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实地园艺场大树社121号农村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实地园艺场大树社121号农村宅基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陇西县 (略) 将于2024年10月3日8时至2024年10月4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实地陇西县巩昌镇园艺场大树社121号)一宗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载该宗地批准面积:200.00平方米,实际宗地面积436.96平方米,超占面积236.96平方米不在确权登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14.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
评估价:*.00元,起拍价:*.00元,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次拍卖竞买人限制为拍卖标的物所在村本村村民(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且名下无宅基地登记信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夏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所有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陇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10日18 (略) 指定账户(户名:陇 (略) 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陇西县支行,账号:*76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夏法官
监督电话:0932—*,陇 (略) 监察室
联系地址: (略) 陇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陇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时地园艺场大树社121号)一宗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载该宗地批准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14.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2018)陇西县不动产权第*号 | |
拍品所有人 | 张小林 | |
拍品现状 | 用途及性质 | 农村宅基地 |
产权证 | (2018)陇西县不动产权第*号 |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时地园艺场大树社121号)一宗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载该宗地批准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14.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见调查表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夏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
陇西县 (略) 将于2024年10月3日8时至2024年10月4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实地陇西县巩昌镇园艺场大树社121号)一宗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载该宗地批准面积:200.00平方米,实际宗地面积436.96平方米,超占面积236.96平方米不在确权登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14.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
评估价:*.00元,起拍价:*.00元,保证金:*.00元,增价幅度:*。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次拍卖竞买人限制为拍卖标的物所在村本村村民(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且名下无宅基地登记信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夏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交付所有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陇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10日18 (略) 指定账户(户名:陇 (略) 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陇西县支行,账号:*76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夏法官
监督电话:0932—*,陇 (略) 监察室
联系地址: (略) 陇 (略)
网址: http://**
此公告在“ (略) ”上发布。
陇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时地园艺场大树社121号)一宗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载该宗地批准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14.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2018)陇西县不动产权第*号 | |
拍品所有人 | 张小林 | |
拍品现状 | 用途及性质 | 农村宅基地 |
产权证 | (2018)陇西县不动产权第*号 |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 | 无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陇西县巩昌镇园艺村1-101等(现时地园艺场大树社121号)一宗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载该宗地批准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证载建筑面积合计314.02平方米)及地上附着物。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见调查表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夏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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