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34号楼4-6层房地产国资监测编号
新疆国际陆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熙门北里34号楼4-6层房地产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新疆国际*港(集团) (略) 租 (略) 朝阳区光熙门北里34号楼4-6层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8月18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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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27 | |||||||||||||||||||||||||||||||||||||
评估机构 | 新疆巨弘源房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新疆国际*港(集团) (略) 联系人:屈涛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十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第5次整合工作专班会议纪要》(新*港专班纪〔2024〕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的房产仅限用于开设酒店业务。 二、本次租赁的房产所在楼栋为总层数6层的混合结构办公楼,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本次租赁第4-6层,户型为独立分割成单间使用(酒店户型),房产面积共1895㎡(其中4层建筑面积630㎡,5层建筑面积632.5㎡,6层建筑面积632.5㎡),证载用途为办公,修建年代为1992年。东西朝向但不通透,办公配套设施不齐全,缺乏停车位。 三、本次租赁的房产目前维护状况一般,室内有一部电梯使用,钢化玻璃双开门,铝合金窗。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房屋最初建造时并未配备电梯,现有电梯由三层业主自行增设。若承租方希望使用该电梯,则需承租方自行与三层业主协商获得使用权。 四、由于房屋建设年代较久,先前使用的线缆线径较小, (略) 跳闸问题。该处房产的三层业主已出资更换为更大线径的线缆。承租方需要自行与三层业主协商共同使用新的线缆设施。 五、该处房产酒店相关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是由第3层业主前期申请办理,现承租方需与第3层业主协商证照使用事宜;若承租方决定自行办理酒店相关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需对现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进行面积核减,面积核减后又无法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导致出租方未来无法按照酒店行业进行出租的,承租方需承担为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依据房地产合一原则,本次评估包含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房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九、其他详见《房地产租赁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242.*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9年11个月。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租期年度到期日前60日预交的方式每 年 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起,年租金以每满三年在上一个三年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计算。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9 09:00:00 至 2024-08-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9 09:00:00-2024-08-30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启峰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3:3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新疆国际*港(集团) (略) 租 (略) 朝阳区光熙门北里34号楼4-6层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8月18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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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27 | |||||||||||||||||||||||||||||||||||||
评估机构 | 新疆巨弘源房 (略) | |||||||||||||||||||||||||||||||||||||
租金底价(元) | *.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新疆国际*港(集团) (略) 联系人:屈涛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十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第5次整合工作专班会议纪要》(新*港专班纪〔2024〕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本次租赁的房产仅限用于开设酒店业务。 二、本次租赁的房产所在楼栋为总层数6层的混合结构办公楼,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本次租赁第4-6层,户型为独立分割成单间使用(酒店户型),房产面积共1895㎡(其中4层建筑面积630㎡,5层建筑面积632.5㎡,6层建筑面积632.5㎡),证载用途为办公,修建年代为1992年。东西朝向但不通透,办公配套设施不齐全,缺乏停车位。 三、本次租赁的房产目前维护状况一般,室内有一部电梯使用,钢化玻璃双开门,铝合金窗。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设备齐全。房屋最初建造时并未配备电梯,现有电梯由三层业主自行增设。若承租方希望使用该电梯,则需承租方自行与三层业主协商获得使用权。 四、由于房屋建设年代较久,先前使用的线缆线径较小, (略) 跳闸问题。该处房产的三层业主已出资更换为更大线径的线缆。承租方需要自行与三层业主协商共同使用新的线缆设施。 五、该处房产酒店相关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是由第3层业主前期申请办理,现承租方需与第3层业主协商证照使用事宜;若承租方决定自行办理酒店相关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需对现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进行面积核减,面积核减后又无法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导致出租方未来无法按照酒店行业进行出租的,承租方需承担为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依据房地产合一原则,本次评估包含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房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九、其他详见《房地产租赁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242.*元/首年。 四、租赁期限:9年11个月。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租期年度到期日前60日预交的方式每 年 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起,年租金以每满三年在上一个三年租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计算。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9 09:00:00 至 2024-08-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 (略) 场(www.http://**) (略) 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9 09:00:00-2024-08-30 18: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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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启峰 |
咨询电话 | 099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3:3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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