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城关镇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9幢1单元2201号
临颍县城关镇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9幢1单元2201号
项目名称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9幢1单元22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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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HA* |
转让底价 | 25.85 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0 |
项目概述 | 该房产位于临颍县城 (略) 开元?盛世家园社区, (略) 属于临颍县城中心主干道,交通便利,社区为商住一体社区。 |
项目视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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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vr |
标的坐落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9幢1单元2201号 | 产权证号 | 豫(2024)临颍县不动产权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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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8.74平方米 | 楼层 | 22层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出让终止日期 | 2086-11-0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租赁期至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是 |
配套设施 |
评估机构名称 | 河南新 (略)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原出版传媒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19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08 |
评估价格(万元) | 25.85 | 账面净值(万元) | 14.3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省 (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5M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略) 郑东新区祥盛街25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朱艳红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闻和出版业 | 金融分类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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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略) 上报名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如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程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元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费用、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本次转让房产以现有状况进行交割,转让方收到交易机构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后,以房屋现状进行实物移交,将房屋有关权属证明及房屋钥匙移交给受让方。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不保证房产证过户完成时间。4、转让标的交易、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5、房屋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房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7、本次交易不允许联合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面积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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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9幢1单元22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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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4ZC* | 监测编号 | GR2024HA* |
转让底价 | 25.85 万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0 |
项目概述 | 该房产位于临颍县城 (略) 开元?盛世家园社区, (略) 属于临颍县城中心主干道,交通便利,社区为商住一体社区。 |
项目视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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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vr |
标的坐落 | 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城关镇南苑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9幢1单元2201号 | 产权证号 | 豫(2024)临颍县不动产权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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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58.74平方米 | 楼层 | 22层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出让终止日期 | 2086-11-0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租赁期至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是 |
配套设施 |
评估机构名称 | 河南新 (略)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原出版传媒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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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8-19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08 |
评估价格(万元) | 25.85 | 账面净值(万元) | 14.3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省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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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5M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是否国资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注册地(地址) | (略) 郑东新区祥盛街25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 (略) (企业)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朱艳红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闻和出版业 | 金融分类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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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方式说明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略) 上报名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价款支付要求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如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程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转让。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元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费用、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本次转让房产以现有状况进行交割,转让方收到交易机构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后,以房屋现状进行实物移交,将房屋有关权属证明及房屋钥匙移交给受让方。过户事宜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必要协助,不保证房产证过户完成时间。4、转让标的交易、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5、房屋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房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7、本次交易不允许联合受让。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面积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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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秦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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