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潭自然资告字号
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潭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JY*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建阳区城关 (略)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42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9 | |||
现状土地条件: 按场地净地现状交付。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到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到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 (略) (略) ( (略)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按公告期间的场地现状条件净地交付土地,竞得人若根据自身开发意向需对场地进行整理或实施土石方工程,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对地块进行围挡时须退让土地出让红线距离不小于 (略) (略) 等接入。本地块因地形因素有高差且西临山地,竞得人在设计及实施方案时须考虑进行地灾防护治理工作,有关治理方案及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含边坡支护工程)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如本宗地地块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地下空间部分确权以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和标高为准,地下空间利用必须遵循规划部门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已包含地下空间利用部分。 (三)竞得人须按有关规定建设夜景工程,具体详询区委文明办,夜景工程作为竣工验收项目之一。人防工程详询区人防主管部门意见,依法建设。 (四)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 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资源)外仍有剩余的,由潭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的处置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具体的处置工作,处置收入缴入区财政国库。受让人应积极配合潭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处置工作。 (五)受让人须在本项目内无偿配建一个规模不少于300平方米(含公摊)的公益书吧,具体位置必须在地面一至二层,且通达便利,有独立出入口,待验收后由受让人 (略) 建 (略) 并协助办理不产权登记,有关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六)出让地块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含边坡支护工程)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得影响周边用地的正常使用。 (七)竞得人须提供不少于900平方 (略) 至 (略) 口的商业店铺给区房屋征收部门,以上面积均含公摊。该部分安置用房由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回购,房屋交付标准按照普通商品房标准执行。回购价格为商业店面8480元/平方米,该价格即为开票价格,具体如下: 1.竞得人在本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须经区房屋征收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商业店铺的面宽、户型等要求由受让人与区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方案确定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先行选择安置店铺。竞得人在制定方案时需合理考虑公摊比例等问题。 2.购房款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向受让人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决定。 3.竞得人须提供给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房产建成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竞得人与实际安置人办理房产交付手续,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区房屋征收部门指定的实际安置人名下,相关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实际安置人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契税按照购房发票总额计算,其中被安置人按照实际缴纳的购房金额计算并缴纳契税,差额部分契税由原征收人(建阳区人民政府)承担。 4. (略) 的,有关实际安置人购买商品房的法律义务也随之转移。 5.按照竞得人与实际安置人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实际安置人与该项目其他业主享有同等权利和履行同等义务。 6.竞得人未如约按期将商业店面交付给政府指定对象的,逾期安置补偿费由竞得人或竞 (略) 承担逾期产生的双倍安置补偿费。 (八)、本次拍卖活动报名人数不少于 2 家,不足 2 家竞买人报名时,本次拍卖活动终止。 (九)本公告解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99-*
开户单位: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厦门银行南平建阳支行,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营业部,中国 (略) 建阳支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略) 南平建阳支行,中国农 (略) 支行
开户账号:**,*,**,*6026,*666,*,*18
宗地编号: | JY*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建阳区城关 (略)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42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9 | |||
现状土地条件: 按场地净地现状交付。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到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 到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9月2 (略) (略) ( (略)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按公告期间的场地现状条件净地交付土地,竞得人若根据自身开发意向需对场地进行整理或实施土石方工程,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对地块进行围挡时须退让土地出让红线距离不小于 (略) (略) 等接入。本地块因地形因素有高差且西临山地,竞得人在设计及实施方案时须考虑进行地灾防护治理工作,有关治理方案及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含边坡支护工程)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如本宗地地块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地下空间部分确权以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和标高为准,地下空间利用必须遵循规划部门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已包含地下空间利用部分。 (三)竞得人须按有关规定建设夜景工程,具体详询区委文明办,夜景工程作为竣工验收项目之一。人防工程详询区人防主管部门意见,依法建设。 (四)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 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资源)外仍有剩余的,由潭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的处置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具体的处置工作,处置收入缴入区财政国库。受让人应积极配合潭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处置工作。 (五)受让人须在本项目内无偿配建一个规模不少于300平方米(含公摊)的公益书吧,具体位置必须在地面一至二层,且通达便利,有独立出入口,待验收后由受让人 (略) 建 (略) 并协助办理不产权登记,有关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六)出让地块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含边坡支护工程)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得影响周边用地的正常使用。 (七)竞得人须提供不少于900平方 (略) 至 (略) 口的商业店铺给区房屋征收部门,以上面积均含公摊。该部分安置用房由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回购,房屋交付标准按照普通商品房标准执行。回购价格为商业店面8480元/平方米,该价格即为开票价格,具体如下: 1.竞得人在本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须经区房屋征收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商业店铺的面宽、户型等要求由受让人与区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方案确定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先行选择安置店铺。竞得人在制定方案时需合理考虑公摊比例等问题。 2.购房款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向受让人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决定。 3.竞得人须提供给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房产建成后,由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竞得人与实际安置人办理房产交付手续,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区房屋征收部门指定的实际安置人名下,相关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实际安置人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契税按照购房发票总额计算,其中被安置人按照实际缴纳的购房金额计算并缴纳契税,差额部分契税由原征收人(建阳区人民政府)承担。 4. (略) 的,有关实际安置人购买商品房的法律义务也随之转移。 5.按照竞得人与实际安置人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实际安置人与该项目其他业主享有同等权利和履行同等义务。 6.竞得人未如约按期将商业店面交付给政府指定对象的,逾期安置补偿费由竞得人或竞 (略) 承担逾期产生的双倍安置补偿费。 (八)、本次拍卖活动报名人数不少于 2 家,不足 2 家竞买人报名时,本次拍卖活动终止。 (九)本公告解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99-*
开户单位: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厦门银行南平建阳支行,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营业部,中国 (略) 建阳支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略) 南平建阳支行,中国农 (略) 支行
开户账号:**,*,**,*6026,*6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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