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夏铎铺镇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宁乡金州工业园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绿化苗木国资监测编号
宁乡市夏铎铺镇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宁乡金州工业园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绿化苗木国资监测编号
资产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 (略) 夏铎铺镇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宁乡金洲工业园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绿化苗木) | 项目编号 | N0124FC*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1、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标的简介 | 转让标 (略) 夏铎铺镇六度庵村宁乡金洲工业园,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及绿化苗木,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共有10栋房产,面积共计*.86㎡,分别为机械厂房、路桥公司厂房、实验室、胶辊厂厂房、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门卫室、配电间、厕所和油漆车间。除门卫室和厕所外,其余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1: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目前,该批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评估值为19,*。 2、构筑物:共有12项资产,分别为内围墙、南段护坡、中断护坡、北段护坡、内围墙不锈钢门、内围墙门柱、电动伸缩门、大门立柱、门楼饰面墙、东南面围墙、东南面、西北面、东北面围墙、地坪(详见附件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备明细表)。评估值为1,*。 3、机器设备:共有14项不可搬迁设备,分别为6项行车资产、消防系统及设施、路灯亮化设施、弱电系统及设施、高低压供电系统及设施、除烟除尘及附属设施、打磨喷漆房/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一体化成套设备、给排水系统及设备、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详见附件3:机器设备明细表)。评估价为1,*。 4、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为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4㎡,为已办理不动产权的八栋房屋共有土地。该地块东 (略) 、东北临湖南亮之星工业园,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详见附件4:土地明细表)。土地使用期限为2020年05月23日至2070年05月23日止,评估价为11,*。 5、绿化苗木:共2种81棵树,分别为樟树、桂花树(附件5:绿化苗木明细表)。评估价为*。 6、权属等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情形: (1)10栋房屋建筑物除门卫室和厕所外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04平方米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八栋房屋共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 (2)根据验收意见,八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须经高新区规建局督促完善消防设计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3)门卫室和厕所及构筑物以转让方组织人员现场测量、评估公司实地勘察核实并经转让方确认的数量(面积、长度、高度、宽度、体积、面积等)为依据;绿化苗木以转让方组织人员现场测量、评估公司实地勘察核实并经转让方确认的数量为依据。 | |||||||||||||||||||||
评估价(元) | 34,* | 账面净值(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31日 | 评估机构 | 湖南里程资产评估土 (略) | |||||||||||||||||||
转让底价(元) | 34,*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G*W 住所: (略) 雨花 (略) 256号 开办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文武 批准单位名称:湖南省财政厅 批准文件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宁乡金洲工业园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复函 批准文号:湘财资函【2024】21号 批准日期:2024年8月30日 批准文件类型:函件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资产转让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同意承担该损失。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省财政厅 | |||||||||||||||||||||
特别 告知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程评字【2024】第028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次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受让本项目资产后,开办企业须符合属地园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政策和投资强度、纳税等规定。前述相关规定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属地园区管委会咨询。受让方竞得该标的后因不符合属地园区有关产业政策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竞买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协助双方做好交接工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交易保证金足额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 账户名称: 湖南省联 (略) 开 户 行: (略) 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 8112 0309 0000 1656 7 2、申请报名和提交报名资料在该项目转让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转让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待定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则待定受让方直接成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待定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4、转让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 (略) 络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受让方应在签订上述成交确认文件之日当天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受让方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2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不承担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夏铎铺镇六度庵村宁乡金洲工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张总 137 8701 3440 踏勘要求: 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9时至09月30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10,*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另行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交易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1、转让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待定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则待定受让方直接成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待定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3、竞价时间安排:
注: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如若出现延期,竞价时间以系统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 |||||||||||||||||||||
服务费 | 1、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元及以下,按2.4‰支付;*元以上至*元,按2‰支付;*元以上至*万元,按1.5‰支付;*万元以上至*万元,按0.7‰支付;*万元以上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2、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1、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元及以下,按3.2%支付;*元以上至*元,按2.4%支付;*元以上至*万元,按1.4%支付;*万元以上至*万元,按0.6%支付;*万元以上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项目经办人 | 周经理 * | |||||||||||||||||||||
其 他 |
