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象好投资有限公司66.7%股权转让项目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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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象好投资有限公司66.7%股权转让项目预披露公告

标的名称

(略) 66.7%股权

项目编号

*

信息预披露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30日

标的所在地区

(略) 灵川县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灵 (略) 以西N10-2A2地块(地号:GB*)

“双悦SOHO”小区5幢4层1号

法定代表人

黄孙虎

成立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元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 代码

*MAD160LT5D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二手车经济;机动车鉴定评估; (略) 场经营;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露营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二手车拍卖;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从业人数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标的简介

标的企业是转让方广西 (略) 用于投资运营桂林汽车生 (略) 。截止本次预披露公告日,标的企业实收资本9,*元, (略) 灵川地块的土地241.43亩。从业人员1名。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250.00

*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本年累计数)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

7月31日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选填)

转让方名称

广西 (略)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50号

法定代表人

郭潮瑞

注册资本

(元)

1,276,*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

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不低于66.7%(以广西 (略) 审批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西 (略)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广西 (略) 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4年第13次)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 (略)

批准文件

正在履行报批手续,待正式信息披露时公布

三、交易规定

交易

条件(选填)

挂牌价格(万元)

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 期间损益处理。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2. 债权债务处理。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继续继承。
  3. 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各自应付税费。
  4. 职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5. 足额实缴资本金。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按所占股比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的*个月内,与转让方一起完成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足额实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71-*、*

转让方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所地址: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化,以正式公告信息为准。

标的名称

(略) 66.7%股权

项目编号

*

信息预披露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30日

标的所在地区

(略) 灵川县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灵 (略) 以西N10-2A2地块(地号:GB*)

“双悦SOHO”小区5幢4层1号

法定代表人

黄孙虎

成立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元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 代码

*MAD160LT5D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二手车经济;机动车鉴定评估; (略) 场经营;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露营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二手车拍卖;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餐饮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从业人数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标的简介

标的企业是转让方广西 (略) 用于投资运营桂林汽车生 (略) 。截止本次预披露公告日,标的企业实收资本9,*元, (略) 灵川地块的土地241.43亩。从业人员1名。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西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250.00

*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本年累计数)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年

7月31日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

*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选填)

转让方名称

广西 (略)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 (略) 50号

法定代表人

郭潮瑞

注册资本

(元)

1,276,*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

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不低于66.7%(以广西 (略) 审批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西 (略)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广西 (略) 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4年第13次)

批准单位名称

广西 (略)

批准文件

正在履行报批手续,待正式信息披露时公布

三、交易规定

交易

条件(选填)

挂牌价格(万元)

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 期间损益处理。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2. 债权债务处理。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继续继承。
  3. 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各自应付税费。
  4. 职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5. 足额实缴资本金。本次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按所占股比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的*个月内,与转让方一起完成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足额实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71-*、*

转让方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交易所地址: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化,以正式公告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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