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港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租赁经营项目5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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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港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租赁经营项目5年租赁权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滨港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租赁经营项目5年租赁权
租赁底价 6.*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4ZL*
保证金 *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08-30 至 2024-09-12 租期
业主 宁波 (略) (略)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 (略) *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09-12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人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人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人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此标的无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人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人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该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③承租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人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人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保底管理服务费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1日的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意向承租人自行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竺老师、0574-*。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评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点30分。

④承租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出租方案 一、相关要求1.出租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承租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2.本项目由承租人自身经营使用,不得整体转租或转让。3.交付及归还标准:租赁场地内地面平整、无建筑物及垃圾。在交付和归还时,均需由双方共同踏勘现场并留下影像资料,共同签订《地块交地联合踏勘表》(详见合同附件1),作为交付依据及出租场地的归还标准。4.建设与运营:承租人需 (略) 停车场和北仑交警大队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充电桩设施,实验幼儿园停车场(路边) (略) 侧充电桩设施,并负责后续的运营管理工作。5.配套与设施设备:承租人应自行办理租赁场地内配套设施及其设施设备的消防、工商、税务、通讯、环保、水、电、网络、气等承租人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开户及开通等手续,期间产生的费用(含使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出租方协助的,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协助承租人办理各种手续及审批。如因故无法办理,出租方与承租人双方可对场站投建、租金支付以及场站合作等事项进行协商。6.规划设计:承租人在动工前需提供场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报送出租方,确保场内规划设计、设施配置及承租人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停车场(含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站)的规定;如场地不具备条件,承租人应提交可修改或深化施工方案至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可对场地进行施工,最终以深化图纸为准。 7.建设时间:承租人的建设计划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8.技术支持与信息同步:承租人需通过技术手段将各充电桩及各个区域的运营情况和收益情况同 (略) 或其他承租人认可的方式,以确保出租方可以实时查询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接口的开发、维护以及可能需要的软硬件升级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9.如承租人开展对充电及换电使用者开放充电车位2小时内免费、安装道闸、地锁等事项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涉。10.如场地因政府建设需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承租人无条件向出租方归还地块。二、费用及责任说明1.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卫生、治安、消防及周边关系等系列问题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建立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严禁堆放使用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若因此导致出租方被相关主管机关责罚、被第三方主张索赔等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2.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出租本场所,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3.如造成群众上访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全部由承租人负责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4.合同期限内,承租人应根据需要投保必要的保险,承租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财产损失等与出租方无涉,均有承租人自行承担。5.租赁期间承租人改变经营业态未征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承租人不得将所租场所及原有公共设施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7.意向承租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 (略) 停车场、北仑交警大队停车场及实验幼儿园停车场(路边)的现场以及地下设施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人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人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合同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三、具体事项详见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四、挂牌价为首年保底管理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提供营业执照)2、参议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参议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滨港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租赁经营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省- (略)
详细地址 北仑区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在宁波 (略) (略) 下辖2个停车 (略) 边泊位充电桩车位出租,项目 (略) 停车场22个车位、北仑交警大队停车场20个车位、实验幼儿园停车场(路边)充电桩10个车位,共52个车位。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包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鄞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5室 (略) 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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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滨港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租赁经营项目5年租赁权
租赁底价 6.*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4ZL*
保证金 *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08-30 至 2024-09-12 租期
业主 宁波 (略) (略)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 (略) *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3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09-12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人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人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人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此标的无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人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人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该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人后,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人的责任。

③承租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人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人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保底管理服务费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11日的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挂牌期间,意向承租人自行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竺老师、0574-*。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评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点30分。

④承租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出租方案 一、相关要求1.出租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承租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2.本项目由承租人自身经营使用,不得整体转租或转让。3.交付及归还标准:租赁场地内地面平整、无建筑物及垃圾。在交付和归还时,均需由双方共同踏勘现场并留下影像资料,共同签订《地块交地联合踏勘表》(详见合同附件1),作为交付依据及出租场地的归还标准。4.建设与运营:承租人需 (略) 停车场和北仑交警大队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充电桩设施,实验幼儿园停车场(路边) (略) 侧充电桩设施,并负责后续的运营管理工作。5.配套与设施设备:承租人应自行办理租赁场地内配套设施及其设施设备的消防、工商、税务、通讯、环保、水、电、网络、气等承租人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开户及开通等手续,期间产生的费用(含使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出租方协助的,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协助承租人办理各种手续及审批。如因故无法办理,出租方与承租人双方可对场站投建、租金支付以及场站合作等事项进行协商。6.规划设计:承租人在动工前需提供场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报送出租方,确保场内规划设计、设施配置及承租人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停车场(含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站)的规定;如场地不具备条件,承租人应提交可修改或深化施工方案至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可对场地进行施工,最终以深化图纸为准。 7.建设时间:承租人的建设计划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8.技术支持与信息同步:承租人需通过技术手段将各充电桩及各个区域的运营情况和收益情况同 (略) 或其他承租人认可的方式,以确保出租方可以实时查询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接口的开发、维护以及可能需要的软硬件升级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9.如承租人开展对充电及换电使用者开放充电车位2小时内免费、安装道闸、地锁等事项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涉。10.如场地因政府建设需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承租人无条件向出租方归还地块。二、费用及责任说明1.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卫生、治安、消防及周边关系等系列问题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建立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严禁堆放使用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若因此导致出租方被相关主管机关责罚、被第三方主张索赔等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2.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继续出租本场所,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3.如造成群众上访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全部由承租人负责解决和承担相关责任。4.合同期限内,承租人应根据需要投保必要的保险,承租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财产损失等与出租方无涉,均有承租人自行承担。5.租赁期间承租人改变经营业态未征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6.承租人不得将所租场所及原有公共设施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7.意向承租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 (略) 停车场、北仑交警大队停车场及实验幼儿园停车场(路边)的现场以及地下设施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人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人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合同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三、具体事项详见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评议文件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四、挂牌价为首年保底管理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提供营业执照)2、参议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3、参议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履约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滨港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租赁经营项目 所在地区 浙江省- (略)
详细地址 北仑区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在宁波 (略) (略) 下辖2个停车 (略) 边泊位充电桩车位出租,项目 (略) 停车场22个车位、北仑交警大队停车场20个车位、实验幼儿园停车场(路边)充电桩10个车位,共52个车位。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包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鄞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5室 (略) 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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