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盛泰路28号番禺大厦大堂二楼2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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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经营。
按照双方签订《 (略) 番禺区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合同条款规定“*方应在每月的第10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及水电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按所需交费用的0.3%支付违约金”执行。商户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租赁期间租金缴交方式为按月缴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的10日前直接汇入番禺大厦账户。 商铺按现状出租,自出租之后,装修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所经营的业务,须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及工商管理条例,不允许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有刺激气味的化学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生产的商品或项目,以及不得经营与番禺大厦相同项目。
6.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遵守出租方有关出租物业的管理规定,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三个月租金。
7.承租方不得自行将所承租房屋转租或分租给他人。
8.承租方需承诺所经营的范围不能与番禺大厦目前所经营的项目发生同质竞争。
商户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经营。
按照双方签订《 (略) 番禺区房地产租赁合同》的合同条款规定“*方应在每月的第10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及水电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按所需交费用的0.3%支付违约金”执行。商户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租赁期间租金缴交方式为按月缴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的10日前直接汇入番禺大厦账户。 商铺按现状出租,自出租之后,装修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所经营的业务,须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及工商管理条例,不允许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有刺激气味的化学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生产的商品或项目,以及不得经营与番禺大厦相同项目。
6.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遵守出租方有关出租物业的管理规定,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三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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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租方需承诺所经营的范围不能与番禺大厦目前所经营的项目发生同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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