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潭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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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潭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潭自然资告字[2024]015号)
潭自然资告字[2024]015号 2024年09月05日
(略) 建阳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Y*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建阳区潭城街道水美城横詹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500< 并且 ≤1.0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5.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6
现状土地条件: 按场地净地现状交付。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1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Y* 号地块:2024年10月01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0月11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在报价期间,竞 (略) 上多次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特别约定: (1)出让人按公告期间的场地现状条件交付土地,竞得人若需根据开发意向对场地进行整理或实施土石方工程,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对地块进行围挡时须退让土地出让红线距离不小于 (略) (略) 等接入。 (2)竞得人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含边坡支护工程)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如本宗地地块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地下空间部分确权以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和标高为准,地下空间利用必须遵循规划部门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已包含地下空间利用部分。 (3)竞得人须按有关规定建设夜景工程,具体详询区委文明办,夜景工程作为竣工验收项目之一。人防工程详询区人防主管部门意见,依法建设。 (4)本宗地为商业用地,受让人须自持不低于总计容面积10%的房产,该部分房产不许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对外销售)。 (5)本项目规划方案须符合建阳区考亭水美城横詹地块控制性规划。 (6)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资源)外仍有剩余的,由潭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的处置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具体的处置工作,处置收入缴入区财政国库。受让人应积极配合潭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处置工作。 (7)成交地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至50%,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滞纳金,滞纳日期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成交地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至50%,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四、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99-*
开户单位: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厦门银行南平建阳支行,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营业部,中国 (略) 建阳支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略) 南平建阳支行,中国农 (略) 支行
开户账号:**,*,**,*6026,*666,*,*18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 (略) ,建阳区,南平
出让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潭自然资告字[2024]015号)
潭自然资告字[2024]015号 2024年09月05日
(略) 建阳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Y*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建阳区潭城街道水美城横詹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500< 并且 ≤1.0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5.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06
现状土地条件: 按场地净地现状交付。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1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Y* 号地块:2024年10月01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10月11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 (略) 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在报价期间,竞 (略) 上多次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地块特别约定: (1)出让人按公告期间的场地现状条件交付土地,竞得人若需根据开发意向对场地进行整理或实施土石方工程,应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得人在施工期间对地块进行围挡时须退让土地出让红线距离不小于 (略) (略) 等接入。 (2)竞得人的所有地上地下工程建设(含边坡支护工程)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如本宗地地块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地下空间部分确权以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和标高为准,地下空间利用必须遵循规划部门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已包含地下空间利用部分。 (3)竞得人须按有关规定建设夜景工程,具体详询区委文明办,夜景工程作为竣工验收项目之一。人防工程详询区人防主管部门意见,依法建设。 (4)本宗地为商业用地,受让人须自持不低于总计容面积10%的房产,该部分房产不许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对外销售)。 (5)本项目规划方案须符合建阳区考亭水美城横詹地块控制性规划。 (6)按照《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资源)外仍有剩余的,由潭城街道办事处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的处置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具体的处置工作,处置收入缴入区财政国库。受让人应积极配合潭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处置工作。 (7)成交地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至50%,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滞纳金,滞纳日期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成交地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至50%,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四、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建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99-*
开户单位: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略) 建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厦门银行南平建阳支行,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营业部,中国 (略) 建阳支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略) 南平建阳支行,中国农 (略)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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