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的煤矸石碳质岩泥一批
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的煤矸石碳质岩泥一批
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的煤矸石(碳质岩泥)一批
标的系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的煤矸石(碳质岩泥)一批,预计总重量约*吨,实际移交重量以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开据的票据为准。拟按现状以不低于0.*元/吨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尚未开采,需受让方自行开采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现状、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标的预计重量将预付价款(成交单价×*吨)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待标的开采完毕根据实际重量对标的价款(标的价款=成交单价×标的实际重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做调整;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预付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资产转让项目)。
九、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开采,在受让方结清预付价款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在标的现场移交,受让方需在《龙桥土家族乡蜀鄂村低效林(废弃矿山)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作业设计图》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开采作业,并在现场移交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开采及转移。
十、标的转移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开采、搬迁、运输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环保、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一、标的按现状移交,实际重量根据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开据的票据为准,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若标的现状与资料记载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二、本次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龙桥土家族乡蜀鄂村低效林(废弃矿山)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作业设计图》。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司老师 023-*、*、*(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紫云街53号附31号2-11(重庆联交所集团奉节支所)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操老师 *
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的煤矸石(碳质岩泥)一批
标的系重庆夔门生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奉节县龙桥乡蜀鄂村的煤矸石(碳质岩泥)一批,预计总重量约*吨,实际移交重量以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开据的票据为准。拟按现状以不低于0.*元/吨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尚未开采,需受让方自行开采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数量等),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现状、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标的预计重量将预付价款(成交单价×*吨)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待标的开采完毕根据实际重量对标的价款(标的价款=成交单价×标的实际重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做调整;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预付价款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资产转让项目)。
九、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开采,在受让方结清预付价款和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在标的现场移交,受让方需在《龙桥土家族乡蜀鄂村低效林(废弃矿山)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作业设计图》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开采作业,并在现场移交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开采及转移。
十、标的转移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开采、搬迁、运输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环保、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一、标的按现状移交,实际重量根据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开据的票据为准,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若标的现状与资料记载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二、本次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受让方如需转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龙桥土家族乡蜀鄂村低效林(废弃矿山)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作业设计图》。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司老师 023-*、*、*(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奉节县永安街道紫云街53号附31号2-11(重庆联交所集团奉节支所)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操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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