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七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租交易公告
2024年第七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租交易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14日1 (略) (略) 产权交易大厅556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产权单位 | 资产名称 | 位置 | 面积约(㎡) | 租期 | 参 考 价 (万元/年) | 租 期 内 总参考价 (万元) | 竞 拍 保证金 (万元) | 履 约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房屋 | (略) 158号三间商业门面房 | 151 | 3年 | 8 | 24 | 1 | 1 | |
2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一楼 | 934.74 | 3年 | 11.2169 | 33.6507 | 1 | 0.2 | |
3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二楼 | 966.91 | 3年 | 9.2823 | 27.8469 | 1 | 0.2 | ||
4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三楼 | 780.06 | 3年 | 5.6164 | 16.8492 | 1 | 0.2 | ||
5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四楼 | 479.02 | 3年 | 2.8741 | 8.6223 | 0.5 | 0.2 | ||
6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12-319 | 304.29 | 3年 | 2.9212 | 8.7636 | 0.5 | 0.2 | ||
7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5 | 101.7 | 3年 | 0.2877 | 0.8631 | 0.1 | 0.2 | ||
8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4 | 255.53 | 3年 | 0.9199 | 2.7597 | 0.1 | 0.2 | ||
9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3 | 119.87 | 3年 | 1.1508 | 3.4524 | 0.5 | 0.2 |
以上标的具体经营范围、竞拍资格、租金递增方式、报名及注意事项等详见《拍租情况表》、《竞租须知》等相关文件。
本次拍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踏勘,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日至拍卖前日,标的物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有意竞租人在拍租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拍租文件。
2.意向竞租人请于2024年9月13日11时(以到账为准)前交纳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账号:3400 1474 7080 5300 0047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拍人保持一致)。
3.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和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于2024年9月13 (略) 办理竞租登记及资格确认手续。
五、咨询电话:* *
(略)
2024年9月6日
拍租情况表 | ||||||||||
序号 | 产权单位 | 资产名称 | 位置 | 面积约(㎡) | 租期 | 参考价 (万元/年) | 租期内 总参考价 (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房屋 | (略) 158号三间商业门面房 | 151 | 3年 | 8 | 24 | 1 | 1 | |
2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一楼 | 934.74 | 3年 | 11.2169 | 33.6507 | 1 | 0.2 | |
3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二楼 | 966.91 | 3年 | 9.2823 | 27.8469 | 1 | 0.2 | ||
4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三楼 | 780.06 | 3年 | 5.6164 | 16.8492 | 1 | 0.2 | ||
5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四楼 | 479.02 | 3年 | 2.8741 | 8.6223 | 0.5 | 0.2 | ||
6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12-319 | 304.29 | 3年 | 2.9212 | 8.7636 | 0.5 | 0.2 | ||
7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5 | 101.7 | 3年 | 0.2877 | 0.8631 | 0.1 | 0.2 | ||
8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4 | 255.53 | 3年 | 0.9199 | 2.7597 | 0.1 | 0.2 | ||
9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3 | 119.87 | 3年 | 1.1508 | 3.4524 | 0.5 | 0.2 |
敬请各位竞租人注意:请仔细阅读本次拍租会竞租须知,并对自己在竞拍中的行为负责。凡报名登记参加竞拍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本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中要求进行竞拍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 租 须 知
基本约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特为本次拍租活动制定本须知。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并受此制约。本次拍租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租会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二、本须知内容请竞租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何异议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委托人(出租方)、拍租人咨询澄清,竞租人一旦报名并进入拍租会现场,即视为知悉并愿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三、参与人识别提示:
委托人: (略) 财政局;
产权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拍租人: (略) ;
竞租人:报名参与竞租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四、拍租会开始前,拍租人有权根据委托人(出租方)的要求变更或撤销标的的拍租。竞租人在拍租会上亦不一定竞拍成功,拍租会也可能因为报名人数不足和其他合法原因而中止、取消和变更。出现前述状况时,已经办理了竞拍手续的竞租人或自行进行前期调查、实地踏勘的潜在客户不得向拍租人、资产占有人和委托人主张任何费用和提出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不计息)。
五、本次竞拍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
六、竞租人参加竞租,须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如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企业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办理:法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办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
4.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个体工商户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2.委托代理人办理:经营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3.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自然人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租人身份证;本人签署的《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2.委托代理人办理:竞租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3.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竞租人须保证在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在竞拍成交后,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资料和弄虚作假,取消成交人资格,保证金及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参与竞拍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自行确认具有参加本次拍租会相应的民事和法律行为能力,具有按照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若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明知自己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却报名参与竞拍的,产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八、竞租人必须在拍 (略) 出具的竞租资格确认书进入拍租会现场,每个报名的单位或自然人只允许进入2人参与竞拍。