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产业园三期2标段厂房部分已拆除构筑物残余价值转让-挂牌披露
童装产业园三期2标段厂房部分已拆除构筑物残余价值转让-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4ZJ* |
---|---|
项目名称 | 童装产业园三期(2标段)厂房部分已拆除构筑物残余价值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织里童装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112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04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0.*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湖州织里童装 (略) ;账号:*7339;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织里支行 )另支付 0.3 万元包含拆装运安全在内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受让方的拆装运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6.标的交割及装运特别注意事项: (1)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书面交割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标的交割后具体的作业时间、人员登记及作业要求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割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装载、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0/天。逾期 7日(含)仍未完工的,剩余未外运标的视为受让方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拆除、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分类、拆解、装载、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装运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装运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区域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地应在装运结束时清理完毕。 (5)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坏墙体和地坪,在施工期间需保证不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大量的油渍,现场的垃圾需彻底清理干净。 (6)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对拆除、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拆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项目编号 | GR2024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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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童装产业园三期(2标段)厂房部分已拆除构筑物残余价值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织里童装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5,112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4-09-04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0.*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湖州织里童装 (略) ;账号:*7339;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织里支行 )另支付 0.3 万元包含拆装运安全在内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若受让方的拆装运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应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6.标的交割及装运特别注意事项: (1)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书面交割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标的交割后具体的作业时间、人员登记及作业要求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交割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装载、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0/天。逾期 7日(含)仍未完工的,剩余未外运标的视为受让方放弃,由转让方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拆除、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分类、拆解、装载、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拆装运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装运过程中不能影响所在区域的正常秩序,不能损坏建(构)筑物、场地及非转让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地应在装运结束时清理完毕。 (5)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不能破坏墙体和地坪,在施工期间需保证不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大量的油渍,现场的垃圾需彻底清理干净。 (6)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标的的外运工作,包括无价值或对受让方产生费用负担的部分,该部分外运所产生的费用已在转让总成交价款中体现,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对拆除、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在拆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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