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号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37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东、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宗地编号: | 2024-38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佗大道东侧、 (略) 以南、漳河以西、 (略) 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9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宗地编号: | 2024-36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以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37 号地块: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2024-38 号地块: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2024-36 号地块: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 (略) 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1﹞8号)的要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4-36和2024-37号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元、2024-38号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元,2024-36和2024-37号地亩均税收不小于*元、2024-38号地亩均税收不小于*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30日内2024-36和2024-37号与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38号地竞得人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三)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四)土地交付: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 (六)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交地当天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以“标准地”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标准地”性质不变。 (七)该宗工业用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相关规定,符合《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及《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编)》的要求。 (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 (略) 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3615 开户行:邮 (略) (略) 支行 账号:*001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37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以东、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宗地编号: | 2024-38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佗大道东侧、 (略) 以南、漳河以西、 (略) 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9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宗地编号: | 2024-36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东侧、 (略) 南侧、 (略) 以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0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37 号地块: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2024-38 号地块: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2024-36 号地块:2024年09月2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工业用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 (略) 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21﹞8号)的要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4-36和2024-37号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元、2024-38号地亩均投资强度不小于*元,2024-36和2024-37号地亩均税收不小于*元、2024-38号地亩均税收不小于*元,能耗标准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二)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30日内2024-36和2024-37号与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38号地竞得人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三)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 (四)土地交付: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 (六)竞得人可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申请“交地即发证”,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交地当天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备注“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以“标准地”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标准地”性质不变。 (七)该宗工业用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相关规定,符合《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及《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编)》的要求。 (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 (略) 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3615 开户行:邮 (略) (略) 支行 账号:*001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 *
开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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