进入会场后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保管好自己的竞价号牌,不得干扰、阻碍他人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操纵、垄断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立即取消其竞拍资格,清退出拍租会现场、没收竞拍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次拍租会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方式,进行拍租时,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竞租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参与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拍租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不达底价不成交。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成交后须遵守的事项及违约责任
十、竞租人出价经拍卖师确认成交的,竞租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拍租笔录》及相关文件,拒不签署的,根据现场录像设备记录情况,视为竞租人放弃竞得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租佣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56条规定收取。委托人和拍租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一、竞拍成交后,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三天)7日内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租金、 (略) 佣金,同时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略) 指定账户,其余款项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款项或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即构成违约,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产权单位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佣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56条规定收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佣金:由成交人按竞拍标的成交总额(即承租期内总租金)的标准按下列比例一次性支付给拍租人(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总成交额*元以下(含*元)费率标准0.3%;
总成交额*元以上-*元(含*元)费率标准0.2%;
总成交额*元以上-*元(含*元)费率标准0.1%;
总成交额*元以上费率标准0.05%;
十三、承租人缴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单位通知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在竞拍时应考虑此因素,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自愿遵守此约定并有能力承受且自愿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风险)。未经产权单位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四、租金收取时间及相关要求:租金按年度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期届满前提前2个月收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则按违约处理,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依法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标的物瑕疵声明
十五、本次拍租标的物的质量、面积以及实际状态、使用情况等均以拍租标的物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一旦竞拍成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委托人、产权单位和拍租人已经就标的物状况了解的内容全部告知竞租人,但是仍可能存在未能知晓的瑕疵。竞租人应在《拍租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和咨询了解标的物状况,以作为竞拍的依据。委托人、产权单位和拍租人充分为竞租人提供全部查看、了解标的状况的条件。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表明竞租人对拍租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的认可,愿意对按照标的物现状参与竞拍行为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产权单位及拍租人对本次拍租的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声明
十七、本次拍租标的,竞租人竞拍成交后,必须按照业态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出业态规定的范围,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高噪声、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所经营的行业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如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产权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竞拍成交后,承租人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如不能按业态需要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不能按照预想方案使用房屋或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全部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九、承租人为使租赁物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所进行的基础性改造、增加电容量、改造水、 (略) 等配套设施产生的一切事宜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租赁期间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通讯、消防、物业管理费等生活配套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需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并承担在租赁期间因违规或不当所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安全事故责任。对于租用房屋门前的环境卫生,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承担, (略) (略) 的标准进行管理。如委托人(出租方)因 (略) 提出创建整改要求,承租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执行,不得拖延。否则,委托人(出租方)随时可以中止合同,委托人(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二十、不得侵占相邻单位和住户的合法权利,如因承租人侵占相邻单位和住户合法权利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二十一、本次成交的标的,承租人可进行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方案应在动工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产权单位审核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不得影响房屋结构质量安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不得在梁、柱、屋顶处打钉打洞,地面保持原装不得向下开挖,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气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出租期满后,房屋一切不可搬迁或拆卸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委托人(出租方)所有。若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坏房屋造成的各项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十二、租赁期间标的物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修缮及标的物范围内的管线、绿化、照明、通风及相关设施的维修管养等所产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用电、防盗、治安、消防防范(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不得挤占通道,并自行负责有关治安、消防证照办理等,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二十三、本次竞拍成交的标的未经委托人(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转租给第三人,如有擅自转租行为系违约,委托人(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二十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拆迁、单位改制等导致租赁终止,资产占有人、委托人(出租方)和拍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五、根据相关规定,租赁期届满,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原租赁合同原件。原承租人未按规定程序报名参与竞拍或报名未竞拍成功的,须在拍租会结束后7日内搬离,如逾期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原承租人放弃室内物品的所有权,产权单位可以任意安排处置,并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处置费用。若因原承租人拒不搬离而造成的一切问题,均由原承租人承担,委托人、产权单位及拍租人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
