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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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交易公告

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 (略) (略) 青州分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QZ-0031

二、项目名称: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主要包括古城内45处仿古售货车、亭(含8处小仿古售货车,17处大仿古售货车,9处小仿古售货亭及11处大仿古售货亭)三年租赁使用权;挂牌(竞价)起始价166.*元,竞拍保证金*元,每次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2、意向承租方须两年内拥有国内景区、商业区、市场等摊位、售货车经营管理服务经验。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9 (略) (略) 青 (略) 站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19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收款人账户: (略) (略) 青州分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23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聂国鹏 电话:*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上午0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网、齐鲁晚报

九、其他说明

有意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须于报名前预先提交资格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本项无需提供);④两年内拥有国内景区、商业区、市场等摊位、售货车经营管理服务经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祈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价,未提供资格材料预审或审核未通过的自行报名参加竞价的无效,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址: (略) (略) 4358号,电话:*】

十、重要声明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拍卖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佣金;(2)自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1/3即一年租赁费用(以后每年租金须于每年度8月31日前缴纳,未及时缴纳租金的,每日按年租金的3‰缴纳滞纳金,并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佣金(按成交价的1.85%计取)、押金(*元)等相关费用,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近两年内不具备国内景区、商业区、市场等摊位、售货车经营管理服务经验或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押金、佣金的,取消承租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承租人进行追偿。

3、标的物按现状交接,协议签订后,承租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正当经营,必须遵守出租方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着装,经出租方同意方案后,由承租方制作使用。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对仿古售货车、亭的损坏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因使用时间达到使用年限的自然老化而导致的破损除外);出售商品需明码标价;不得占用仿古售货车、亭以外地方,经营商品要摆放有序;经营人员不得乱扔、乱倒垃圾;经营范围要符合古城业态,以各种文创产品、摆件、挂件、饰物等旅游纪念品为主,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私接、扯电线,明火作业(臭豆腐、烤鱿鱼等),如仿古售货车、亭有损毁,照价赔偿。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私自更改业态种类,不得私自移动车、亭,不得私自更改结构等。

4、合同期间,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无条件退租并据实结清租金。

5、出租方和拍卖人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

联系电话:* 赵经理

中祈拍卖(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竞价文件(1)(2).pdf


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 (略) (略) 青州分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QZ-0031

二、项目名称: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主要包括古城内45处仿古售货车、亭(含8处小仿古售货车,17处大仿古售货车,9处小仿古售货亭及11处大仿古售货亭)三年租赁使用权;挂牌(竞价)起始价166.*元,竞拍保证金*元,每次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2、意向承租方须两年内拥有国内景区、商业区、市场等摊位、售货车经营管理服务经验。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9 (略) (略) 青 (略) 站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青州古城 (略) 古城内仿古售货车、亭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9月19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收款人账户: (略) (略) 青州分中心

收款人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青州金鼎支行

保证金子账号:*23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人:聂国鹏 电话:*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上午0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网、齐鲁晚报

九、其他说明

有意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须于报名前预先提交资格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本项无需提供);④两年内拥有国内景区、商业区、市场等摊位、售货车经营管理服务经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祈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价,未提供资格材料预审或审核未通过的自行报名参加竞价的无效,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址: (略) (略) 4358号,电话:*】

十、重要声明

1、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资产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租方。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拍卖机构签署《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佣金;(2)自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1/3即一年租赁费用(以后每年租金须于每年度8月31日前缴纳,未及时缴纳租金的,每日按年租金的3‰缴纳滞纳金,并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协议)、佣金(按成交价的1.85%计取)、押金(*元)等相关费用,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近两年内不具备国内景区、商业区、市场等摊位、售货车经营管理服务经验或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期支付租金、租赁押金、佣金的,取消承租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承租人进行追偿。

3、标的物按现状交接,协议签订后,承租方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正当经营,必须遵守出租方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着装,经出租方同意方案后,由承租方制作使用。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对仿古售货车、亭的损坏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因使用时间达到使用年限的自然老化而导致的破损除外);出售商品需明码标价;不得占用仿古售货车、亭以外地方,经营商品要摆放有序;经营人员不得乱扔、乱倒垃圾;经营范围要符合古城业态,以各种文创产品、摆件、挂件、饰物等旅游纪念品为主,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私接、扯电线,明火作业(臭豆腐、烤鱿鱼等),如仿古售货车、亭有损毁,照价赔偿。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私自更改业态种类,不得私自移动车、亭,不得私自更改结构等。

4、合同期间,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规划建设需要停止租赁时,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无条件退租并据实结清租金。

5、出租方和拍卖人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及承诺。

联系电话:* 赵经理

中祈拍卖(北京)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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