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农垦艳双米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齐齐哈尔农垦艳双米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齐齐哈尔 (略) 公司破产财产
第十一次拍卖公告
2023年6月13日,黑龙江 (略) 作出(2023)黑8110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齐齐哈尔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2023)黑8110破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鹤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齐齐哈尔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或“拍卖人”)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第十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情况
(一)拍卖财产内容
齐齐哈尔 (略) (以下简称“艳双公司”)名下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含两座粮囤)、无照厂房、以及位于查哈阳农场金光管理区第三作业区土地的使用权,使用面积4453㎡(土地使用权编号为黑国用(2012)第*号,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位查哈阳农场金光管理区第三作业区的合作*平米的土地使用权、140平米库房、25平米警卫房、1 (略) 墙及35 (略) 墙、1000平 (略) 建设的3000平米的库房、5000平米的水泥晒场的资产使用权(使用权至2030年3月16日,到期后归还北大荒集团黑龙 (略) )。 (略) 破产财产第一次拍卖价格:7,*,第二次拍卖价格为*元,第三次拍卖价格为379.*元,第四次拍卖价格为265.*元,第五次拍卖价格为212.*元,第六次拍卖价格为169.*元,第七次拍卖价格为135.*元,第八次拍卖价格为*元,第九次拍卖价格为*元,第十次拍卖价格为73.*元。
现管理人决定将齐齐哈尔农垦艳双米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价格在73.*元的基础上下调15%,下调后起拍价62.*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元,剩余款项缴纳期限为拍卖结束后10日内付清。
上述资产拍卖后按现状交付。
(二)拍卖财产现状及权利负担
艳双公司名下厂房和土地及设备,未抵押,未查封,现租赁状态。艳双公司名下土地用性质工业用地。
二、特别提醒
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手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协助,交易环节所涉税费按照税法规定承担。
2.竞买人应对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土地使用权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管理人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所有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
3.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1.优先购买人为现租赁方,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
1.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2.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除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垫付税费后三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管理人仅在收取的拍卖款的范围内办理税费退还手续。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所需支付的服务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自行支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 (略) 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齐齐哈尔 (略) 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金融街支行,账号:*972),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自动退还,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可在【我的报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尽早缴款。各大银行支付的限额情况以及拍卖帮助 (略) 查询(网址:http://**)
八、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1.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竞买人承担技术服务费 (略) (略) 支付技术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 (略) (略) 原因导致的除外)。
2. (略) 络竞价系统产生最终出价即视为完成系统成交(包含此后交易双方未最终签署交易合同等未达成交易的情形),系统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1000元,*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 (略) 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 (略) 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3.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黑龙江 (略) 龙沙区南部万广场小区8号楼黑龙江鹤祥律师事务所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因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办完手续后承租人在三个月内交付租赁物由竞得者接收。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于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其他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需要预约看样的,请提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黑龙江省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在网站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0456-*;
(略) (略) 技术咨询:023-*-1。
齐齐哈尔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齐齐哈尔 (略) 公司破产财产
第十一次拍卖公告
2023年6月13日,黑龙江 (略) 作出(2023)黑8110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齐齐哈尔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2023)黑8110破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鹤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齐齐哈尔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或“拍卖人”)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第十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情况
(一)拍卖财产内容
齐齐哈尔 (略) (以下简称“艳双公司”)名下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含两座粮囤)、无照厂房、以及位于查哈阳农场金光管理区第三作业区土地的使用权,使用面积4453㎡(土地使用权编号为黑国用(2012)第*号,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位查哈阳农场金光管理区第三作业区的合作*平米的土地使用权、140平米库房、25平米警卫房、1 (略) 墙及35 (略) 墙、1000平 (略) 建设的3000平米的库房、5000平米的水泥晒场的资产使用权(使用权至2030年3月16日,到期后归还北大荒集团黑龙 (略) )。 (略) 破产财产第一次拍卖价格:7,*,第二次拍卖价格为*元,第三次拍卖价格为379.*元,第四次拍卖价格为265.*元,第五次拍卖价格为212.*元,第六次拍卖价格为169.*元,第七次拍卖价格为135.*元,第八次拍卖价格为*元,第九次拍卖价格为*元,第十次拍卖价格为73.*元。
现管理人决定将齐齐哈尔农垦艳双米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价格在73.*元的基础上下调15%,下调后起拍价62.*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元,剩余款项缴纳期限为拍卖结束后10日内付清。
上述资产拍卖后按现状交付。
(二)拍卖财产现状及权利负担
艳双公司名下厂房和土地及设备,未抵押,未查封,现租赁状态。艳双公司名下土地用性质工业用地。
二、特别提醒
1.上述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手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协助,交易环节所涉税费按照税法规定承担。
2.竞买人应对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土地使用权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管理人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所有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
3.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
1.优先购买人为现租赁方,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
1.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2.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及交付过程中产生的除税费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垫付税费后三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管理人仅在收取的拍卖款的范围内办理税费退还手续。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所需支付的服务费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自行支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 (略) 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齐齐哈尔 (略) 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金融街支行,账号:*972),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自动退还,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可在【我的报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债务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4.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尽早缴款。各大银行支付的限额情况以及拍卖帮助 (略) 查询(网址:http://**)
八、软件服务费负担情况
1.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竞买人承担技术服务费 (略) (略) 支付技术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 (略) (略) 原因导致的除外)。
2. (略) 络竞价系统产生最终出价即视为完成系统成交(包含此后交易双方未最终签署交易合同等未达成交易的情形),系统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1000元,*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 (略) 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 (略) 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3.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黑龙江 (略) 龙沙区南部万广场小区8号楼黑龙江鹤祥律师事务所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因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办完手续后承租人在三个月内交付租赁物由竞得者接收。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于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十、其他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需要预约看样的,请提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黑龙江省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在网站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0456-*;
(略) (略) 技术咨询: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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