二十六、
(一)关于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属资产租赁要求如下:
1、本次拍租标的按现状整体租赁,不得改变现状私搭乱建。若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坏房屋的相关法律责任。出租期满后,房屋一切不可搬迁或拆卸的装修装饰归出租方所有。
2、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承租人自愿承担并缴纳税务部门。水、电使用需承租人自行开户,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不再续租,由承租人进行电户销户,如不履行电户销户,承租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土地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二)关于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资产租赁要求如下:
1、按现状单间拍租。采用1+1+1模式,一年一签。如遇政府拆迁所涉及装修赔偿、搬迁赔偿等一切费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出租期满后,房屋一切不可搬迁或拆卸的装修装饰归出租方所有。若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坏房屋的相关法律责任。
2、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承租人自愿承担并缴纳税务部门。水、电使用需承租人自行开户,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不再续租,由承租人进行电户销户,如不履行电户销户,承租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土地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本次拍租标的原租户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竞拍权。
竞拍保证金:
二十七、竞拍不成功:竞拍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人。竞拍成功: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金、 (略) 的佣金并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十八、本场拍租会所拍租标的,如遇政策、不可抗力或委托人(出租方)要求造成拍卖中(终)止,无息退还竞租人所交的竞拍保证金,双方不发生任何异议。
二十九、拍租人根据本次拍租会所作的更正、补充、答疑等相关文件,视同《竞租须知》的组成部分,变更部分以更正内容为准,与《竞租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本场拍租会所拍租的标的,拍租人和委托人(出租方)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上对拍租标的所作的说明、介绍及提供的任何相关技术参数,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为竞租人竞拍的依据,一切以竞租人现场勘查为准。
三十一、本《竞租须知》解释权归委托人(出租方)和拍租人,本须知未尽事宜,以委托人(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十二、合同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以上内容若无异议,请签字、盖章(按手印)确认;一经签字、盖章(按手印),即视为知悉并愿遵守和履行以上各项条款。
竞租人签字:
安徽方圆 (略)
2024年9月6日
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14日1 (略) (略) 产权交易大厅556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产权单位 | 资产名称 | 位置 | 面积约(㎡) | 租期 | 参 考 价 (万元/年) | 租 期 内 总参考价 (万元) | 竞 拍 保证金 (万元) | 履 约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房屋 | (略) 158号三间商业门面房 | 151 | 3年 | 8 | 24 | 1 | 1 | |
2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一楼 | 934.74 | 3年 | 11.2169 | 33.6507 | 1 | 0.2 | |
3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二楼 | 966.91 | 3年 | 9.2823 | 27.8469 | 1 | 0.2 | ||
4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三楼 | 780.06 | 3年 | 5.6164 | 16.8492 | 1 | 0.2 | ||
5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四楼 | 479.02 | 3年 | 2.8741 | 8.6223 | 0.5 | 0.2 | ||
6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12-319 | 304.29 | 3年 | 2.9212 | 8.7636 | 0.5 | 0.2 | ||
7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5 | 101.7 | 3年 | 0.2877 | 0.8631 | 0.1 | 0.2 | ||
8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4 | 255.53 | 3年 | 0.9199 | 2.7597 | 0.1 | 0.2 | ||
9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3 | 119.87 | 3年 | 1.1508 | 3.4524 | 0.5 | 0.2 |
以上标的具体经营范围、竞拍资格、租金递增方式、报名及注意事项等详见《拍租情况表》、《竞租须知》等相关文件。
本次拍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踏勘,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日至拍卖前日,标的物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请有意竞租人在拍租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拍租文件。
2.意向竞租人请于2024年9月13日11时(以到账为准)前交纳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账号:3400 1474 7080 5300 0047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拍人保持一致)。
3.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和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于2024年9月13 (略) 办理竞租登记及资格确认手续。
五、咨询电话:* *
(略)
2024年9月6日
拍租情况表 | ||||||||||
序号 | 产权单位 | 资产名称 | 位置 | 面积约(㎡) | 租期 | 参考价 (万元/年) | 租期内 总参考价 (万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房屋 | (略) 158号三间商业门面房 | 151 | 3年 | 8 | 24 | 1 | 1 | |
2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一楼 | 934.74 | 3年 | 11.2169 | 33.6507 | 1 | 0.2 | |
3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二楼 | 966.91 | 3年 | 9.2823 | 27.8469 | 1 | 0.2 | ||
4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三楼 | 780.06 | 3年 | 5.6164 | 16.8492 | 1 | 0.2 | ||
5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四楼 | 479.02 | 3年 | 2.8741 | 8.6223 | 0.5 | 0.2 | ||
6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12-319 | 304.29 | 3年 | 2.9212 | 8.7636 | 0.5 | 0.2 | ||
7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5 | 101.7 | 3年 | 0.2877 | 0.8631 | 0.1 | 0.2 | ||
