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美村房产及场地出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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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美村房产及场地出租公示

凤美村房产场地出租公示

为加强村集体房产出租管理,维护村集体利益和提高集体收入,经凤美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到期的村原学校及场地和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原老食堂房产、原幼儿园房产场地(4宗)到期后重新招标出租,根据《 (略) 龙湖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 (略) 龙湖区涉农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广东金兰德房地产土地 (略) 对相关租金价格进行评估,并制订了以下出租方案:

一、村原学校及场地、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原老食堂、原老幼儿园房产场地出租:

1、租期:租期五年。

2、出租面积:原学校及场地面积834.5平方米;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建筑及门口面积117.6平方米;原老食堂面积76.57平方米;原老幼儿园240平方米。

3、出租用途:工业厂房。

4、报名方式:具有独立行使民事能力、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如投标人及其家庭成员有拖欠集体租金或其他欠款者,需提前缴清欠款从而获得投标人的资格。有被村经联社视为恶意竞标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报名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先将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竞投总租期评估租金)存入本经联社龙头信用社账户,(账号:*22 ,广东澄海农村 (略) 龙头分理处)然后带身份证、户口簿和汇存款凭证至本村委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投标方式:竞投模式按价高者得和原承租人在既定条件下优先续租原则确定中标者。竞投规定为:1、原承租人需参加报名竞投其原房产及场地,才能行使优先权。2、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底价,报价低于底价者则无效。3、若最高价者有两人或以上的,采用抽签来决定最终中标人。4、若最终中标人非原承租人,现场如原承租人对最高报价主张优先权,则实行优先权加价约束机制,以最高报价上浮10%由优先权人(即原承租人)中标。

6、租金价格:评估公司估出原学校及场地面积834.5平方米,每月每方5元,年租金*元(即834.5方五年租金*元);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及门口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每月每方*,合计年租金*(即117.6方五年租金*元);原老食堂面积76.57平方米,每月每方*,年租金*(即76.57方五年租金*.1元),原老幼儿园240平方米,每月每方*,年租金*元(即240方五年租金*元,)以评估租金做为底价竞标。

二、中标人应签署确认书,办理“三资”交易手续。中标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失效,视为恶意竞标导致流标的不诚信投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村经联社所有出租投标项目。村经联社将重新制订投标方案,择日重新招标。

三、缴款方式:中标人应在签署确认书,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租金,违者视为放弃,保证金归村集体所有。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五、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13日止。

六、开标竞投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10点。

七、租赁期满,村经联社将收回该房产及场地,合同终止,重新制订方案。

八、其他事项:

1、每本户口本只能竞投一份。

2、中标人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厂房,中标人不得私自改建、新建,如有违反,经联社将中止合同,收回土地,并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涉及土地的租赁、使用、经营、环保、消防设施维护建设等及相关的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4、开标地点:龙华街道凤美村委会村址。

5、未中标者己缴交竞投保证金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

九、本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村委会制订具体实施方法。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总支委员会、村委会、联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龙华街道凤美经济联合社

2024年9月5日

凤美村房产场地出租公示

为加强村集体房产出租管理,维护村集体利益和提高集体收入,经凤美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到期的村原学校及场地和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原老食堂房产、原幼儿园房产场地(4宗)到期后重新招标出租,根据《 (略) 龙湖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 (略) 龙湖区涉农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广东金兰德房地产土地 (略) 对相关租金价格进行评估,并制订了以下出租方案:

一、村原学校及场地、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原老食堂、原老幼儿园房产场地出租:

1、租期:租期五年。

2、出租面积:原学校及场地面积834.5平方米;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建筑及门口面积117.6平方米;原老食堂面积76.57平方米;原老幼儿园240平方米。

3、出租用途:工业厂房。

4、报名方式:具有独立行使民事能力、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如投标人及其家庭成员有拖欠集体租金或其他欠款者,需提前缴清欠款从而获得投标人的资格。有被村经联社视为恶意竞标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报名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先将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竞投总租期评估租金)存入本经联社龙头信用社账户,(账号:*22 ,广东澄海农村 (略) 龙头分理处)然后带身份证、户口簿和汇存款凭证至本村委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投标方式:竞投模式按价高者得和原承租人在既定条件下优先续租原则确定中标者。竞投规定为:1、原承租人需参加报名竞投其原房产及场地,才能行使优先权。2、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底价,报价低于底价者则无效。3、若最高价者有两人或以上的,采用抽签来决定最终中标人。4、若最终中标人非原承租人,现场如原承租人对最高报价主张优先权,则实行优先权加价约束机制,以最高报价上浮10%由优先权人(即原承租人)中标。

6、租金价格:评估公司估出原学校及场地面积834.5平方米,每月每方5元,年租金*元(即834.5方五年租金*元);原学校外围教室二间及门口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每月每方*,合计年租金*(即117.6方五年租金*元);原老食堂面积76.57平方米,每月每方*,年租金*(即76.57方五年租金*.1元),原老幼儿园240平方米,每月每方*,年租金*元(即240方五年租金*元,)以评估租金做为底价竞标。

二、中标人应签署确认书,办理“三资”交易手续。中标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失效,视为恶意竞标导致流标的不诚信投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村经联社所有出租投标项目。村经联社将重新制订投标方案,择日重新招标。

三、缴款方式:中标人应在签署确认书,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租金,违者视为放弃,保证金归村集体所有。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五、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13日止。

六、开标竞投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10点。

七、租赁期满,村经联社将收回该房产及场地,合同终止,重新制订方案。

八、其他事项:

1、每本户口本只能竞投一份。

2、中标人必须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厂房,中标人不得私自改建、新建,如有违反,经联社将中止合同,收回土地,并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涉及土地的租赁、使用、经营、环保、消防设施维护建设等及相关的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4、开标地点:龙华街道凤美村委会村址。

5、未中标者己缴交竞投保证金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

九、本方案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村委会制订具体实施方法。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总支委员会、村委会、联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龙华街道凤美经济联合社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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