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清政务地号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清政务地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远电子信息产业园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74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该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为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不能用于建设按层按栋分割销售的标准厂房,不属于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总投资≥人民币*万元;达产当年年产值(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公顷,年税收入≥人民币*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3.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4.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二) (略) , (略) 的,在 (略) 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GB*号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电子信息产业*G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4-0039)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竞得地块后,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的申请,并在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申请的,则视为放弃竞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 (略) 政务服务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8.联系方式 (1)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 联系地址: (略) 清城 (略) 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 (略) 址:http://** (2)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63-* (3)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63-* (略) 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5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清城 (略) 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联 系 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远电子信息产业园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并且 ≤6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74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
备注: 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要求,该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为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不能用于建设按层按栋分割销售的标准厂房,不属于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总投资≥人民币*万元;达产当年年产值(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公顷,年税收入≥人民币*元/公顷;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3.在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4.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5.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不得联合申请竞买。 (二) (略) , (略) 的,在 (略) 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三)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GB*号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略) 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电子信息产业*G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G2024-0039)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竞得地块后,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的申请,并在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日内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申请的,则视为放弃竞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企业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略) 上挂牌出让实行资格事后审查制度。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 (略) 政务服务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8.联系方式 (1)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 联系地址: (略) 清城 (略) 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 (略) 址:http://** (2)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63-* (3)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763-* (略) 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5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清城 (略) 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联 系 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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