8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4 | 255.53 | 3年 | 0.9199 | 2.7597 | 0.1 | 0.2 | ||
9 | 房屋 | 颍州 (略) 文昌阁*区303 | 119.87 | 3年 | 1.1508 | 3.4524 | 0.5 | 0.2 |
敬请各位竞租人注意:请仔细阅读本次拍租会竞租须知,并对自己在竞拍中的行为负责。凡报名登记参加竞拍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本须知,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中要求进行竞拍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 租 须 知
基本约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特为本次拍租活动制定本须知。竞租人必须自觉遵守,并受此制约。本次拍租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租会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二、本须知内容请竞租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何异议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委托人(出租方)、拍租人咨询澄清,竞租人一旦报名并进入拍租会现场,即视为知悉并愿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
三、参与人识别提示:
委托人: (略) 财政局;
产权单位: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拍租人: (略) ;
竞租人:报名参与竞租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四、拍租会开始前,拍租人有权根据委托人(出租方)的要求变更或撤销标的的拍租。竞租人在拍租会上亦不一定竞拍成功,拍租会也可能因为报名人数不足和其他合法原因而中止、取消和变更。出现前述状况时,已经办理了竞拍手续的竞租人或自行进行前期调查、实地踏勘的潜在客户不得向拍租人、资产占有人和委托人主张任何费用和提出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不计息)。
五、本次竞拍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
六、竞租人参加竞租,须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如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企业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办理:法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办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文件需加盖公章)。
4.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个体工商户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2.委托代理人办理:经营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3.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三)自然人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租人身份证;本人签署的《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2.委托代理人办理:竞租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签署《竞租须知》、《拍租情况表》、《承诺书》及《竞拍人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3.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竞租人须保证在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在竞拍成交后,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资料和弄虚作假,取消成交人资格,保证金及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参与竞拍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必须自行确认具有参加本次拍租会相应的民事和法律行为能力,具有按照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若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明知自己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却报名参与竞拍的,产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八、竞租人必须在拍 (略) 出具的竞租资格确认书进入拍租会现场,每个报名的单位或自然人只允许进入2人参与竞拍。进入会场后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保管好自己的竞价号牌,不得干扰、阻碍他人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操纵、垄断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立即取消其竞拍资格,清退出拍租会现场、没收竞拍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次拍租会采用有底价增价拍租方式,进行拍租时,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竞租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参与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拍租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落槌表示成交,不达底价不成交。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成交后须遵守的事项及违约责任
十、竞租人出价经拍卖师确认成交的,竞租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拍租笔录》及相关文件,拒不签署的,根据现场录像设备记录情况,视为竞租人放弃竞得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其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租佣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56条规定收取。委托人和拍租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一、竞拍成交后,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三天)7日内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租金、 (略) 佣金,同时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略) 指定账户,其余款项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款项或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即构成违约,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产权单位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佣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56条规定收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佣金:由成交人按竞拍标的成交总额(即承租期内总租金)的标准按下列比例一次性支付给拍租人(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总成交额*元以下(含*元)费率标准0.3%;
总成交额*元以上-*元(含*元)费率标准0.2%;
总成交额*元以上-*元(含*元)费率标准0.1%;
总成交额*元以上费率标准0.05%;
十三、承租人缴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单位通知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在竞拍时应考虑此因素,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自愿遵守此约定并有能力承受且自愿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风险)。未经产权单位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四、租金收取时间及相关要求:租金按年度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期届满前提前2个月收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则按违约处理,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依法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标的物瑕疵声明
