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站GA02-1、GA02-2、GB02-1、候车室商业经营权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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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站GA02-1、GA02-2、GB02-1、候车室商业经营权招商公告


关于车站商业经营权对外转让

招商计划

依 (略) (略) 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 (略)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 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 号)、 《 (略) (略) 客运站车商业、广告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成铁客〔2020〕178 号)的要求,本次拟对车站商业经营权对外转让进行对外公开招商,招商人为:,招商代理人为:。拟定招商计划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车站商业经营权对外转让招商。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业态:

1.4 项目规模:面积共约平方米;(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二、包件划分、经营期限及底价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个包件

1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2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3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4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三、竞商人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2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3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3.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 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 (略) (略) (以下 (略) )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 未处 (略) 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 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 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3.3 法人企业应 (略) 范围内,近三年未出 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4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 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5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四、特别条款

4.1 竞商人信息。(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 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 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 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 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4.2 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 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4.3 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日内(不超过 30 日)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年经营期的个月(不低于 3 个月)的租金。

4.4 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 议。正式合同签订完毕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 须在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预计临时经营期全部租金后,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临时经营协议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 协议金额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执行。

4.5 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4.6 本次招商以该点位的经营权招租, 规划业态的面积仅作 为经营业态和店面设计的参考, 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该点位 的经营环境(反恐防暴打围、商铺开门朝向等)、 商业基础条件 由商家在招商前进行实地踏勘,自行研究论证。

4.7 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 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4.8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 (略) 因发 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4.9 中商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含免租装修期)未开业,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产。本次招商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

4.10 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 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4.11 商业点位基础消防补强(如:消防机械排烟、防火玻璃更换、大门尺寸不符合消防规范更换、手动声光报警系统添加、消防烟感喷淋不足增加等), 由中商人二次装修报建时自行出资补强。合同届满、解除或提前终止后,对中商人购置、设置、添附的该项投资,招商人将不予以赔偿、补偿。

4.12 商家中商后,因消防报审等原因造成开业滞后,中商人不得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或补偿损失等。

4.13 经营期内,因反恐防暴、安保、站房临时改造、客运组织 (略) 方原因,对中商人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商人应在一个月内向招商人书面提出, 双方协商解决,超过期限的视为*方放弃权利主张。

4.14 本次招商,招商点位资产交付时间以以中商公示结束后招商人通知为准通知为准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资产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4.15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不少于 30 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 3 个月租金。

4.16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4.17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4.18 (略) 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 (略) 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 3 年内 (略) 管 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 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4.19 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不低于 1 年)禁止参与招 (略) 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 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4.20 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4.21 业态为房屋性质的车站商铺租赁项目,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赁意向且符合竞商人资格条件的, (略) 及所属单位招商时, 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 (略) 及所属单位招商,则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权利。

4.22中商人须承诺在VIP候车室内免费接待商务座旅客,为商务座旅客提供休息区、饮食品等。

4.23 中商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出现售卡、推销等经营行为。

五、招商方式

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 (略) 95 (略) (略) 、 (略) (略) 官网、上同时发布招商公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注:自主招商项目必须在“ (略) (略) 官网”上发布,同时也可在其他媒体上发布)

六、评审方式

本次招商评审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七、招商时间及地点

招商时间:拟定于月。

招商地点:成 (略) (略)

(注:自主招商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招商地点)

八、评审委员会组成


(注:自主招商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

九、确定中商人的方式

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 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招 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 按照招商 项目相应的决策权限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招商人可以按照评审 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 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十、监督


(注:自主招商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监督)


信息来源:http://ca.cd-rail.com:*/ExChangeCross/GeneralProServlet?code=PDMS_CROSS&login=%5B%2210.192.111.79%22%2C%22hhs%22%2C%22hhs%22%5D&sql=%5B%227A6C52EC88CF5D4C*D0E111FB291B%22%5D&where=%5B%5D&order=%5B%5D%26zsweb_003

关于车站商业经营权对外转让

招商计划

依 (略) (略) 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 (略)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 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 号)、 《 (略) (略) 客运站车商业、广告资源开发实施细则》(成铁客〔2020〕178 号)的要求,本次拟对车站商业经营权对外转让进行对外公开招商,招商人为:,招商代理人为:。拟定招商计划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车站商业经营权对外转让招商。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业态:

