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气象局台片区住宅小区商业用房交易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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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气象局台片区住宅小区商业用房交易公告第二次

受委托,现将 (略) 环县气象局台片区住宅小区商业用房进行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挂牌单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交易保证金(元)

备注

1

1号楼103铺

52.21

*

*

*

2

1号楼104铺

86.18

*

*

*

3

1号楼203铺

134.09

5100

*

*

4

9号楼102铺

75.24

*

*

*

无地下

5

9号楼105铺

49.95

*

*

*

有地下

6

9号楼106铺

58.03

*

*

*

有地下

7

10号楼102铺

57.73

*

*

*

无地下

8

10号楼105铺

50.81

*

*

*

有地下

9

10号楼106铺

59.04

*

*

*

有地下

10

10号楼108铺

43.55

*

*

*

有地下

二、交易条件及方式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交易方式: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开发商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全款: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签合同,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80%向开发商交纳成交价款,剩余价款在房屋交付前付清。

2.按揭: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的50%支付成交价款,并 (略) 签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房屋按揭手续。首付款根据银行批准的按揭额度,多退少补。

四、交易须知

1.公告及报名日期:2024年8月1日—8月7日17:00时。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2.本项目开发商为环县安广 (略) ,交易标的是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

3.交易标的目前建设工程未完工,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括标的户型、建筑面积、朝向及交付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4.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受让的,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后,携带交款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取得受让资格。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省产权交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天成支行

银行账号: 1012 9200 0278 706

备注内容为:环县气象局台商业用房交易保证金。

特别注意,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不允许代付或者垫付,若发生代付、垫付或错汇行为,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交易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6.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采用按揭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付款;采用全款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状况、交易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交易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交易标的成交次日,受让方与甘交所集团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按照本公告条约定的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向开发商交纳价款,并按照《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9.受让方若存在以上第7条、第8条的违约情况,违约金为*元,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交易标的交回开发商再行处置。

10.公告面积为预测面积,交易标的成交后,若公告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存在差异,以实测面积为准。

11.交易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文件。

五、特别告知

1.甘交所集团负责本次交易代理工作,意向受让方以本公告的约定方式受让标的,并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向甘交所集团付清交易服务费,既表明甘交所集团服务事项已彻底完毕。有关交易标的的移交、不动产权登记、交易尾款结算等后续事项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完成,出现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活动不组织统一标的踏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3.选择按揭方式参与的意向受让方,应确保征信良好,不影响办理按揭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参与报名、保证金交纳及备案合同签订主体,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5.报名期内,意向受让方仅有一次变更意向受让标的的机会,如变更,需向甘交所集团提交变更申请,经系统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变更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08:30至12:00,请审慎选择。

6.标的交付日期暂定为2025年10月1日前, (略) 签备案合同约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 (略) 西峰区宏达中心17楼

环县安广 (略) (原电力局办公楼)

联 系 人:田经理 * 苏经理*

甘 (略) 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 (略)

2024年8月1日


,甘肃, (略) ,西峰区,兰州,庆阳

受委托,现将 (略) 环县气象局台片区住宅小区商业用房进行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挂牌单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交易保证金(元)

备注

1

1号楼103铺

52.21

*

*

*

2

1号楼104铺

86.18

*

*

*

3

1号楼203铺

134.09

5100

*

*

4

9号楼102铺

75.24

*

*

*

无地下

5

9号楼105铺

4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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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地下

6

9号楼106铺

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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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下

7

10号楼102铺

5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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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地下

8

10号楼105铺

5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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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地下

9

10号楼106铺

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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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地下

10

10号楼108铺

43.55

*

*

*

有地下

二、交易条件及方式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交易方式: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开发商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全款: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签合同,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80%向开发商交纳成交价款,剩余价款在房屋交付前付清。

2.按揭: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的50%支付成交价款,并 (略) 签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房屋按揭手续。首付款根据银行批准的按揭额度,多退少补。

四、交易须知

1.公告及报名日期:2024年8月1日—8月7日17:00时。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2.本项目开发商为环县安广 (略) ,交易标的是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

3.交易标的目前建设工程未完工,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括标的户型、建筑面积、朝向及交付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4.意向受让方决定参与受让的,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后,携带交款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取得受让资格。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省产权交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天成支行

银行账号: 1012 9200 0278 706

备注内容为:环县气象局台商业用房交易保证金。

特别注意,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不允许代付或者垫付,若发生代付、垫付或错汇行为,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交易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6.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采用按揭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付款;采用全款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交易标的状况、交易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交易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交易标的成交次日,受让方与甘交所集团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按照本公告条约定的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向开发商交纳价款,并按照《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9.受让方若存在以上第7条、第8条的违约情况,违约金为*元,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交易标的交回开发商再行处置。

10.公告面积为预测面积,交易标的成交后,若公告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存在差异,以实测面积为准。

11.交易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文件。

五、特别告知

1.甘交所集团负责本次交易代理工作,意向受让方以本公告的约定方式受让标的,并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向甘交所集团付清交易服务费,既表明甘交所集团服务事项已彻底完毕。有关交易标的的移交、不动产权登记、交易尾款结算等后续事项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完成,出现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2.本次交易活动不组织统一标的踏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3.选择按揭方式参与的意向受让方,应确保征信良好,不影响办理按揭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参与报名、保证金交纳及备案合同签订主体,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5.报名期内,意向受让方仅有一次变更意向受让标的的机会,如变更,需向甘交所集团提交变更申请,经系统审核通过后予以变更。变更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08:30至12:00,请审慎选择。

6.标的交付日期暂定为2025年10月1日前, (略) 签备案合同约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 (略) 西峰区宏达中心17楼

环县安广 (略) (原电力局办公楼)

联 系 人:田经理 * 苏经理*

甘 (略) 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 (略)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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