
(2) (略) 正常运营或引起职工、患者不适的噪音;
(3)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4)违规改造水、 (略) ,电器使用功率超过设计容许功率;
(5)使用明火;
(6) (略) 形象及正常运营的事宜。
12.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
13.承租方所经营项目必须证照齐全,且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结构、给排水 (略)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结构、给排水 (略) 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由此造成损失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1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出租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出租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可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意向承租方自行进行勘察、鉴定时,应遵循项目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现场勘察、鉴定期间的安全等问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若由此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6.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业态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的规划以及行业监管的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相关规划及行业监管的要求。
17.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出租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8.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9.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0.标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21.履约保证金按最终成交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在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同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22.本次项目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3.基于“长 (略) 新建项目”属于“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子项目之一,因此,承租方经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如承租方在出租方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5分,每下降一分罚款2000元,且承租方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验收达到95分以上,整改经出租方验收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承租方在出租方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中,累计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0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中考核结果低于90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考核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指标为准(详见附件1),如有更新,按照最新指标体系执行。考核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参考“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有更新,按最新要求执行。
2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医技楼二楼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近一年内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3.具有商业运营经验,提供1处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业运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二)医技楼一楼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近一年内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3.具有商业运营经验,提供3处,每处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业运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三) (略)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近一年内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3. (略) 运营业绩,提供3处不低于70 (略) 运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四) (略)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联交所联系人刘慧婷电话0731—*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长沙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星沙院区)第一批次商业配套房产招租(租期5年)
项目编号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租金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9月2日
挂牌期满日期2024年9月13日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同意延期/个工作日。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长沙县 (略)
住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 (略) 198号(原长沙县计生局)办公楼第四层
企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MA4QLPRW4F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资本投资服务预算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邓彬彬主要负责人/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单位内部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长县医健投纪〔2024〕10号)
批准的监管机构长沙医疗 (略)
批准文号2024年第12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医技楼二楼每间房屋用电荷载最大功率均为1.5kw;医技楼一楼配套用房1用电荷载最大功率为1.5kw,配套用房2和配套用房3合计用电荷载最大功率1.5kw,配套用房4和配套用房5合计用电荷载最大功率1.5kw;住 (略) 房屋用电荷载最大功率1.5kw,房屋内无给排水设计; (略) 房屋用电荷载最大功率20kw,房屋内无给排水设计。本次招租房屋均未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出租方不保证房屋 (略) 能进行改造。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建筑物名称权证号地理位置装修等级评估情况租期(年)挂牌面积(平方米)挂牌金额(万元/第一年)保证金
面积
(平方米)
评估月租金(元/㎡/月)
G2024ZCZL0127医技楼二楼
(配套用房1)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二楼
精装32.1998532.193.7864
医技楼二楼
(配套用房2)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二楼
精装50.319350.315.6148
医技楼二楼
(配套用房3)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二楼
精装31.249831.243.6744
合计113.74289/113.7413.07524
G2024ZCZL0128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1)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42.3150542.37.61410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2)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38.315038.36.894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3)
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38.3115038.316.8964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4)
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24.4415024.444.3992
医技楼一楼
(配套用房5)
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医技楼一楼
精装26.7515026.754.8156
合计170.1750/170.130.619210
G2024ZCZL0129超市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住院楼一楼
精装75.53143575.5312.96124
G2024ZCZL0130超市湘(2024)长沙县不同产权第*号长 (略)
负一楼
精装123.19545123.197.98243
总计482.561236/482.5664.63821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4年9月13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详见挂牌清单,保证金指定账户: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 (略) ”(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多出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
5.该标的租期5年,按半年度缴纳租金。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支付首笔租金,后续租金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10日支付下一期租金。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6.该标的免租期为1个月(合同期的第一个月),免租期间所有水、电、供冷供暖等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商业业态定位:
(1)医技楼二楼:母婴用品、医疗器械、便携医疗设备、医疗用品等;
(2)医技楼一楼:水果店、烘焙店、咖啡饮品、鲜花 (略) 强配套业态;
(3)住院楼 (略) : (略)
(略) (略) 必 (略) 外,其余几处业态规划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最终承租方可以根据场 (略) 运营情况规划相应业态,但最终业态方案、装修方案及效 (略) 及出租方审批后方可实施,且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经营医疗用品、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等业态的商户,需用醒目标识注明“本店经营系自身商业行为,产品及 (略) 无关”。
8.水、电、供冷供暖费用:本次交易标的房屋内均未单独安装水表、电表。
(1)对于有用水需求的商铺,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 (略) 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安装符合要求的单独水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费按计量表注明的实际消耗量, (略) (略) 缴纳费用。如未安装单独的计量表,则 (略) 用水总费用,按照表三所列示商业建 (略) 总建筑面积(*㎡)比例予以分摊。
(2)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 (略) 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安装符合要求的电费计量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电费按计量表注明的实际消耗量, (略) (略) 缴纳费用。如未安装单独的计量表,则电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按照电器总功率、经营时间、电价,并考虑电损等因素计算)。
(3)供冷供暖 (略) 供冷供暖费用总额,按照上表三所列示商业建 (略) 总建筑面积(*㎡)比例予以分摊。
9.承租方经营活动应合理定价、明码标价, (略) 及出租方物价监管及上级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10.最终承租方为商业经营安全的责任主体。最终承租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职业病防治制度并落实到位,并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火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11.最终承租方开展经营活 (略)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1) (略) 公共空间超店外经营;
(2) (略) 正常运营或引起职工、患者不适的噪音;
(3)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4)违规改造水、 (略) ,电器使用功率超过设计容许功率;
(5)使用明火;
(6) (略) 形象及正常运营的事宜。
12.合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
13.承租方所经营项目必须证照齐全,且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物业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允许,最终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结构、给排水 (略) 。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结构、给排水 (略) 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由此造成损失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1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所作装饰装修全部实行“来装去留”原则,出租方对原有承租方的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1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全部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标的的价值及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予以认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出租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可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租赁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承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服务费。意向承租方自行进行勘察、鉴定时,应遵循项目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现场勘察、鉴定期间的安全等问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若由此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6.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前详细了解物业硬件、物业管理及相关经营业态行业的政策及规定。所从事的项目需符合物业管理部门、属地政府的规划以及行业监管的要求,周边关系需自行协调处理,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确认了解本物业现状、相关规划及行业监管的要求。
17.本次招租面积为挂牌公告中资产面积,最终以出租方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18.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9.如遇房屋政策性拆迁改造或政府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0.标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时间为准。
21.履约保证金按最终成交月租金的三倍取整收取,在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同前提下2个月内退还。
22.本次项目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23.基于“长 (略) 新建项目”属于“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子项目之一,因此,承租方经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如承租方在出租方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5分,每下降一分罚款2000元,且承租方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验收达到95分以上,整改经出租方验收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承租方在出租方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中,累计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低于90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承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中考核结果低于90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考核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指标为准(详见附件1),如有更新,按照最新指标体系执行。考核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参考“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运营维护期绩效评价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有更新,按最新要求执行。
2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医技楼二楼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近一年内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3.具有商业运营经验,提供1处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业运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二)医技楼一楼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近一年内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3.具有商业运营经验,提供3处,每处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商业运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三) (略)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注册时间不低于一年,近一年内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3. (略) 运营业绩,提供3处不低于70 (略) 运营合同或相应证明材料。
(四) (略)
1.意向承租方须为法人机构,无重大行政违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及近一个月征信报告)。
2.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低于*元,企业法人实缴资本不低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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