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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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属废旧资产-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SWZC*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所属废旧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山东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09-05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或满足为完成转让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转让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省内环保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 3、意向受让方须承担摘牌的标的物搬运、运输、仓储等相关工作及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项目编号 SWZC*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所属废旧资产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山东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09-05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或满足为完成转让标的资产的受让、储存、使用、运输所需的国家及转让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省内环保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 3、意向受让方须承担摘牌的标的物搬运、运输、仓储等相关工作及相关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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