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法院关于靖远县东湾镇银三角唐红公路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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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法院关于靖远县东湾镇银三角唐红公路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甘肃省靖 (略) 关于拍卖靖远县东湾镇银三 (略) 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甘肃省靖 (略) 将于2024年10月6日10时至2024年10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靖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法院账户名:靖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靖远县东湾镇银三 (略) 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估价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718㎡(合13.08亩),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略) 场网公开供地结果信息,估价宗地规划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20%,宗地红线外“七通”,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地上有重型钢结构厂房、水泥地坪等建筑物及附着物。该宗地出租使用,年租金*元,租金为年付,重型钢结构厂房由 (略) 责任公司修建,建成于2017年,建筑物层高10.7米至11.30米,其计容面积为8725.54㎡,地下有垫层、抗震柱及二次承台等工艺,地上主体称重为钢结构柱,南北跨间距6.4米,共计27跨,西侧有砖墙,砖墙地面高度2.8米,南北侧砖墙地面高度1.3米,地面为水泥地坪,内带有4台10吨龙门吊。另有租户张某某2023年修建的轻型钢结构车间,建筑物层高8.28米至10米,建筑面积2723.48平方米,计容面积5446.96平方米,东侧砖墙地面高度1.3米,地面为原场地内水泥地坪,车间外有水泥地面、彩钢房、不锈钢水泥旗台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特别提示: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尾款,视为悔拍。若确有困难,需要延长缴纳期限,请主动与靖 (略) 沟通。在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的过户等所有税费按照税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腾房或需较长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竞拍人谨慎考虑。

起拍价:*.80元,保证金*.56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靖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靖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0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的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靖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靖远城关分理处,账号:*50)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甘肃省靖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暂无修改记录
,靖远县

甘肃省靖 (略) 关于拍卖靖远县东湾镇银三 (略) 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甘肃省靖 (略) 将于2024年10月6日10时至2024年10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甘肃省靖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法院账户名:靖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靖远县东湾镇银三 (略) 北侧一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估价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718㎡(合13.08亩),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略) 场网公开供地结果信息,估价宗地规划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20%,宗地红线外“七通”,宗地红线内“五通一平”,地上有重型钢结构厂房、水泥地坪等建筑物及附着物。该宗地出租使用,年租金*元,租金为年付,重型钢结构厂房由 (略) 责任公司修建,建成于2017年,建筑物层高10.7米至11.30米,其计容面积为8725.54㎡,地下有垫层、抗震柱及二次承台等工艺,地上主体称重为钢结构柱,南北跨间距6.4米,共计27跨,西侧有砖墙,砖墙地面高度2.8米,南北侧砖墙地面高度1.3米,地面为水泥地坪,内带有4台10吨龙门吊。另有租户张某某2023年修建的轻型钢结构车间,建筑物层高8.28米至10米,建筑面积2723.48平方米,计容面积5446.96平方米,东侧砖墙地面高度1.3米,地面为原场地内水泥地坪,车间外有水泥地面、彩钢房、不锈钢水泥旗台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特别提示:成交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尾款,视为悔拍。若确有困难,需要延长缴纳期限,请主动与靖 (略) 沟通。在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的过户等所有税费按照税法等法律规定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腾房或需较长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竞拍人谨慎考虑。

起拍价:*.80元,保证金*.56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靖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靖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0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未明确缴费义务的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0月1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靖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靖远城关分理处,账号:*50)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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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靖 (略)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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