十五、本次拍租标的物的质量、面积以及实际状态、使用情况等均以拍租标的物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一旦竞拍成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反悔,否则按违约处理,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委托人、产权单位和拍租人已经就标的物状况了解的内容全部告知竞租人,但是仍可能存在未能知晓的瑕疵。竞租人应在《拍租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自行前往实地踏勘和咨询了解标的物状况,以作为竞拍的依据。委托人、产权单位和拍租人充分为竞租人提供全部查看、了解标的状况的条件。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表明竞租人对拍租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的认可,愿意对按照标的物现状参与竞拍行为负责,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委托人、产权单位及拍租人对本次拍租的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声明
十七、本次拍租标的,竞租人竞拍成交后,必须按照业态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出业态规定的范围,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高噪声、粉尘、废水、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所经营的行业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如承租人违反上述规定,产权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竞拍成交后,承租人须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如不能按业态需要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不能按照预想方案使用房屋或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全部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九、承租人为使租赁物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所进行的基础性改造、增加电容量、改造水、 (略) 等配套设施产生的一切事宜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租赁期间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通讯、消防、物业管理费等生活配套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需负责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并承担在租赁期间因违规或不当所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安全事故责任。对于租用房屋门前的环境卫生,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承担, (略) (略) 的标准进行管理。如委托人(出租方)因 (略) 提出创建整改要求,承租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执行,不得拖延。否则,委托人(出租方)随时可以中止合同,委托人(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二十、不得侵占相邻单位和住户的合法权利,如因承租人侵占相邻单位和住户合法权利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二十一、本次成交的标的,承租人可进行装修、装饰,装修装饰方案应在动工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产权单位审核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不得影响房屋结构质量安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不得在梁、柱、屋顶处打钉打洞,地面保持原装不得向下开挖,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气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出租期满后,房屋一切不可搬迁或拆卸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委托人(出租方)所有。若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坏房屋造成的各项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十二、租赁期间标的物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修缮及标的物范围内的管线、绿化、照明、通风及相关设施的维修管养等所产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租赁期内,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用电、防盗、治安、消防防范(按安全管理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具)、不得挤占通道,并自行负责有关治安、消防证照办理等,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二十三、本次竞拍成交的标的未经委托人(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人不得转租给第三人,如有擅自转租行为系违约,委托人(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二十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拆迁、单位改制等导致租赁终止,资产占有人、委托人(出租方)和拍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五、根据相关规定,租赁期届满,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原租赁合同原件。原承租人未按规定程序报名参与竞拍或报名未竞拍成功的,须在拍租会结束后7日内搬离,如逾期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原承租人放弃室内物品的所有权,产权单位可以任意安排处置,并可以要求原承租人承担处置费用。若因原承租人拒不搬离而造成的一切问题,均由原承租人承担,委托人、产权单位及拍租人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
二十六、
(一)关于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属资产租赁要求如下:
1、本次拍租标的按现状整体租赁,不得改变现状私搭乱建。若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坏房屋的相关法律责任。出租期满后,房屋一切不可搬迁或拆卸的装修装饰归出租方所有。
2、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承租人自愿承担并缴纳税务部门。水、电使用需承租人自行开户,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不再续租,由承租人进行电户销户,如不履行电户销户,承租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土地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二)关于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资产租赁要求如下:
1、按现状单间拍租。采用1+1+1模式,一年一签。如遇政府拆迁所涉及装修赔偿、搬迁赔偿等一切费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出租期满后,房屋一切不可搬迁或拆卸的装修装饰归出租方所有。若因承租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人还应承担损坏房屋的相关法律责任。
2、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承租人自愿承担并缴纳税务部门。水、电使用需承租人自行开户,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不再续租,由承租人进行电户销户,如不履行电户销户,承租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土地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 (略) 、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本次拍租标的原租户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竞拍权。
竞拍保证金:
二十七、竞拍不成功:竞拍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人。竞拍成功:成交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租金、 (略) 的佣金并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十八、本场拍租会所拍租标的,如遇政策、不可抗力或委托人(出租方)要求造成拍卖中(终)止,无息退还竞租人所交的竞拍保证金,双方不发生任何异议。
二十九、拍租人根据本次拍租会所作的更正、补充、答疑等相关文件,视同《竞租须知》的组成部分,变更部分以更正内容为准,与《竞租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本场拍租会所拍租的标的,拍租人和委托人(出租方)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上对拍租标的所作的说明、介绍及提供的任何相关技术参数,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为竞租人竞拍的依据,一切以竞租人现场勘查为准。
三十一、本《竞租须知》解释权归委托人(出租方)和拍租人,本须知未尽事宜,以委托人(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十二、合同内容详见《租赁合同》文本。
以上内容若无异议,请签字、盖章(按手印)确认;一经签字、盖章(按手印),即视为知悉并愿遵守和履行以上各项条款。
竞租人签字:
安徽方圆 (略)
2024年9月6日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