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按原借款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受让方所受让的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转让人所披露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2)该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该债权项下的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4)该债权项下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已灭失、已出租、损毁、指向不明,或可能存在欠缴各种税费,存在在先查封或抵押给第三人等在先权利,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查封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风险。 (5)涉诉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相关执行费用未付、 (略) 裁决不予执行相关公证文书或调整执行申请等情形,涉诉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6)主从债权事实上已消灭或部分消灭,但未予减扣的债权。 (7)债务企业可能存在职工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债权可能存在破产受偿为零的风险。 (8)债权人没有在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对以上风险提示,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因此,受让方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受让方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3、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公告及重大事项披露之内容。 4、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内 (略) 公示为准, (略) 在线交纳。因受让方未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充抵转让价款的或者受让方发生保证金处置条款中违约情形的,转让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且受让方无权基于任何理由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并同意遵守,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6、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拟处置债权现处于终结执行状态中,已支付的诉讼费用受让方不另行承担,如存在欠缴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诉讼退费,退费款项归转让方所有。 8、本次转让时,该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执行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依法协助受让方办理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1、受让方成功竞得债权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 12、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转让人经受让方要求,可出具成交价款收据,不就转让价款出具相关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