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兴宁区天狮岭路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5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9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宁市兴宁区天狮岭路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5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9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西壮族 (略) 兴 (略)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4年9月20日10:00分至2024年9月21日10:00分止(延时除外) (略) 兴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兴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兴宁 (略) 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5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9号房。
标的物详情:
拍卖对象 (略) 兴宁 (略) 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5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9号房,建筑面积138.53㎡,规划用途为住宅, (略) 场化商品房,毛坯房,结构为3房3厅3卫(一楼为2房2厅2卫,二楼为1厅1房1卫),总楼层为33层,位于33层。截止2024年6月25日,物业欠费3100元,已办理产权证书。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20日10:00分至2024年9月21日10:00分(延时的除外)。
三、第二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兴 (略) 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兴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具体事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 (略) (略) ,预约看样请发短信至唐经理手机(电话号码:*)。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 (略) 无关。
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起拍价格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价格,标的物现状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是否包含装修、家具、电器等财产不确定,请竞买人自行与房产实际占有人协商解决。
2.该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移交使用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款项,包括拖欠的物业、水电、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根据税务局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但是需由买受人先垫付,然后再凭完税凭 (略) 报销应当由卖方负担的部分。
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税务和物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成本评估预算!
3.房产如果有人居住使用,拍卖成交之后需要2-3个月的时间办理过户及交付手续。
4.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前,法院有权撤销拍卖,并全额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费用,但不赔偿损失。
5.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应 (略) 咨询、沟通或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之后再实施,否则,责任自负。
九、产权转移和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 (略) 执行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缴税和权属变更手续。
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一)法拍住宅(办理点:原产权人是个人的,全城通办。 (略) 的, (略) 辖区税务局办。 (略) 在房产的所在地税务局)
原产权人为个人:
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并签保证书);
2.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20%;
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
买受人:
1.第一套90㎡以下1%,90㎡以上1.5%;
2.第二套90㎡以下1%,90㎡以上2%;
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
原产权人为个人:
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共16.65%;
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05%;
买受人:契税3%,0.05%印花税;
(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
除房屋买卖产生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所收利益金等,具体需查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款项缴纳: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竞价前,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 (略) 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2024年10月1日前)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兴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明秀中支行,账号:*9526)。
十一、按揭贷款:详询拍卖机构*。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 (略) 执行局 (略) 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十三、法律法规: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
十四、其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对拍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 (略) 拍卖辅 (略) (略) 现场工作人员。
十五、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 (略) 联系。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1-*(王法官)
(略) (略) :*(唐经理)、*(小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71-*
(略) 兴 (略)
2024年9月4日
兴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 (略) 络司法拍卖行为, (略) 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操作规程》,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委托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交价*元以下的,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标的物成交超过*元的部分,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1‰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二)动产成交价*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 2%,超过 5 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10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
(四)委托拍卖的未成交的,但已执行得款的,本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得款的具体情况,结合辅助拍卖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不超过2000元的辅助工作费用;未执行得款的,不支付服务费用。
(五)因执行工作需要,取消或撤回拍卖的,本院可以不支付服务费。
(六)上述服务费包含了辅助工作的所有费用,开锁费、出差出差费等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
广西壮族 (略) 兴 (略)
拍 卖 公 告
本院将于:2024年9月20日10:00分至2024年9月21日10:00分止(延时除外) (略) 兴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兴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兴宁 (略) 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5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9号房。
标的物详情:
拍卖对象 (略) 兴宁 (略) 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5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9号房,建筑面积138.53㎡,规划用途为住宅, (略) 场化商品房,毛坯房,结构为3房3厅3卫(一楼为2房2厅2卫,二楼为1厅1房1卫),总楼层为33层,位于33层。截止2024年6月25日,物业欠费3100元,已办理产权证书。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20日10:00分至2024年9月21日10:00分(延时的除外)。
三、第二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3000元。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兴 (略) 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兴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具体事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 (略) (略) ,预约看样请发短信至唐经理手机(电话号码:*)。
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 (略) 无关。
或请自行前往看样,实地考察了解。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按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不承担办理产权证的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起拍价格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价格,标的物现状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是否包含装修、家具、电器等财产不确定,请竞买人自行与房产实际占有人协商解决。
2.该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移交使用过程中应缴、补缴、欠缴的款项,包括拖欠的物业、水电、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根据税务局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但是需由买受人先垫付,然后再凭完税凭 (略) 报销应当由卖方负担的部分。
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税务和物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成本评估预算!
3.房产如果有人居住使用,拍卖成交之后需要2-3个月的时间办理过户及交付手续。
4.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前,法院有权撤销拍卖,并全额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费用,但不赔偿损失。
5.其他未尽事宜,竞买人应 (略) 咨询、沟通或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之后再实施,否则,责任自负。
九、产权转移和费用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 (略) 执行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缴税和权属变更手续。
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一)法拍住宅(办理点:原产权人是个人的,全城通办。 (略) 的, (略) 辖区税务局办。 (略) 在房产的所在地税务局)
原产权人为个人:
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并签保证书);
2.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20%;
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
买受人:
1.第一套90㎡以下1%,90㎡以上1.5%;
2.第二套90㎡以下1%,90㎡以上2%;
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
原产权人为个人:
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共16.65%;
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
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05%;
买受人:契税3%,0.05%印花税;
(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
除房屋买卖产生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所收利益金等,具体需查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款项缴纳: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竞价前,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 (略) 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2024年10月1日前)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兴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明秀中支行,账号:*9526)。
十一、按揭贷款:详询拍卖机构*。
十二、优先购买权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 (略) 执行局 (略) 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
十三、法律法规: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
十四、其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看样当天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对拍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 (略) 拍卖辅 (略) (略) 现场工作人员。
十五、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 (略) 联系。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1-*(王法官)
(略) (略) :*(唐经理)、*(小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771-*
(略) 兴 (略)
2024年9月4日
兴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试行)
为进 (略) 络司法拍卖行为, (略) 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操作规程》,将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委托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拍卖标的成交后,成交价*元以下的,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的4‰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标的物成交超过*元的部分,本院按标的物成交价1‰支付辅助工作费用。
(二)动产成交价*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 2%,超过 5 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为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 10 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
(四)委托拍卖的未成交的,但已执行得款的,本院可以根据案件执行得款的具体情况,结合辅助拍卖的实际工作量,酌情支付不超过2000元的辅助工作费用;未执行得款的,不支付服务费用。
(五)因执行工作需要,取消或撤回拍卖的,本院可以不支付服务费。
(六)上述服务费包含了辅助工作的所有费用,开锁费、出差出差费等其他费用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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