1.4 项目规模:面积共约平方米;(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二、包件划分、经营期限及底价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个包件

1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2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3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4包件:业态(点位编号:),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月,免租装修期个月,不含招商期。

招商底价:第一年度的经营费用:元,经营期限内每年递增率%,经营期限内经营费用总额:元。

竞商保证金:

三、竞商人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2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3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包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 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3.2 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 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 (略) (略) (以下 (略) )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 未处 (略) 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 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 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3.3 法人企业应 (略) 范围内,近三年未出 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4 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 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5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四、特别条款

4.1 竞商人信息。(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 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 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 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 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4.2 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 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4.3 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日内(不超过 30 日)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第年经营期的个月(不低于 3 个月)的租金。

4.4 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 议。正式合同签订完毕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 须在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预计临时经营期全部租金后,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临时经营协议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 协议金额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执行。

4.5 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为:3个月。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4.6 本次招商以该点位的经营权招租, 规划业态的面积仅作 为经营业态和店面设计的参考, 不作为核定租金的依据。该点位 的经营环境(反恐防暴打围、商铺开门朝向等)、 商业基础条件 由商家在招商前进行实地踏勘,自行研究论证。

4.7 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 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

4.8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 (略) 因发 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4.9 中商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含免租装修期)未开业,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产。本次招商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VIP服务业态免租装修期2个月。

4.10 合同期满后,中商人应向招商人交还房产,中商人交付的房产应符合正常合理使用后的状态。 中商人有权拆除及取回中商人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中商人不得损害或拆除与承租物不可分割的财产(设备)。

4.11 商业点位基础消防补强(如:消防机械排烟、防火玻璃更换、大门尺寸不符合消防规范更换、手动声光报警系统添加、消防烟感喷淋不足增加等), 由中商人二次装修报建时自行出资补强。合同届满、解除或提前终止后,对中商人购置、设置、添附的该项投资,招商人将不予以赔偿、补偿。

4.12 商家中商后,因消防报审等原因造成开业滞后,中商人不得据此要求招商人赔偿或补偿损失等。

4.13 经营期内,因反恐防暴、安保、站房临时改造、客运组织 (略) 方原因,对中商人方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商人应在一个月内向招商人书面提出, 双方协商解决,超过期限的视为*方放弃权利主张。

4.14 本次招商,招商点位资产交付时间以以中商公示结束后招商人通知为准通知为准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资产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4.15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不少于 30 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 3 个月租金。

4.16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4.17 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4.18 (略) 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 (略) 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 3 年内 (略) 管 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 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4.19 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不低于 1 年)禁止参与招 (略) 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 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4.20 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4.21 业态为房屋性质的车站商铺租赁项目,合同到期后,中商人仍有租赁意向且符合竞商人资格条件的, (略) 及所属单位招商时, 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 (略) 及所属单位招商,则视为放弃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的权利。

4.22中商人须承诺在VIP候车室内免费接待商务座旅客,为商务座旅客提供休息区、饮食品等。

4.23 中商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出现售卡、推销等经营行为。

五、招商方式

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 (略) 95 (略) (略) 、 (略) (略) 官网、上同时发布招商公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注:自主招商项目必须在“ (略) (略) 官网”上发布,同时也可在其他媒体上发布)

六、评审方式

本次招商评审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七、招商时间及地点

招商时间:拟定于月。

招商地点:成 (略) (略)

(注:自主招商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招商地点)

八、评审委员会组成


(注:自主招商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

九、确定中商人的方式

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 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招 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 按照招商 项目相应的决策权限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招商人可以按照评审 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 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十、监督


(注:自主招商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监督)


信息来源:http://ca.cd-rail.com:*/ExChangeCross/GeneralProServlet?code=PDMS_CROSS&login=%5B%2210.192.111.79%22%2C%22hhs%22%2C%22hhs%22%5D&sql=%5B%227A6C52EC88CF5D4C*D0E111FB291B%22%5D&where=%5B%5D&order=%5B%5D%26zsweb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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