资产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 (略) 夏铎铺镇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宁乡金洲工业园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绿化苗木) | 项目编号 | N0124FC*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1、信息发布终结。□ 2、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3、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标的简介 | 转让标 (略) 夏铎铺镇六度庵村宁乡金洲工业园,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及绿化苗木,具体如下: 1、房屋建筑物:共有10栋房产,面积共计*.86㎡,分别为机械厂房、路桥公司厂房、实验室、胶辊厂厂房、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门卫室、配电间、厕所和油漆车间。除门卫室和厕所外,其余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详见附件1: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目前,该批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评估值为19,*。 2、构筑物:共有12项资产,分别为内围墙、南段护坡、中断护坡、北段护坡、内围墙不锈钢门、内围墙门柱、电动伸缩门、大门立柱、门楼饰面墙、东南面围墙、东南面、西北面、东北面围墙、地坪(详见附件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备明细表)。评估值为1,*。 3、机器设备:共有14项不可搬迁设备,分别为6项行车资产、消防系统及设施、路灯亮化设施、弱电系统及设施、高低压供电系统及设施、除烟除尘及附属设施、打磨喷漆房/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一体化成套设备、给排水系统及设备、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详见附件3:机器设备明细表)。评估价为1,*。 4、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为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04㎡,为已办理不动产权的八栋房屋共有土地。该地块东 (略) 、东北临湖南亮之星工业园,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详见附件4:土地明细表)。土地使用期限为2020年05月23日至2070年05月23日止,评估价为11,*。 5、绿化苗木:共2种81棵树,分别为樟树、桂花树(附件5:绿化苗木明细表)。评估价为*。 6、权属等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情形: (1)10栋房屋建筑物除门卫室和厕所外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04平方米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八栋房屋共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 (2)根据验收意见,八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须经高新区规建局督促完善消防设计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3)门卫室和厕所及构筑物以转让方组织人员现场测量、评估公司实地勘察核实并经转让方确认的数量(面积、长度、高度、宽度、体积、面积等)为依据;绿化苗木以转让方组织人员现场测量、评估公司实地勘察核实并经转让方确认的数量为依据。 | |||||||||||||||||||||
评估价(元) | 34,* | 账面净值(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31日 | 评估机构 | 湖南里程资产评估土 (略) | |||||||||||||||||||
转让底价(元) | 34,*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G*W 住所: (略) 雨花 (略) 256号 开办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文武 批准单位名称:湖南省财政厅 批准文件名称: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宁乡金洲工业园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复函 批准文号:湘财资函【2024】21号 批准日期:2024年8月30日 批准文件类型:函件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资产转让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同意承担该损失。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湖南省核地质调查所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省财政厅 | |||||||||||||||||||||
特别 告知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程评字【2024】第028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次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整体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负责办理权证变更及过户等全部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风险。 3、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受让本项目资产后,开办企业须符合属地园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政策和投资强度、纳税等规定。前述相关规定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属地园区管委会咨询。受让方竞得该标的后因不符合属地园区有关产业政策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竞买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协助双方做好交接工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交易保证金足额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 账户名称: 湖南省联 (略) 开 户 行: (略) 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 8112 0309 0000 1656 7 2、申请报名和提交报名资料在该项目转让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转让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待定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则待定受让方直接成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待定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4、转让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5、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 (略) 络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7、受让方应在签订上述成交确认文件之日当天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8、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受让方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2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相应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受让方不承担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费用)。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夏铎铺镇六度庵村宁乡金洲工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张总 137 8701 3440 踏勘要求: 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9时至09月30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10,*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另行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交易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1、转让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待定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则待定受让方直接成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各意向受让方及待定受让方根据交易安排要求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且其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成为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3、竞价时间安排:
注: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延时竞价。如若出现延期,竞价时间以系统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 |||||||||||||||||||||
服务费 | 1、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元及以下,按2.4‰支付;*元以上至*元,按2‰支付;*元以上至*万元,按1.5‰支付;*万元以上至*万元,按0.7‰支付;*万元以上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2、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1、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方式计算(成交金额*元及以下,按3.2%支付;*元以上至*元,按2.4%支付;*元以上至*万元,按1.4%支付;*万元以上至*万元,按0.6%支付;*万元以上按0.3%支付)。(由受让方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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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文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项目经办人 | 周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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