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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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竞拍公告

土地使用权转让竞拍公告 土地使用权转让竞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7:58 浏览量: 【字体:

我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10点对以下 (略) 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7楼会议室以公开竞价(增价方式)依法进行公开竞拍,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略) 江城区双捷镇乐安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标的总面积*平方米。

二、竞拍底价:293.*元。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该土地基本情况见附件一,具体详情请于公告之 (略) 现代 (略) (略) 供销社 (略) 现场咨询。

四、竞拍手续办理:竞拍人应在2024年9月12日16:00(到账为准)前将竞拍保证金(*万元整)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现代 (略) ;开户行:中 (略) 娄星支行;账号:*),并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五、同意该宗土地权利和义务转让后,涉及土地瑕疵等问题的经济和法律等全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略) 现代 (略) (略) 供销社 (略) 只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等责任。

联系人:谢瑞英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7楼704室

(略) 现代 (略)

(略) 供销社 (略)

2024年9月4日

附件一:

标的土地基本情况介绍

1993年3月,原娄底地区 (略) 业务一部、娄底 (略) 及邵东县供销社(*方)与广东省原阳东县双捷镇人民政府(*方)签订转让土地协议书,联合受让广东省原阳东县双捷镇乐安开发区土地,计*平方米,土地转让价格为66元/平方米,总地价款*元。协议签订后,*方当时按约定地价的20%,支付给*方定金共计*元,余款*元未按协议支付。?

按照协议书约定,*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付给*方各期地价款,*方则有权处理*方预交的定金,但1993年6月3日,阳东县人民政府就为*方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显示,其中原土地权属单位阳东县双捷镇企业办将*平方米的土地权属主体 (略) 业务一部,原土地权属单位阳东县双捷镇橡胶厂将*平方米的土地变更为娄底 (略) 。当地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橡胶厂、土地管理所、建设办公室、县国土局军同意准予变更登记。土地使用证上未载明土地使用期限,两宗土地面积合计为*平方米,比转让土地协议书中少2000平方米。

1993年6月5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两份合同均约定土地转让价格为40元/平方米,比转让土地协议书中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格少26元/平方米,且合同规定土地用途为厂房、办公室,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届满国家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一切不动产所有权。

双捷镇政府当时与土地所涉村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但没有支付给土地所涉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费,只支付了*万元定金,没有完成征地手续。

此后,由于当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土地协议没有继续履行,*方没有为转让土地办理正式的土地使用权移交手续,各项土地转让税费尚未缴纳(含土地出让金),还需要重新测量绘图、办证。?

2000年,当地改扩 (略) G325线,从该二宗土地中间穿插而过,占用30多亩,*方没有通知*方,补偿的费用不明确。

2013年6月9日, (略) 国土资源局下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认定两宗土地构成闲置。

长期以来,该二宗土地被当地村民占用,在土地上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及林木,土地上还有长期性建筑物与临时性的建筑物。目前,该二宗土地荒地面积大约70亩、种植水稻等农作物面积大约30亩、种植林木面积大约20亩、 (略) 占用土地大约30亩。

信息来源: (略) 供销合作联社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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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10点对以下 (略) 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7楼会议室以公开竞价(增价方式)依法进行公开竞拍,现公告如下:

一、?竞拍标的: (略) 江城区双捷镇乐安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标的总面积*平方米。

二、竞拍底价:293.*元。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该土地基本情况见附件一,具体详情请于公告之 (略) 现代 (略) (略) 供销社 (略) 现场咨询。

四、竞拍手续办理:竞拍人应在2024年9月12日16:00(到账为准)前将竞拍保证金(*万元整)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略) 现代 (略) ;开户行:中 (略) 娄星支行;账号:*),并于2024年9月12日17:00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 (略) 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五、同意该宗土地权利和义务转让后,涉及土地瑕疵等问题的经济和法律等全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略) 现代 (略) (略) 供销社 (略) 只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等责任。

联系人:谢瑞英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娄星区长青中街龙泰上品B座7楼704室

(略) 现代 (略)

(略) 供销社 (略)

2024年9月4日

附件一:

标的土地基本情况介绍

1993年3月,原娄底地区 (略) 业务一部、娄底 (略) 及邵东县供销社(*方)与广东省原阳东县双捷镇人民政府(*方)签订转让土地协议书,联合受让广东省原阳东县双捷镇乐安开发区土地,计*平方米,土地转让价格为66元/平方米,总地价款*元。协议签订后,*方当时按约定地价的20%,支付给*方定金共计*元,余款*元未按协议支付。?

按照协议书约定,*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付给*方各期地价款,*方则有权处理*方预交的定金,但1993年6月3日,阳东县人民政府就为*方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显示,其中原土地权属单位阳东县双捷镇企业办将*平方米的土地权属主体 (略) 业务一部,原土地权属单位阳东县双捷镇橡胶厂将*平方米的土地变更为娄底 (略) 。当地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橡胶厂、土地管理所、建设办公室、县国土局军同意准予变更登记。土地使用证上未载明土地使用期限,两宗土地面积合计为*平方米,比转让土地协议书中少2000平方米。

1993年6月5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两份合同均约定土地转让价格为40元/平方米,比转让土地协议书中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格少26元/平方米,且合同规定土地用途为厂房、办公室,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届满国家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一切不动产所有权。

双捷镇政府当时与土地所涉村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但没有支付给土地所涉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费,只支付了*万元定金,没有完成征地手续。

此后,由于当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土地协议没有继续履行,*方没有为转让土地办理正式的土地使用权移交手续,各项土地转让税费尚未缴纳(含土地出让金),还需要重新测量绘图、办证。?

2000年,当地改扩 (略) G325线,从该二宗土地中间穿插而过,占用30多亩,*方没有通知*方,补偿的费用不明确。

2013年6月9日, (略) 国土资源局下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认定两宗土地构成闲置。

长期以来,该二宗土地被当地村民占用,在土地上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及林木,土地上还有长期性建筑物与临时性的建筑物。目前,该二宗土地荒地面积大约70亩、种植水稻等农作物面积大约30亩、种植林木面积大约20亩、 (略) 占用土地大约30亩。

信息来源: (略) 供销合作联社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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