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号朝阳丽园214号商业房地产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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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号朝阳丽园214号商业房地产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芙蓉 (略) 3号朝阳丽园214号商业房地产 项目编号 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 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芙蓉 (略) 3 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90.43 专有建筑面积(㎡)
152.76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5150.45 使用期限 2049-06-17
权利性质 出让/国有房产 房产类型 商业用地/商业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2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普通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区位状况:转让标的所在建筑物东至朝阳二村,南至朝阳后街, (略) ,北至华海 3C广场。 (略) 东侧, (略) 火车站约 500 米。

2、交通状况:区域分布五一大道、 (略) 、 (略) 、 (略) 主、次干道, (略) 密集;附近有9、105、112、 (略) (略) 经过,公共交通便捷度较高;小 (略) (略) 为北往南单 (略) ;小区配备停车场,停车方便。

3、繁华程度:区域人流密集,商业氛围浓,繁华程度高。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周边有华海3C广场、合峰电脑城、宇成朝阳广场、友阿百货商场、 (略) 、华天大酒店、长铁一中、朝阳小学、 (略) 、 (略) 火车站、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权益状况:转让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证号为湘(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实物状况:小区约于2000年建成,配备物业管理,建筑形态为高层建筑,外立面风格普通,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转让标的位于第2层(无电梯直达),设计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商业,利用现状为已出租,租期至2024年12月14日,层高约3.0米,室内均已装修,维护保养情况一般(上述披露内容来源于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 (略)
转让底价(元) 1,*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湖南省联畅房 (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农业发展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家私家电。

4、转让标的已出租,租期至2024年12月14日。意向受让方可至湖南联交所查阅租赁合同。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5、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现租约到期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清场。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该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上述情形,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总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7、受让方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付清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郭经理 *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8-29 09:00:00 至 2024-09-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8-29 09:00:00-2024-09-1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汪女士*
标的报名 毛女士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毛女士 *
其 他

, (略) ,芙蓉区,长沙
项目名称 (略) 芙蓉 (略) 3号朝阳丽园214号商业房地产 项目编号 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 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芙蓉 (略) 3 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90.43 专有建筑面积(㎡)
152.76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5150.45 使用期限 2049-06-17
权利性质 出让/国有房产 房产类型 商业用地/商业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2
房屋户型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普通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区位状况:转让标的所在建筑物东至朝阳二村,南至朝阳后街, (略) ,北至华海 3C广场。 (略) 东侧, (略) 火车站约 500 米。

2、交通状况:区域分布五一大道、 (略) 、 (略) 、 (略) 主、次干道, (略) 密集;附近有9、105、112、 (略) (略) 经过,公共交通便捷度较高;小 (略) (略) 为北往南单 (略) ;小区配备停车场,停车方便。

3、繁华程度:区域人流密集,商业氛围浓,繁华程度高。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周边有华海3C广场、合峰电脑城、宇成朝阳广场、友阿百货商场、 (略) 、华天大酒店、长铁一中、朝阳小学、 (略) 、 (略) 火车站、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其他情况

1、权益状况:转让标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证号为湘(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2、实物状况:小区约于2000年建成,配备物业管理,建筑形态为高层建筑,外立面风格普通,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转让标的位于第2层(无电梯直达),设计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商业,利用现状为已出租,租期至2024年12月14日,层高约3.0米,室内均已装修,维护保养情况一般(上述披露内容来源于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
评估基准日 2024-06-30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 (略)
转让底价(元) 1,*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湖南省联畅房 (略)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湖南农业发展 (略)

特别
告知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不包括室内家私家电。

4、转让标的已出租,租期至2024年12月14日。意向受让方可至湖南联交所查阅租赁合同。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5、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现租约到期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清场。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该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上述情形,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总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7、受让方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逾期15天未付清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郭经理 *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8-29 09:00:00 至 2024-09-1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9-1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8-29 09:00:00-2024-09-12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汪女士*
标的报名 毛女士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毛女士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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