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
(略) 松 (略)
拍卖公告
(略) 松 (略) 将于2024年9月1日10时至2024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其中1幢2401房权证号:*-1,*-2/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75.19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日期:2001年12月31日;1号楼201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1号楼2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6.19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
1幢2401房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81平方米;1号楼201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74平方米;1号楼2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5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评估价:380,900元(1幢2401房:322,800元;1号楼201杂:41,700元;1幢1号楼2杂:16,400元)。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13,304元;保证金:2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1日10时至2024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4年9月14日16 (略) 账户(主账户户名: (略) 松 (略) ;账号:*4165;开户行: (略) 松江区城区支行)。买受人付清拍卖余 (略) 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余 (略) 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4年8月27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 (略) 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罗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 (略) 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松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拍品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李**、黄** | |
拍品现状 | 使用情况 | 有人占用 |
钥匙 | 无 | |
户籍 | 无法查询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略) 松 (略) 查封 | |
竞买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1、房屋、土地权属状况: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其中1幢2401房权证号:*-1,*-2/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75.19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日期:2001年12月31日;1号楼201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1号楼2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6.19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 1幢2401房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81平方米;1号楼201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74平方米;1号楼2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5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2、四至情况:东临G237国道,南 (略) ,西 (略) 、北近建阳区博物馆。 3、特别告示: 1)该标的合并整体拍卖,有人占用,拍卖成交后, (略) 负责清场,具体交付 (略) 通知。 2)该标的户籍信息无法查询,有关户籍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无法查询,具体欠费金额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4)调查截止至2024年5月28日止,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电费、水费欠费无法查询。由于时间较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5)买受人须在签收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45天内办理完成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于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4、特别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支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由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本次拍卖不包括该标的物房屋内外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家电什物及可移动物品、无证建筑物和构建物或违法违章建筑等。 |
(略) 松 (略)
拍卖公告
(略) 松 (略) 将于2024年9月1日10时至2024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其中1幢2401房权证号:*-1,*-2/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75.19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日期:2001年12月31日;1号楼201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1号楼2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6.19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
1幢2401房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81平方米;1号楼201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74平方米;1号楼2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5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评估价:380,900元(1幢2401房:322,800元;1号楼201杂:41,700元;1幢1号楼2杂:16,400元)。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13,304元;保证金:2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以上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标的物合并整体拍卖发生的增值部分,按照各个拍卖标的评估价格,加权平均分配到各个标的,分别核算拍卖成交额。
二、拍卖时间:2024年9月1日10时至2024年9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4年9月14日16 (略) 账户(主账户户名: (略) 松 (略) ;账号:*4165;开户行: (略) 松江区城区支行)。买受人付清拍卖余 (略) 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余 (略) 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4年8月27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 (略) 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拍卖辅助机构: (略) ;
咨询电话:*、021-*罗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普 (略) 1158号1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松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拍品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李**、黄** | |
拍品现状 | 使用情况 | 有人占用 |
钥匙 | 无 | |
户籍 | 无法查询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略) 松 (略) 查封 | |
竞买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1、房屋、土地权属状况: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镇上水南路(闽北交易中心)1幢2401房及1号楼201杂、1号楼2杂;其中1幢2401房权证号:*-1,*-2/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75.19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日期:2001年12月31日;1号楼201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14.95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1号楼2杂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建筑面积:6.19平方米、房屋用途:杂物间、房屋性质:拆迁安置房、登记时间:1999年1月14日。 1幢2401房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81平方米;1号楼201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74平方米;1号楼2杂土地权证号:潭国用(2008)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55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2、四至情况:东临G237国道,南 (略) ,西 (略) 、北近建阳区博物馆。 3、特别告示: 1)该标的合并整体拍卖,有人占用,拍卖成交后, (略) 负责清场,具体交付 (略) 通知。 2)该标的户籍信息无法查询,有关户籍的迁出迁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无法查询,具体欠费金额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4)调查截止至2024年5月28日止,该房屋已知公用事业费欠缴情况:电费、水费欠费无法查询。由于时间较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5)买受人须在签收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45天内办理完成标的物的过户手续,由于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计税基数、税项、税率、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4、特别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支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由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本次拍卖不包括该标的物房屋内外的装修、设备、设施、家具家电什物及可移动物品、无证建筑物和构建物或违法违章建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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