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国用挂号
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国用挂号
宗地编号: | 合国用挂(2024)2号 | 宗地总面积: | *.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工业园区、国道322线东面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5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88 | ||
起始价: | 465.*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合国用挂(2024)2号 号地块:2024年10月0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4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3〕26号)文件要求,将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产出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竞得人须 (略)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落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黄小敏
联系电话:0771-*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合国用挂(2024)2号 | 宗地总面积: | *.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工业园区、国道322线东面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5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88 | ||
起始价: | 465.*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到 (略) 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合国用挂(2024)2号 号地块:2024年10月0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4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3〕26号)文件要求,将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产出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竞得人须 (略)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落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
联 系 人:黄小敏
联系电话:0771-*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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